5.鲁迅在上海的住房

1927年夏天鲁迅47岁时,携许广平从广州来到上海,先住在北四川路景云里23号,后来与弟弟周建人一家住进景云里17-18号,两楼两底。日常生活很俭朴,“购置家具,每人仅止一床、一桌、二椅等便算足备了”(许广平《景云深处吾家》)。

不久,鲁迅接受“中央大学院”蔡元培院长之聘,担任特约撰述员,月薪300银圆,一直发到1931年年底。加上北新书局的版税100银圆,编辑《奔流》杂志的编辑费100银圆,以及在报刊发表杂文的稿酬等,鲁迅每月收入在500银圆(合2009年人民币15万元)以上。生活比在北京时宽裕得多。

1930年5月,鲁迅又搬家到北四川路2093号拉摩斯公寓(又称北川公寓)大楼内,“顶费五百”即预付全年房租作为押金,月租金40银圆,同时买下原住的一家外国人的全部旧家具。

1933年4月,鲁迅一家迁入施高塔路(今山阴路)大陆新村9号,是典型中产阶级的三层楼房。“付房钱45两”(《鲁迅日记》下册第825页,每两银子作14银圆计算,45两银子折合63银圆)。使用的仍然是原有的那套旧家具。设备现代化,有上下水道和煤气等(《鲁迅日记》载:付煤气押金20银圆,付水道押金40银圆);有两个女佣。这是鲁迅一生中最稳定、富裕的时期。

施高塔路大陆新村,是大陆银行上海信托部于民国二十年(1931)投资建造的,由六排坐北朝南、红砖红瓦三层建筑组成。每排围墙上都刻有中英文“大陆新村”字样。该村第一弄(今32弄)最后第二幢9号是鲁迅从民国二十二年(1933)4月11日至1936年10月19日去世时的住所,一共居住了三年半。当时以内山书店职员的名义租下。

进入黑漆铁院门是一条水泥通道,有一小院,左边有小花圃,鲁迅曾在此种植桃树、紫荆花和夹竹桃等。走过通道进入底层,由一排玻璃屏门隔成前后二间。前间是会客室,中间置有黑漆长方西式餐桌和靠背椅子,鲁迅常在此接待来访者。沿西墙放着瞿秋白去苏区时留下的写字台。室内还有书橱、缝纫机、玩具橱等家具。后间是餐室,正中放有一张广漆八仙桌和四只圆座椅,西墙角放着双层碗橱,东墙放有衣帽架。由餐室向北经过通道是后门,通道两侧是厨房和卫生间,在厨房和餐室之间是天井。由底层上二层楼梯转弯处是卫生间、浴室。二楼北间是贮藏室,内有衣箱、杂品橱和两箱举办版画展览用的玻璃镜框等物,及瞿秋白留下的两个衣箱。南间是鲁迅卧室兼工作室,南窗下是书桌,东侧放有书橱和床,西侧是躺椅、妆台、藤椅、茶几和衣橱等物。鲁迅书桌置绿罩灯、烟缸、砚台、“金不换”毛笔数支、稿纸等物,它们一直伴着鲁迅,被称为“桌面书斋”。妆台横头悬挂着旧日历,台上有闹钟。

三楼北间是客房,内置一副桌椅、一张单人床和书橱等物,冯雪峰、瞿秋白曾在此避难。南间是鲁迅儿子海婴卧室。亭子间供女佣居住。

鲁迅在此居住三年里先后编辑《伪自由书》、《南腔北调集》等七本杂文集,翻译《死魂灵》、《俄罗斯童话》等外国名著,编成《引玉集》、《版画选》等木刻作品

鲁迅逝世后,许广平携海婴移居法租界霞飞坊(今淮海中路淮海坊64号)。新中国成立后,为纪念鲁迅,政府接管大陆新村9号,恢复鲁迅故居。在许广平指导下,故居按鲁迅生前居住原貌修缮和布置,于1951年1月7日正式对外开放。。

在鲁迅56岁的时候,也就是他临死以前,他还在筹划搬家到一处更好、更安定的房子去。这年10月6日他在致曹白的信中说了搬家的条件:“一要租界,二要价廉,三要清静。”11日《鲁迅日记》中记载:“同广平携海婴往法租界看屋。”次日他在致宋琳的信中说:“颇拟搬往法租界,择僻静处养病,而是尚未觅定。”

鲁迅曾在《病后杂谈》中写道:然而要租一所院子里有些竹篱,可以种菊的房子,租钱就每月总得一百两,水电在外;巡捕捐按房租百分之十四,每月十四两。单是这两项,每月就是一百一十四两,每两作一块四角(笔者注:银圆)算,等于一百五十九块六。(笔者注:每月房租约合2009年人民币一万元)

这说明鲁迅当时是反复考虑过搬家,更换一处条件优越的处所,好好养病、著文、会友。他以自己的脑力劳动所得,积蓄了足够的金钱,有了巩固的经济基础,以保障完成他久已酝酿的写作计划……

但他的健康状况已经不容许这美梦实现了。

鲁迅在大陆新村9号一直居住到1936年10月19日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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