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古拉斯·图斯复制了上千件奥杜韦石器,并通过实验表明,刃部锋利的石片在被用来撕裂兽皮、宰杀猎物时效率非常高。通过在显微镜下对这些工具的工作刃(workingedge)进行研究,图斯发现了三种可能的用途所造成的磨损:屠宰和切肉,锯木和刮木,以及切割软木物质。图斯相信,我们最早的祖先非常了解石器制作技巧,他们能够准确地找到合适的角度,击打石料以剥除石片。甚至现代的初学者都没有这一能力,他们往往需要几个小时的紧张练习才能掌握这一技巧。
黑猩猩很少能把它们使用的小棍子或者石头带出几米之外,与它们不同,能人可以携带那些石片和卵石移动很远的距离,最远可达14公里之外。这种行为代表的是一种简单的保存形式,不仅仅是像黑猩猩那样随机地利用就近能取得的石头,而且会保留工具以为将来之用。
图斯假设,这些人族会在河床等一些地点测试原材料,然后把最好的材料转移到活动区域;有时会把它们丢在那儿,剩下的则随身带走。他还指出,他们一定非常依赖其他原材料,如木料和骨料,而石器并不必然为早期人族的认知能力提供一幅精确的图景。
奥杜韦文化有何意义?早期的工具制造者是否拥有一种原始人类文化,并以其简单石器作为迈向现代人类漫长进化之路的第一步?又或者,奥杜韦人族的行为是不是处于一种类猿的级别?毕竟,制造奥杜韦工具所必需的概念能力和悟性,也同样出现在猿类制作的钓白蚁用的工具以及专用睡眠区中。更进一步说,奥杜韦人族和黑猩猩都寻食腐肉,追捕猎物——抓获一些小型动物,携带肉类进行大范围的活动,并且使用方便的物体来敲开动物骨骼和坚果。
与早期人族一样,黑猩猩也会反复地使用同一块地方,在同一个地点敲击坚果,然后把食物搬到它们最喜欢的进食地点。即使在一些例子中存在一些具体细节上的差异,而且自然环境也不尽相同,但奥杜韦人族的行为模式基本上是与猿类似的。但是,在猿和早期人族之间还存在着两种行为上的差异:第一,人族的一个优势是它们是两足行走的,这种姿势就搬运物体来说要比四肢行走效率高得多;第二,奥杜韦人要适应稀树草原的生活环境,与那些生活在丛林中的灵长类亲属们相比,在开阔地带里生活的它们所要组织和覆盖的地域要广大得多。从长远来看,这可能导致了新的空间概念和空间组织概念,毫无疑问,这种新概念会反映在距今100万年以后复杂得多的石器类型中。
脑容量更大的早期人族的行为方式很可能与现代猿不同。可以肯定的是,在非人灵长类动物和200万年前的人族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异,但这些变化可能不会反映在石器上。毫无疑问,我们的祖先是越来越依赖技术了。原始石器制作技术的机会主义本质,与后人设计更精良、更标准化的石器形成了鲜明对比。
2.8是猎人还是清道夫?
糟糕的保存状况,以及我们与远祖之间巨大的时间沟壑,使得对早期人族行为的研究变得复杂无比。在东非,有两种早期人类行为的信息来源得以幸存,一种是人工制品,另一种则是在东图尔卡纳的库比·福勒、肯尼亚北部和奥杜瓦伊峡谷等地发现的一系列散落的工具和食物遗存。
人们在上述及其他一些地区集中发掘出很多动物碎骨和石器,并对其进行了一丝不苟的研究。这些集中区通常只有6~9米宽,有些是一次性的,有些则曾在多种场合下使用。后来的史前觅食者则习惯性地在中心区开展活动,他们在这里睡觉休息、烹煮食物,或参与各种社会活动。那么,我们是不是据此就可以假设,来自库比·福勒和奥杜瓦伊峡谷的证据足以证明这些最早的祖先也像其后来的继承者那样使用中心区?他们也猎杀大型猎物吗?还是说他们仅仅扮演了打扫肉食动物残余的清道夫的角色?
在库比·福勒,180万年前的一群人族动物在河床上发现了一只河马(hippopotamus)的尸体,他们聚集起来,用小石片把骨头和肉从死去的动物身上剔出来。这些器物所处的沙质沉积层遗存非常丰富,以至于我们可以确定每一块被运来的卵石都被用来以动物骨骼制造工具,有些卵石甚至来自14公里之外。遗址中包含有关动物宰杀和工具制造的丰富证据,但是我们不知道这些动物是不是被人族杀死的。
库比·福勒的FxJj50遗址也位于一个古代的水道中,那里可以为人族提供荫凉以躲避烈日,靠近水源,并且拥有大量可用来制造工具的石头(图2-14)。这个遗址出土了一系列石器和碎片,包括锋利的石片、砍砸器和刮削器。与工具伴存的有至少属于17个哺乳动物物种的2000多块骨头,其中大多来自羚羊。有些骨头曾被土狼等食肉动物啃食过。有确凿证据显示这些骨头曾被人族敲碎和切割,因为经复原后的碎片呈现出被石斧击打的痕迹,以及只有通过石片切割骨头才能留下的完整的槽。FxJj50遗址的许多骨头的关节端(articularend)都被食肉动物咬断了,这是食肉动物的猎杀所造成的骨质堆积物的一个特征。可能人族动物只是驱赶走那些狮子或其他食肉动物,然后继续进行新的猎杀,我们对此也无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