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表达权 从马克思说起(3)

从常理上说,他们也没有时间读:日理万机,有多少时间读书?而且我认为他们的主要时间应该花在工作上,而不是读书上。对于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们,他们有那么多场子要赶,有那么多的地方要“考察”,比如到井冈山、到延安、到马克思的老家,那都是十分重要的,他们也没有时间读书。因此阅读马克思恩格斯,就是我等“腐儒”的任务了。本着学习才能照办的想法,我认真地学习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的有关新闻自由的文章,拿一些出来与大家共享。

针对以“人类不成熟”为理据反对新闻出版自由的观点,马克思说:

“如果人类不成熟成为反对新闻出版自由的神秘论据,那么,无论如何,书报检查制度就是反对人类成熟的一种最明智的办法了。”“一切发展中的事物都是不完善的,而发展只有在死亡时才结束。这样,把人弄死以求摆脱这种不完善状态应该是最合情理的了。至少辩论人在企图扼杀出版自由的时候是这样推断的。在他看来,真正的教育在于使人终身处于襁褓中,因为人要学会走路,也得学会摔跤,而且只有经过摔跤他才能学会走路。但是,如果我们都成了襁褓儿,那末谁来包扎我们呢?如果我们都躺在摇篮里,那末谁来摇我们呢?如果我们都成了囚犯,那末谁来做看守呢?”

言论自由是人类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条件。这一点是马克思恩格斯所极力主张的。马克思恩格斯对当时的德国当局限制他们言论自由的行径进行过无情的批判,这是大家所熟知的。就是对德国社会民主党内的限制不同言论的做法他们也很反感。1891年恩格斯要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刊物《新时代》发表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遭该党领导人倍倍尔、李卜克内西的拒绝,并向《新时代》(党报)提出警告:如再发生类似情况,可能就得把《新时代》移交给党的最高权力机关管理并进行检查。恩格斯感到十分不满,他对“由党掌握你们的全部刊物的措施 感到离奇。”他严厉批评道:“既然你们在自己的队伍中实施反社会党人法,那你们和普特卡默(普特卡默,罗伯特·维克多,普鲁士内务大臣,反社会党人非常法时期迫害社会民主党人的组织者之一 引者注)有什么区别呢?”恩格斯告诫德国党的领导人,“你们 党 需要社会主义科学,而这种科学没有发展的自由是不能存在的。”对德国党通过控制的《前进报》侵犯言论自由的行为,恩格斯说,“你们根本想象不到,那种热衷于强制手段的做法,在国外这里给人造成何等奇怪的印象,在这里,毫不客气地向党的最老的领导人追究党内责任(例如伦道夫·丘吉尔勋爵向托利党政府追究责任),已是司空见惯的事。”马克思极力反对将反对政府的言论以诽谤治罪。他对陪审员们说:

“如果你们要像检察机关所解释的那样,把关于诽谤的第三六七条运用于报刊,那末你们借助刑事立法就可以把你们在宪法中所承认的和通过革命才取得的出版自由取消 如果现行法律和社会发展刚刚达到的阶段发生显著的矛盾,那末,诸位陪审员先生,你们的职责恰恰就是要在过时的律令和社会的迫切要求的斗争中讲出自己有分量的话。那时你们的任务就是要超过法律,直到它认识到必须满足社会的要求为止。这是陪审法庭的最高尚的特权。诸位先生,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的文字本身就便于你们执行这个任务。你们只是应当根据我们的时代、我们的政治权利、我们的社会要求来解释它。”

列宁的言论“失权”。我们且不说列宁在沙俄时代因言论被流放西伯利亚的事,只说列宁十月革命后在自己的政府里言论“失权”的事。

1923年,列宁病重,只能口授文章。由于规定的医疗制度禁止列宁写文章,所以列宁把口授的东西叫做“日记” 因为没有禁止他写日记。这样我们看到的这一组文章开头第一篇就叫做《日记摘录》。接着,口授了《论合作社》,评论普列汉诺夫《革命札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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