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罗贯中,《三国演义》
罗贯中这部写于14世纪的小说,为我们揭示了人类历史上统一与分裂的局面交替出现的规律。有史以来,除了少数较为进步的例外——其中包括我们国家现在的政体,全世界各国的政局都沿着这条曲折的道路在缓缓前行。如今,很多时候我们更愿意相信中央集权的政体以及这种政体循环往复、周而复始的兴衰史已经离我们远去了,然而事实是,尽管像恺撒或者成吉思汗那样的人物再也不会出现在现实生活中,人类建造或者推翻帝国的野心无时或已,只是转换了不同的形式与内容而已。本书的写作目的就是告诉人们,信息产业作为我们这个时代极具影响力的事业,在其中的各行业创建之初就以帝国式的联合与分裂演绎着兴衰更迭的循环现象,而如今是时候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了。
我们之所以会觉得中央集权已经是一个多少得到解决的历史问题,是因为我们生活在现在的民主国家。美国宪法的制订者当初最担心的事就是中央集权一旦出现,将会对国家造成巨大的危害,因而宪法对于任何类似中央集权的行为的态度是很明确的,那就是肯尼迪法官所说的,“促使君权的原子发生核裂变”。肯尼迪法官的这句话道出了联邦政府分隔权力的组织形式,宪法规定各州在接受联邦政府在某些事务的管理之外拥有其他事务的自治权。不过这句话同样可以用来代表宪法奉做金科玉律的其他分离原则: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人权法案》保证政府由宪法规定的权利不至于侵夺个人权利;还有政教分离的政策。这样的理念并不是立法者凭空造出来的,今天世界各国的立宪政府都在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来划分权利,其中大部分国家的分权理念都萌生于古希腊时代,并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奠定了基本形制。分权的目的是防止社会中的某些力量逐渐壮大继而控制社会的各个方面,甚至对整个社会施加暴政,这同抵消机构理论的基本理念是一致的。
美国的政治体系有效地限制了当权者滥用职权,不过经济领域的政治控制措施可就不那么有效了,经济个体逐渐壮大控制公共生活领域的事例其实屡见不鲜。尽管像小阿瑟·施莱辛格(Arthur Schlesinger,Jr)那样的历史学家已经令人信服地告诉我们,历史是个人权利与公共权利永无休止的拉锯战,社会中的大多数人似乎还是不愿意承认经济领域同政治领域有着同样的统一和分裂交替出现的历史规律。我们更愿意相信,那种让我们免受中央集权的政治力量侵害的体制最终也将会保护我们远离无限扩张的经济力量,可事实并不总是如此。
比起滥用的公共权利所引起的警觉,我们的政府和社会对于个人权利扩张所带来的危害显得有些漠不关心,这种思想的根源是复杂的。早在杰弗逊总统的时代,受到哲学家洛克的影响,个人资产的所有权获得了总统先生亲口御准的正当地位。我们的政治体系将联邦政府未获明文批准的权利都交给了个别的公民,或者有时是个别的州,这是我们的立宪政体的本质特征。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导致了这种思想的形成。联邦政府对非国有企业的干预行为主要依据的是《商业条款》(Commerce Clause)的相关规定,不过这种干预行为的权限始终是存在争议的。结果就是,尽管公众对于政府调控的看法时褒时贬,美国的经济生活的大部分领域从来都是建立在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上的。
正是因为这样的传统,比起平稳发展的政治史来(独立战争当然是个例外),我们国家经济部门的发展显得变动不居和循环往复得多。美国宪法保证了稳定而具有较强适应性的政体的长期存在,而经济领域的发展情况则完全是《三国演义》所说的帝国兴亡更迭的代表。宪法成功地抑制了政治帝国的公然产生,而美国历史也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成了商业帝国的兴衰史,建立这些商业帝国的包括卡内基、洛克菲勒及本书所描述的那些信息产业巨头。两种社会生活在变动性上的差异如此明显,其实原因非常简单:政治领域的正统观念像神学理论一样压制着人们的自然状态,而经济领域则允许人们放任自然欲望。从亚当·斯密到凯恩斯,再到熊彼特,那些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学说都将产业兴衰所带来的破坏性局面和帝国成长与扩张所引发的各种后果视做自由市场体系的本质特征,并且认为政府对此所能采取的对策至多是想法缓和这类社会巨变所带来的余震。
要想在经济领域施加防护措施,使其获得如建立在宪法基础上的政治体系那样稳定的发展局势,这在今天看来可能显得过于冒进,不过历史上也曾有人提出过这样的观点,比如法官路易斯·布兰迪斯(Louis Brandeis)和总统安德鲁·杰克逊(Andrew Jackson)。杰克逊总统曾经与美国第二银行展开斗争并最终摧毁了这家银行,1837年他带着警示的口吻告诉人们,如果不对个人力量施加控制,“最终大家就会发现,政府已经自愿或者被迫地失去了许多极为重要的权力,而这些权力,连同大家对自己最珍视的资产的控制权,都落到了这些企业的手里”。我们的时代对此却有不同的见解。所有人都知道,要想保持经济发展的活力,也就是保证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技术革新和商机的涌现,就必须在经济体系内允许个人力量的兴起和衰落、碰撞和毁灭。
美国社会对于政治力量和经济力量的不同态度涉及面太多太广,我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在这里一一展开,读者们只需要知道有这种差异存在就可以了,因为本书所讨论的美国产业史的情况,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这种差异决定的。不管从总体上来说,我们如何看待产业力量所得到的特别待遇,在了解美国产业史的时候,另外一种差异也必须牢记心头,因为这种差异关系到集中管理的产业力量是如何创造、传递和展示信息的。
我们所说的这种差异实际上已经重复过无数次,不过这个观点确实有重复申说的必要。以个体表达为形式进行交易活动的信息产业,绝不能同售卖其他任何商品的“常规”产业混为一谈。
这种观点可能要算是通信研究领域的至理名言了,许多大学建立通信院系的时候也确实将其作为立论基础。举个具体的例子,哈罗德·英尼斯的《帝国和通信》(Empire and Communications)就是建立在这样的理论前提下的。这部著作还大胆地提出,从埃及文明以来的各种世界文明,从本质上来说都是通信系统的产物。尽管社会的方方面面都会面临加强认知牢固性的问题,不过作为民主制度的根本产业,信息产业的独特地位是需要反复提请读者注意的。从单纯的口头会话或者笔头交流之上延伸出的广义的建构意义来看,人类的言谈有着超越单纯交流功能的效用和目的。提供或者消费这样的言谈内容会牵涉到思想的运转,因而可以这么说,一台电视机或者一部手机绝不能同一台烤面包机等量齐观,就算这台烤面包机不再提供焙烤功能而突然出现图像和声音也不行。不管我们脑中构思出来的是歌曲、电影,还是政治演讲或者私人会话,一旦表达出来,这些形式都有可能对其他人的鉴赏力或者生活造成影响。我们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某些视听或者阅读体验给我们留下了无法抹去的印象,这跟这些信息产品的生产或者销售成本是无法画上等号的。约瑟夫·戈培尔正是因为明白此中奥秘才将无线电描述成“极权国家的思想武器”。也正是因为这样,几乎所有政治上的革命和大屠杀都会选择某种大型媒体作为辅助手段。这样的事绝不会发生在生产橙汁、燃料油或者跑鞋的产业中,不管这些产业的规模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