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的主要目的是考虑随着制度环境中困扰的变化,交易的均衡分布如何随之变化,这是一种比较静态分析。新制度经济学的两个部分 制度环境与治理机制 都包括在内。这二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是:制度环境是一系列根本性的政治、社会和法律规则,构成了生产、交易和分配的基础。例如:制度化选举、财产权、契约权制度安排是经济单位间的某种安排,它规定了这些单位协作或竞争的方式。它提供了一种成员间可以合作的结构或提供了一种可以影响法律和财产权变动的机制。我建议的这两个部分结合的方式为:将制度环境作为一系列参数来处理,参数的变化引起比较治理成本的变动。由市场、混合制、层级制组成的三维架构与仅由市场和层级制组成的架构相比,其优势在于:与从市场到混合制或是从混合制到层级制的变动相比,引发从市场到层级制(或是相反方向)的变动需要更大的参数变化。如下文所述,许多比较静态行为取决于混合模式的截距和斜率的不同变化。关键的预见性行为就是那些在图6 1中位于1(M到X)和2(X到H)邻域中的行为。这里考察四种参数变化:财产权、契约法、声誉效应与不确定性。
离散组织结构分析方法的局限性在于参数变化需要以一种特殊方式引入。比较治理成本架构需要将参数变化刻画为改进(或未改进),而不是像惯常的最大化方法那样考察参数(工资率、税收、需求变化)的增减效应。它进一步受限于将这些改进集中于一种通用治理模式的需要。但是考察比较静态效应仍具有信息价值。
A 产权(PropertyRights)
产权经济学认为,经济绩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产权界定的方式。资产所有权尤其与产权定义相关。它包括三个要素:(a)使用该资产的权利 (b)从该资产中获得合理回报的权利 (c)改变该资产的形式和实质的权利(Furubotn和Pejovich,1974:4)。
关于产权的讨论大多集中在定义上。正如大家普遍认同的那样,产权的界定与执行要付出很高的代价,因此只有当预期收益超过预期成本时(Demsetz,1967)才会出现产权。这并不是我所关注的,我关心的是一旦转让产权,它具有良好的安全特征的程度。相关的安全风险有两种:政府征用和商业(竞争对手、供应商、顾客)侵占。
政府征用(Governmentalexpropriation)。 可信承诺 (Williamson,1983)和 对安全性的期望 (Michelman,1967)等问题与政府征用相关。如果可以有效地一次性转让产权,以后也不会取消 尤其不会被战略性取消 就不会发生政府征用,企业和个人就会有信心投资于生产性资产,而不必担心刚获得的收益会被夺走。
然而,如果很容易重新转让产权,而且并非每次转让都会有补偿(可能因为补偿额太大),那么,在投资计算中就会有各种战略性的考虑。如果人们认为被征用是严重的风险,就会重新分配财富(做假、被转移、被消费掉),而不是投资于潜在的会被征用的资产。更为普遍的是,如果个人和团体经历过或目睹过财产被征用,他们会自然而然地预料到将来他们也可能面临同样不利的状况,从而产生激励去对这一情形作出反应。
Michelman(1967)关注符合成本效益的补偿,他认为如果补偿的代价高昂,如果受损的个人和关注此事的旁观者遭受的 败德成本 不高,那就没有必要补偿。如果预期 败德成本 很高,损失也容易确定,那就必须补偿。Michelman提出了进行此类计算的一系列标准。假如政府了解到这些利害关系,并 承诺 尊重这些标准,那人们会相信这样的承诺吗?这就提出了可信承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