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安徽的农村改革(5)

母亲送儿当兵,参加革命,为的什么?一是为了政治解放,推翻压在身上的三座大山;一是为了生活,为了有饭吃。现在进了城,有些人把群众这个母亲忘掉了,忘了娘了,忘了本了。我们要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对“六条”规定,会议讨论中有赞成的,也有反对的,大家唇枪舌剑,你争我吵。由于不少人顾虑重重、怀疑、抵制,特别是受到当时国务院召开的北方农业学大寨会议的影响,一些原来写进去的更宽的规定,不得不暂时搁置起来,所以,在某些条文中还留有“左”倾政策的烙印。万里解释说:“有些同志思想不通,不要勉强,要耐心等待,因为具体工作还要靠下边同志去做。有些更宽的条文硬写进去,他们接受不了,反而会把事情弄糟。”

省委“六条”经过上上下下座谈讨论,进行了10多次的反复修改,几易其稿,于11月28日,以“试行草案”的形式下发全省各地农村贯彻执行。

省委“六条”的基本内容是:搞好人民公社的经营管理工作,根据不同的农活,生产队可以组织临时的或固定的作业组;只需个别人去做的农活,也可以责任到人;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社会主义大农业;减轻生产队和社员的负担;分配要兑现,粮食分配要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允许和鼓励社员经营正当的家庭副业。这些内容,今天看来似乎很平常,但在当时,许多规定都触犯了不可动摇的原则,突破了长期无人逾越的“禁区”。这在粉碎“四人帮”后处于迷茫徘徊的中国,是第一份突破“左”倾禁区的关于农村政策的开拓性文件,是一支向“左”倾思想宣战的利剑,也是农村改革的序幕。省委“六条”发出后,全省各地掀起了宣传贯彻的热潮,领导亲自动手,形式多样,声势浩大,效果显著,群众满意。在具体做法上,有的召开了县、社、大队三级干部会,有的举办万人学习班,培训大批宣传骨干,由领导同志带队深入基层,原原本本向群众宣讲。有的县广播站设立了宣传贯彻“六条”专题节目。有的将“六条”抄写在生产队活动室墙上,每天晚上组织社员学习讨论。干部、社员把落实“六条”看成是一件喜事,欢欣鼓舞,奔走相告。许多地方听传达的人数之多,到会之齐之快,都是多年少有的。有的地方通知一户来一人,很多全家老小都来了,这种热闹场面很有点像当年搞土改的劲头。通过近3个月的宣传贯彻,“六条”的基本内容在全省范围内基本上做到了家喻户晓,“六条”所规定的各项政策得到了全面贯彻执行。

邓小平在看到安徽“六条”后,拍案叫好。1978年春天,在他出国访问路过成都时,对当时四川省委第一书记说,在农村政策方面,你们的思想要解放一些,万里在安徽搞了个“六条”,你们可以参考,并亲手将一份安徽“六条”交给了他。不久,四川省委制定了关于农村经济政策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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