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1)

开庭以前的起诉书曾经写了30几稿,审判以后的判决书同样经过了反复修改,次数也不下于30稿。开始的稿子在许多地方还是涉及了对“文化大革命”的评价,仍然把党内的路线斗争同林彪、江青等人的反革命活动扯在一起了。后来还是坚持审判时的做法,决不涉及路线问题,一律只提刑事罪行。最后才将判决书定下稿来。后来通过的判决书,内容比开始的起诉书去掉了1/3,把那些立足不稳的事情都去掉了,如“长沙告状”问题,在起诉书中是很重要的一条,到判决书中却一字不提了。这样改的结果,就使判决书中的每一条都能立于不败之地。由于庭审工作拖了时间,在如何判决的问题上又经过长时间的反复讨论,对判决书的内容作了不断修改,提法和文字上也再三推敲斟酌,整个审判工作的结束日期就比原来预计的时间晚了好多,直到1981年1月25日才正式开庭宣判。当时定这个日子宣判,还有个考虑,就是赵紫阳总理即将访问缅甸等国,如果在他出国期间宣判,对内对外影响都不太好。他在国外势必面临各方人士的询问,有些话说早了和不说都不好,所以必须赶在他出国以前结束这一审判。

1月25日上午,第一庭和第二庭的10名主犯又全部被押到一起,听取对他们的判决。这天,法庭里的气氛似乎显得格外庄严肃穆,旁听席上早已坐满了人,都屏息以待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宣判。10名被告也显得十分紧张,他们也急于想知道自己将受到什么样的惩处。开庭以后,由江华庭长宣读判决书。因为判决书很长,有16000来字,江华同志读了前半部分,后半部分由我接着宣读,这一部分的最后,就是对这批罪犯的判决了。江青这个人尽管平时装腔作势,这时也沉不住气了,当我刚念到“判处被告人江青死刑”时,还没等我念出“缓期2年执行”,她就慌忙叫喊起来。由于这天是最后审判,不需要犯人回答问题,被告席上就没有安话筒,江青喊了些什么,许多人都没有听到。不过她正好冲着我,我听到她喊的还是什么“造反有理”、“革命无罪”,还有什么“打倒反革命修正主义”。法警一待我宣读完对江青的判决,立即给她戴上了手铐,这时全场破例爆发出了一阵热烈的掌声和抑制不住的欢呼声。由于江青企图挣扎和还想喊反动口号,头发也散乱了,装的架子也没有了,显得十分狼狈和滑稽,使这个本来十分庄严的法庭里,出现了一点喜剧色彩和兴奋欢乐的气氛。我看到江青还想捣乱,立即下令:“把死刑犯江青押下去!”当时我也是太兴奋了,竟少说了话,应该在下令以前,先说由于江青违犯法庭规则,破坏法庭秩序,才依法将她赶下场的。可惜当时我没有来得及说,事后想起来总觉得有点遗憾。当全部宣判完毕,并由江华庭长宣布将10名罪犯押下去交付执行时,全场又洋溢起了无法抑制的欢庆胜利的声浪,我作为这一伟大历史事件的参与者,内心也觉得兴奋不已!

历时两个月零7天、开庭42次的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的公开审判胜利结束了!我自1980年6月起参加这项工作,也可以告一段落了。这次判决,全国大快人心,国际反应基本上也是风平浪静,各方都认为我们判得还是合理的,没有发生什么异议。在宣判以前,国际上的反应是比较强烈的,当时我们已经看出苗头,如果立即杀了江青,反映可能很坏,有的国际组织呼吁要援救江青,有的外国人到我国驻外使馆去请愿保护江青,并且国际上曾经有过这么一条,即对妇女一般不采取死刑。虽然我们是独立审判,不受外国的影响,但这些情况在判刑时也不能不予考虑。根据判决后的国际舆论来看,我们做得是正确的。原来估计国内可能会有人不满,现在看来也都被大家理解和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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