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罗门的橡树》(5)

 

朱妮普懒洋洋地说:“我尽量不一次性花光。”

格兰瑞叹了口气,“我想尽量对你好些,但你让我很为难。”

“那又如何?送到某个垃圾家庭,他们只是看上了社会服务部门的补贴,每天就只拿快餐打发我。刚开始他们会虚情假意地对我好,冰箱里的东西随便吃,什么时候想吃三明治就自己弄,再吃一份……没过多久,他们就指责我浪费食物,政府给他们的补贴还不够给我买吃的!”她停下来,又开始舔叉子。“他们都疯了,就像……”她抬起手,仿佛怕自己挨打,在进行自卫。

“他们没打你吧?”

朱妮普大笑着说:“让一个人受伤不一定非得打她。”

蛋糕在格兰瑞眼中突然变得面目可憎。她头痛剧烈,要是再吃口甜的东西,估计就该觉得恶心了。她把另一块蛋糕也递给朱妮普,“你把我这份也吃了吧,我不饿。”

朱妮普无精打采地靠在沙发上,小口小口地咀嚼。用叉子尖刮着盘子,沾起糖粉,一点也舍不得浪费。

“普鲁克太太总是说,下一个家会是我永远的家。”

这在格兰瑞听来,永远的家就像她在谈论对流浪狗的安置。“听到你经历了那么多苦难,我真难过。”

“你再难过也没我难过。”

如果换做丹,他会说:“坐直了,朱妮普。”或者告诉她,吃东西必须坐在餐桌旁。格兰瑞没心思在乎她是否注重礼节,丹离开之后,格兰瑞经常等饭一出锅就站在水池旁吃起来。有时候,她站在后门的台阶吃饭,随手把不喜欢吃的东西扔出去,喂给鸡吃。她从冰箱里拿出一品脱的香草红豆冰激凌,递给朱妮普,说“坐到火炉边吃吧。”

“我想看电视。”

“我家没电视。”

“太老土了。”朱妮普挖了一大勺冰激凌,放进嘴里。格兰瑞听到勺子碰撞金属发出的声音,从而发现了一个秘密——她连舌头上都有饰环。她非常不理解,为什么有人喜欢舌环。 

“你怕狗是因为以前被狗咬过吗?”

“我家以前养过狗,就养了几天。”

“那条狗怎么了?被车撞死了吗?”

朱妮普放下冰激凌,皱着眉头说:“别问了,你明明知道的。”

“我要是知道,还会问吗?”

朱妮普脸色有点不对。“这算什么?拙劣的把戏?你是想套我的话,让我跟你说我姐姐的事吗?是普鲁克太太还是路易丝医生让你这么做的?”朱妮普愤怒地把勺子摔在地上,埃塞尔跑过来,把勺子叼走了。

“亲爱的,我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

“真是活见鬼,你居然不知道?”

格兰瑞站起身,沿着客厅走进卧室,她从埃塞尔嘴里把勺子拿出来,小声说:“饼干。”它立刻向一号目标扑去。丹过去经常说,要是哪个孩子不喜欢埃塞尔,那么这个孩子就无可救药了。格兰瑞打开橱柜,从里面拿出一块饼干,放在朱妮普的手上。朱妮普把饼干扔到房间的另一边,埃塞尔以为这是个游戏,于是就追过去。

“你没有必要这样做吧。”格兰瑞说。

“对不起。”

“没事,我很直率,朱妮普。我没上完大学,不知道什么是流行,什么是落伍。我丈夫死了,为了生存下去我得做这个生意。”

朱妮普继续盯着格兰瑞:“那你可以考虑继续收留我,政府会付给你钱的。”

格兰瑞欲言又止。看了看钟,居然还没到午夜,真让人郁闷。头难受极了,如果谁能给她一粒止痛片,她宁愿把右胳膊给他。药怎么就找不到了呢?埃塞尔在厨房里闻来闻去,看看能不能找到一点零碎的蛋糕渣。从厨房出来,它跑向朱妮普,把一只爪子搭在她的膝盖上。这一次朱妮普没有躲闪,但格兰瑞看得出来,她其实很痛苦。埃塞尔在她身边躺下,把头枕在她的脚上。客人走后,格兰瑞在壁炉里生了火,现在火已经快燃尽了。埃塞尔用爪子挠着朱妮普的腿,低声哀号着。

“只要你不拒绝它,就会发现它其实可爱极了。”

“傻子才会给它得寸进尺的机会。”朱妮普从沙发上起身,坐在火炉前的地毯上。

“那你跟我说说你姐姐的狗吧。”格兰瑞说。

朱妮普用愤怒的眼神看着格兰瑞,说:“你是从外星球来的吗?在蒙特瑞县,恐怕就只有你没听说过我姐姐吧。她叫凯西?麦克奎尔。”

凯西?麦克奎尔。凯西,四年前遛狗的时候突然失踪了。

那条狗已经成年了,凯西刚养了没几天。她失踪之后,狗自己回到了它熟悉的老主人的地方——所罗门的橡树。

那条狗,就是格兰瑞家的边境牧羊犬——卡迪拉克。它是在凯西失踪的那天,凌晨三点跑回来的。它不停地抓后门,把格兰瑞从睡梦中吵醒了。打开门一看,它站在门口,身后拖着红色的狗链。她把它安置在以前的狗窝里,心里不免生气:麦克奎尔家怎么没拴牢它,让它半夜跑出来?她也生自己的气,还亲自上门考察过两次,最终还是选错了家庭。

转天中午,她给他们打了电话。她没有打开收音机,家里也没有电视,看不了突发性新闻。四年前,网络也没那么迅捷,不会及时地传递讯息。

这件事情发生的时候,湖岸地区还没有因为发展建设被夷为平地。这个地区有很多夏日度假房和房车,麦克奎尔一家住在离这里五英里远的地方,公路的另一边。虽然车来车往,卡迪拉克还是找到了回所罗门家的路。虽然电台每天都在播报寻人启事,进行了无数次的搜救,张贴海报、开通热线、进行电视报道……仍然没有凯西的任何踪影。这个案子到现在也没有破。

格兰瑞还记得凯西,也还记得她的妹妹,她妈妈叫她“金甲虫”。她的脸圆圆的,栗色的头发,戴着牙套。可现在的朱妮普头发染成了黑色,声音听着很没有教养,脖子上还纹着蓝色的知更鸟。

“对不起,朱妮普,我不知道她是你姐姐。”

朱妮普的眼睛里蓄满泪水。她看着壁炉里的火,避免和格兰瑞目光接触。莫名的,格兰瑞生起了卡洛琳的气,她要是早点告诉她的话,她肯定不会同意收留朱妮普的。

现在距离一九九九年的那个下午已经四年了,人们认定凯西已经死了。又一个不幸的女孩,每年她失踪的那一天,《先驱报》就会对当年的失踪案进行简短报道。凯西的年龄永远停留在了十四岁。她身穿校服、面带微笑的照片张贴在邮局的公告牌上,在那些政府通缉的绑架犯和其他罪犯的照片中格外显眼。每次格兰瑞买邮票时,都会看到寻人海报,罗娜店里的柜台至今还有一小筐上面印有“带凯西回家”的徽章,现在上面落了厚厚的一层灰。

凯西失踪的第二天,罗娜、朱安和丹骑着马到人迹罕至的荒地搜寻过她,直升飞机也在上空盘旋过数日。但是,所有的努力都化为泡影,还是没有找到凯西。看来,她确实已经死了。现在眼前这个自称是她妹妹的人,十四岁,身上打了很多饰孔,暴躁易怒,无家可归。她经历过家人被杀的厄运,这种心理阴影始终笼罩着她的童年。

卡迪拉克可能还记得她,它听得懂英语,读得懂最微妙的手势,而它最超凡的本领是记人。所以,格兰瑞怎么能告诉朱妮普她姐姐的狗就在门外?她不能这样做。明天一早,卡洛琳就会把她接走,她的收留任务也就结束了。可现在格兰瑞揭开了她心灵的伤疤,需要想办法弥补。她出神地看着火炉里的余火慢慢燃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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