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税制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分税制强化了“唯上体制”

新京报:温家宝8月在深圳提及,“不仅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还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纽约当地时间9月23日,温家宝在第65届联大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题为《认识一个真实的中国》的演讲,再次重申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要推进和搞好政治体制改革。此前,他多次做过类似的表态。你觉得,政治体制改革的迫切性在哪里?

李炜光:温总理为什么这样强调政治体制改革?我想他一定是意识到现在官民之间存在着越来越大的差异,正在成为中国社会一个非常深刻的问题,解决不好的话,有可能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从近一两年社会上发生的很多事情,可以看到由此酝酿出的恶果。某些地方官员思维方式僵化,官民矛盾已相当严重,已经成为中国进一步发展的某种障碍了。

我们虽然改革开放了30年,却是个“单腿的改革”,浮在某个层面上深入不下去,这肯定是不行的。我们搞的是市场经济,由市场配置资源,市场价格是资源流向的指示器,这就要求权力不能过分集中,行政公开透明,建立一个廉价、说真话、伸张正义的政府。现在看得很清楚了,如果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肯定是做不到的。以前,我们迟迟不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对这些问题实际上一直在回避,现在不得不面对现实,承受后果。

正是因为现在的体制迟迟没有改革,或者改革得很不到位,最后不只是基层民众维权的时候会遭遇困境,无法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家园和财产,甚至连政府在行政运作的时候也时常陷入困境。可以看到,当地方政府在推行土地财政这种模式来解决财政收入来源的时候,实际上它会遭遇很大的困难,不得不派出大量的警力、城管、干部到现场维持秩序,那是一种如临大敌似的场面,在和平时期看上去有点瘆人,其实不过就是拆老百姓几间房子,就得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双方应是互补的关系,相互呼应,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由于政治体制改革没有跟上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造成了我们现在面临的困境。所以温家宝总理力图通过他的呼吁,来推进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同时也看出来,在这个问题上已经陷入某种困境,以至于呼吁政治体制改革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所做的事情。

新京报:从历史上看,中国的历代王朝出于保持自身权力的考虑,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曾进行过多次改革。但是,失败的例子远远多于成功的例子。在你看来,哪些改革对于我们有更强的参照意义?政治体制改革应当从哪里切入?

李炜光:100年前的今天,中国正在开展立宪运动,1910年成立资政院,是国会的前身。而且这个中国最早的议会还是由老佛爷慈禧自己建立起来的。资政院成立当年就开始审议预算,一下子把朝廷提交的预算额裁减了差不多四分之一下去。当时地方也开始建立起议会,最早的地方议会还是在我们天津建立的,叫咨议局。参与这场运动的除了知识分子、官员,还有大量的实业家、商人,如张謇等人,社会各阶层,包括士兵、教师、学生都有——这是一场真正的民主运动。

但是这次改革最终还是失败了,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什么样的改革便都不能再进行,戛然而止。有的研究者说,当时是革命和立宪在赛跑,最后结果是革命胜利了,立宪失败了。但是,这给后人提供了一个非常珍贵的历史经验,那就是政治体制改革可以从预算、税收方面入手。政府在花钱的事情上,不能自己作主、为所欲为。英国的历史经验,限制国王的权力,最好的办法是从限制他的钱袋权入手,把钱袋管住了,别的权力就不在话下。应该说一百年前的中国人非常聪明,他们找到了一条非常正确的路。这个历史事件也告诉我们,改革的条件不是总有的,该改革的时候一定要抓住机会,否则总有一天,你想改也改不了了。

新京报:您提倡把政治体制改革切入点放在税制改革上,管住政府的“钱袋子”,您觉得能否做到?时机是否已经成熟了?

李炜光:我觉得可以做到,而且时机也早就成熟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私有财产的形成和增加,我国民众的权利意识觉醒得非常快。有些农民为了维权,甚至驾起了土炮对抗拆迁,这很有点黑色幽默的意思,但也很惨烈。这种抵抗形式很初级,而且也不应该。像美国的梭罗那样,才是真正的公民不服从——税收缺乏合法性,我就不交税。我可以坐你的牢,但是我还是不交税。当然,这种事发生在美国,若在中国,事情可能就比较复杂了。

西方人认为,人的一生有两件事不可避免,第一件事是死亡,第二件事就是纳税。税是对私人财产权的剥夺,没有人喜欢税收,征纳双方就会产生矛盾。西方通过《大宪章》和近代以来社会政治的不断变革、创新,建立起分权制衡的制度,解决了这些问题,就是“无代表不纳税”。在大的政治问题已经解决的情况下,他们的经济学家就可以专门考虑税收的技术问题。但是在中国就不行。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问题还没解决,大的背景和大的政治格局都还没有形成,在税收方面,在具体的行政运作当中就会处处是难关,处处是问题,以致于寸步难行。

新京报:有没有具体的事例说明这一点?

李炜光:事例太多了,以土地财政为例就能看出来。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最多的是地方政府,而现行分税制又使得地方政府财政来源紧张,这种情况是怎么形成的呢?1993年分税制以前,原来地方政府占整个财政收入比例75%左右,承担责任也是75%到80%。收了这么多钱,也做了那么多的事。还文革历史“欠账”、物价改革等等,所以上世纪80年代的中国,地方最具活力,人们心态也好。分税制改革以后,地方政府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例由75%降到了40%左右,但是它承担的事务一点也没有减少。中央政府在把钱收上去的同时,没有把事业收上,大部分留给了地方,地方财政肯定会出现亏空,不得不想办法创收。拿什么创?就是卖地,靠收土地出让金过日子,著名的土地财政就是这么演化来的。它解决了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问题,但同时也把中国的财政秩序搞乱了,把政府和民众之间的关系对立起来了。现在房价虚高的问题,其实背后是财政体制和利益的问题。只要政府的利益混杂在里面,房价虚高也好,土地财政也好,暴力拆迁也好,不会有明显减少,官民关系也无法明显改善。

分税制改革造成的另一个结果是,中央政府钱多得很,年终突击还花不完,能搞豪华的庆典活动、巨型体育运动会,能令世人侧目,但是越往下的地方政府,越是需要花钱的地方,如提高国民福利等方面,却越感觉没钱。此外,分税制也进一步强化了中国早已存在的唯上体制,与市场经济讲究权利分散的体制背道而驰,邓小平先生的分权让利改革也停止了,中国又一次失去了从分权走向法治、宪政社会的机会。这实际上是一种体制上的回归。很遗憾,至少到现在为止,学者们还很少有人看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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