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上抗战道路(4)

第三点,关于抗战的态度。蒋介石说:

万一真到了无可避免的最后关头,我们当然只有牺牲,只有抗战!但我们的态度只是应战,而不是求战;应战,是应付最后关头,必不得已的办法。我们全国国民必能信任政府已在整个准备中,因为我们是弱国,又因为拥护和平是我们的国策,所以不可求战;我们固然是一个弱国,但不能不保持我们民族的生命,不能不负起祖宗先民所遗留给我们历史上的责任,所以到了必不得已时,我们不能不应战。至于战争既开之后,则因为我们是弱国,再没有妥协的机会,如果放弃尺寸土地与主权,便是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那时便只有拼民族的生命,求我们最后的胜利。

第四点,关于解决卢沟桥事件的我国立场。蒋介石说:

卢沟桥事件能否不扩大为中日战争,全系于日本政府的态度,和平希望绝续之关键,全系于日本军队之行动,在和平根本绝望之前一秒钟,我们还是希望和平的,希望由和平的外交方法,求得卢事的解决。但是我们的立场有极明显的四点:(1)任何解决,不得侵害中国主权与领土之完整;(2)冀察行政组织,不容任何不合法之改变;(3)中央政府所派地方官吏,如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哲元等,不能任人要求撤换;(4)第二十九军现在所驻地区,不能受任何的约束。这四点立场,是弱国外交最低限度,如果对方犹能设身处地为东方民族作一个远大的打算,不想促成两国关系达于最后关头,不愿造成中日两国世代永远的仇恨,对于我们这最低限度之立场,应该不至于漠视。

在这个讲话的最后,蒋介石总结性地、十分明确地对参加这次谈话会的人员说:

总之,政府对于卢沟桥事件,已确定始终一贯的方针和立场,且必以全力固守这个立场。我们希望和平,而不求苟安;准备应战,而决不求战。我们知道全国应战以后之局势,就只有牺牲到底,无丝毫侥幸求免之理。如果战端一开,就是地无分南北,年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任,皆应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所以政府必须特别谨慎,以临此大事;全国国民亦必须严肃沉着,准备自卫。在此安危绝续之交,唯赖举国一致,服从纪律,严守秩序。希望各位回到各地,将此意转达于社会,俾咸能明局势,效忠国家,这是兄弟所恳切期望的。〔9〕

这一声明是对全中国人民的号召,号召大家团结起来抵抗侵略;这一声明也是对日本政府的警示,但在东京却没有引起什么反应。日本外交家石射猎太郎写道:“几乎无人注意到这篇演说的严重意义。它听起来好像只是‘虚张声势’而已。”〔10〕

蒋介石在声明中明示了国民政府对卢沟桥事变的处置方针,即陈布雷在日记中所说的六个字:“不屈服不扩大”。这一原则在蒋介石给前线将领的电文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7月9日,蒋介石得知事变消息后马上给当时的第二十六路军总指挥孙连仲和二十九军军长、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哲元分头发了密电。给孙连仲的电报说:“希即由平汉路方面派两师,即向石家庄或保定集中,至车辆等事,径与经扶主任商洽可也。”给宋哲元的电报说:“此间已派孙仿鲁两师向石家庄集中,希兄速回保定指挥可也。”当时宋哲元住在山东老家乐陵。宋哲元一接到蒋介石的电报便立即回电说:“此间战事,业于今晨停息,所有日军均已撤退丰台,似可告一段落。一切情况,业由秦市长电告熊次长,想已转达钧座。华北部队守土有责,自当努力应付当前情况。职决遵照钧座‘不丧权、不失土’之意旨,誓与周旋。倘中枢大战准备完成,则固囿民心理夙夜祷企者也。”

10日,蒋介石又两次往北平、乐陵发电报给宋哲元说:“守土应具决死决战之决心与积极准备之精神应付。至谈判,尤须防其奸狡之惯伎,务期不丧丝毫主权之原则。吾兄忠直亮节,中所素稔。此后尚希共为国家民族前途互勉。”“务望在此期间,从速构筑预定之国防线工事,星夜赶筑,如限完成为要。”

同日,蒋介石又致密电给各行营、绥署及各省市通报情况并调兵遣将以对付卢沟桥事变:“日军挑衅,齐日(7日)与吾廿九军部队相持于宛平附近,当今通饬一体戒备,准备抗战,并调廿六路军两师、第四十军第八十五师各部迅开保、石以备应援。另令第廿一、廿五两师继续开拢在案。顷据报双方撤兵,以候谈判,但日人诡诈,用意莫测。我全国各地方、各部队仍应切实准备,勿稍疏懈,以防万一,是为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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