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国家财政的宪政民主化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世界上几乎所有倡导民主法治的国家,无论其发达程度、地理位置、社会制度、历史传统如何,都在宪法中设置了财政税收法治的内容,或在有关国家机构、权力分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中对财政体制的法治性质作出明确的阐述,并几乎无一例外地将相关的权力赋予议会。除此之外,人类社会没有也不可能找到其他发展之路。
总理无疑是懂得财政史的,他揭示出人类社会发展的一条必然规律:社会的发展、变革,无一不是从财政体制的改革起步的。受此启发,我的看法是,中国实质意义上的政治体制改革即将启动,它的标志,就是我国财政体制的根本性改革,将涉及治税权、预算权归属、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重新定位、政府征税及用税权的来源与治理机制、十三亿纳税人权利的法律确认等等。一台生动的活剧即将在我国政治大舞台上演,让我们张开双臂迎接她的到来吧!
原载《民主与科学》200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