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改革创新弄大潮(1)

(1976—2009)

第一节 乘春风老字号重放光彩

借南巡同仁堂集团成立

1992年,对中国的发展和同仁堂的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这一年的1月18日至2月21日,邓小平视察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发表了著名的南方讲话,对中国90年代的经济改革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对同仁堂正在酝酿的一场重大改革,更是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说到同仁堂的这场重大改革,就得先介绍一下这场改革的主角之一——北京市药材公司。

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市中药业的管理体制曾经多次发生变化。以同仁堂为例,1954年公私合营时,由北京市地方工业局管理,后来又改由北京市第一商业局管理。1955年,北京市药材公司成立,这是一家集产、供、销于一体的公司,从药材的采购到中成药的生产、储运、销售都归它管。这时的同仁堂由于实行“厂店分家”管理,门市只有大栅栏的那家“乐家老铺”同仁堂了,它一度还曾经归大栅栏街道管理,但它的批发却由北京市药材公司“代劳”。

1979年4月,北京市药材公司及其所属的十五个企事业单位,由市第一商业局划归北京市医药总公司领导。改革开放之初,“理顺关系”、“打破条块分割”等,都是新潮词汇。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一度起过很大作用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许多企业和单位都在探索新的模式、新的体制、新的管理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北京市中药企业的管理体制也经常变来变去,有的是有益的探索,有的是勇敢的开拓,当然也有并不成功的实践和“摸着石头过河”必然要经历的曲折。这样改来改去,截止到1992年之前,就形成了这样一个体制:北京医药总公司下辖北京市药材公司和北京同仁堂制药总厂,还有一个北京中药总厂。而北京市药材公司因为有庞大的原材料采购队伍和四通八达的销售渠道,担负着北京同仁堂制药总厂和北京中药总厂的进货和销售。这就造成了一个层层叠叠、交叉重复的体制。医药总公司是名正言顺的上级领导,可是它下属的三个名义上平等的单位却并不“平等”。药材公司因为拥有上游和下游渠道,对市场的感受最灵敏,但是它又无权根据市场的变化,决定自己和其他单位的生产和销售。医药总公司虽然不直接了解市场,却负有领导职责,因而要作出决策。同仁堂制药总厂有强大的生产能力,有许多知名的产品,更有不可估量的“无形资产”,也就是“同仁堂”这块金字招牌,可是它和北京中药总厂都要靠药材公司采购原料,又要靠药材公司销售产品。可见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药材公司实际上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这种错综复杂的关系,自然会产生许多纠缠不清的矛盾和公开或隐性的利益冲突。这当然是和改革的目标相违背的。同时,市场经济的风浪,给了人们很多教训:改革开放伊始,喊得最响也最时髦的就是“承包”了,大大小小的企业都想搞“承包”。承包制在当时僵死的经济体制下,确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可是它的弊病同样不少,主要是承包者只关心自己的利益,承包时间一到,赚得盆满钵满的承包者扬长而去,被种种短期行为搞得千疮百孔的企业和精疲力竭的职工却被弃之一旁,承包者还常常自诩自己如何孤身奋斗“救活了一个企业”。其实,这种原始粗放的管理办法,并不符合现代企业的规则。可那时的媒体上却充满了对“承包制”的溢美之辞。在承包制的大潮前,药材公司领导层的有识之士却冷眼向洋看世界,他们没有盲目跟风,而是观察着、分析着、思考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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