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剑英的非常之路 第六篇(10)

“命令”下达没有多久,他们就四处活动,煽动各地“造反派”到处冲击军事机关,夺取武器弹药。

有些人竟然到军委办公厅三座门闹事,矛头指向徐向前,叶剑英等根据周恩来的指示及时制止了事态的扩大。

为了进一步解决稳定军队局势问题,1967年2月6日,军委碰头会议转移到西山,在叶剑英主持下继续开会。

叶剑英分析一些地区军队混乱的局势,感到“八条命令”还不够,也未完全落到实处,还要再规定几条加以限制。

他说:“军委命令本来是九条,拿到中央文革讨论,他们把党委领导,不成立战斗组织的一条内容删掉了。

这些问题同他们就是讲不通,免不了还有一场争论!军队机关如果允许成立战斗组织,不就是允许夺权吗?这个问题要进行辩论!”他和几位老帅商量后,于2月8日以军委名义发出通知:明令外出串连的人员,按期返回本单位,设在各地的联络站一律撤销。

随后,叶剑英主持制定了《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军以上领导机关文化大革命的几项规定》(即七项规定),进一步规定了稳定军队的具体措施。

2月10日,周恩来根据叶剑英提议召集有中央党、政、军负责人及中央文革小组成员参加的碰头会,讨论通过了这个规定,经毛泽东批准下发。

叶剑英在会上说:“本来八条一个文件就可以解决问题了,现在搞了个七条,这些都是我们斗争来的!”七项规定的主要内容是:“陆、空军的军以下单位,海军基地以下单位一律不搞‘四大’,坚持进行正面教育。

绝对不准任何人、任何组织以任何借口到这些单位进行串连。”

“各级军事领导机关一律不允许自下而上的夺权,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冲击。”

“军以上机关的文化大革命必须由党委领导。

不宜成立各种文化大革命战斗组织,已经成立的必须以行政单位进行改组。

对党委有批评建议之权,但不能代替、监督党委和行政领导行使职权。”

“干部是党和人民的宝贵财富,认为只要是当权派,就一概打倒,是完全错误的。”

“要反对无政府主义、极端民主化、小团体主义、个人主义和主观主义等不良倾向。”

“八条命令”和“七项规定”相继颁布后,逐步消除了一些地区的混乱现象,保证了部队的正常秩序,在一定程度上挫败了江青、陈伯达、康生等人乱军夺权的阴谋。

叶剑英根据军委的“命令”和“规定”,尽力解除浙江、成都、青海、新疆、西藏、南京、江苏、山东、湖南、陕西、云南、内蒙、甘肃、广西、广州等地军事机关和领导干部被“造反派”围困之灾。

八、大闹怀仁堂,抗争达到高潮

叶剑英在参加主持军委的一系列会议的同时,经常出席周恩来主持召开的“碰头会”(实际是中央政治局碰头会)。

1967年2月11日,周恩来在中南海怀仁堂主持召开中央碰头会(即怀仁堂会议)。

出席会议的有军委副主席叶剑英、陈毅、徐向前、聂荣臻,国务院副总理谭震林、李先念、余秋里、谢富治等,还有中央文革成员陈伯达、康生、张春桥、姚文元、王力等。

在这次会上,本来的中心议题是“抓革命,促生产,”但会议开起来却围绕着“文化大革命”要不要党的领导,应不应将老干部统统打倒,要不要稳定军队等重大原则问题进行了全面摊牌,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

军委副主席叶剑英站起来指着康生、陈伯达、张春桥一伙气愤地说:“你们把党搞乱了,把政府搞乱了,把工厂、农村搞乱了!你们还嫌不够,还一定要把军队搞乱!这样搞,你们想干什么!上海夺权,改名为上海公社,这样大的问题,涉及国家体制,不经政治局讨论,就擅自改变名称,又是想干什么?”坐在叶剑英旁边的新任军委文革组长徐向前拍着桌子激愤地说:“军队是革命的支柱嘛,你们还要不要军队?如果不要,我就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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