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由中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的转型03

专栏33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在全球领先的低碳技术

约95%的太阳能热水器的核心技术为中国公司持有。

中国水泥余热发电效率世界领先,已开始向国外出口技术和设备。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电解铝技术已经输出国外。

大型铝电解系列不停电(全电流)技术及成套装置,世界领先。

中国氧气底吹熔炼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

新型变换气制碱技术国内首创,国际领先。现在国内已推广10家,节能效果显著。

中盛光电是国内唯一一家拥有“全球第三代光伏电站”技术的企业。

创益科技的非晶硅薄膜PV采用的是导电玻璃和硅烷沉淀的技术,不会有环境问题。

“兆瓦级双电枢混合励磁风力发电机组”具有创新性和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机组的零部件全部实现国产化。

北京瑞宝利自主研发的原生污水源热泵空调系统成套技术广泛受到地源热泵界的好评。

北京计科开发了地耦管设计优化与埋设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河南天冠研制建成了我国首条年产5000吨纤维乙醇项目产业化生产线,并且顺利产出了第一批纤维乙醇。

柳州明慧拥有脂肪酸甲脂提纯分子蒸馏技术自主知识产权。

资料来源:孙彤中国手中的低碳技术牌[J]商业价值,2010-01-08

2发展低碳经济具有较好的政策基础

我国“九五”、“十五”和“十一五”连续三个五年规划都把降低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作为重要指标。当前,节能减排已成为各地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对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实行节能减排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目前,各级政府均把低碳产业作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在各方面予以支持。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节能环保就被列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高效节能技术和装备、高效节能产品、节能服务产业、先进环保技术和装备、环保产品与环保服务六大领域列为重点支持对象,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享受政策支持。据估算,未来5年,我国在环保上的投资将超过3万亿元人民币,其中用于环保设施的投入将超过1万亿元,这将大大促进低碳产业发展。当前,国家发改委已联合环保部、工信部、财政部等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发展低碳经济的指导意见》,将为我国未来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重要的政策依据李雁争发改委研究制订发展低碳经济指导意见[N]上海证券报,2010-03-11。

3试点工作的推进为低碳经济发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开展低碳试点工作,是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积累不同地区推动低碳绿色发展的有益经验,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已经制定并推进区域性低碳社会试点工作,在全国建立了一批低碳社会实践区、低碳产业实践区、低碳经济区、低碳城市实践区,积极争取国际组织扩大低碳城市试点。这些试点地区通过低碳社区、低碳商业区和低碳产业园区等低碳发展综合实践区,以促进低碳技术的应用,带动低碳经济的发展,为在全国建设低碳社会、低碳城市探索新的发展模式。下一步如果进一步积极构建“低碳经济发展区”,在东部发达地区和国家重点能源基地,选定典型城市进行试验试点,将对寻求低碳经济发展之路提供更有益的探索。

专栏34我国启动国家低碳省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

2010年8月1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北京启动国家低碳省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承担低碳试点工作的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5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8市政府,将研究编制低碳发展规划,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贡献。

根据8月10日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省和试点城市要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全面纳入本地区“十二五”规划,研究制定试点省和试点城市低碳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本地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降低碳排放强度。

此外,《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发挥应对气候变化与节能环保、新能源发展、生态建设等方面的

协同效应,积极探索有利于节能减排和低碳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实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制,探索有效的政府引导和经济激励政策,研究运用市场机制推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的落实;密切跟踪低碳领域技术进步的最新进展,积极推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或与国外的联合研发。

资料来源:江国成发展和改革委启动国家低碳省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OL]新华网,2010-08-18

四、发展低碳经济重在制度创新迟福林第二次转型——处在十字路口的发展方式转变[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

“十二五”时期,低碳经济的发展关键需要一系列政策和体制的保障。通过进一步推进低碳经济体制创新和改革,促进我国碳排放量进一步减少,单位GDP能源消耗总量和碳排放总量逐步降低,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CO2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创造有利条件,推动我国逐步走向低碳经济发展。

1推进资源能源价格改革

(1)建立完善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加快资源企业改革,通过以加快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使企业更加自觉地接受市场价格的引导。制定并实施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近1~2年应重点考虑资源税改革,并以此作为资源价格改革的切入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培育资源产权评估机构和专业经纪公司等市场中介组织,提高交易效率和交易深度。

(2)着力推进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坚持能源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改革方向,建立竞争充分、监管有效的市场定价机制。全面推进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不仅要改革能源成品的终端定价机制,还要推进能源资源开发、加工、运输、贸易和物流等相关环节的配套改革。消除上游能源价格倒逼下游行业的现象,完善能源资源税征收制度,规范资源性企业缴纳预提保证金、可持续发展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和规费的征收与使用,加大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绿色高科技产业的优惠政策倾斜力度。加大《反垄断法》在能源、资源行业的实施力度,建立健全能源供给成本公开机制,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强化对资源行业的综合监管。建立健全能源储备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对能源供给的调控能力和能源价格的间接干预能力。

2推进环境产权制度建设

(1)启动环境产权改革。建立完善的现代环境产权制度,有效保护环境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做大做强环保产业。促进环境产权的公平交易。凡享受环境保护外部经济正效应的地区、企业或个人,需要向环境产权所有者支付相应的费用。开征环境税,逐步使环境污染企业合理负担其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各种成本,形成“完全成本价格”。实施环境产权严格保护。凡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地区、企业或个人,特别是高污染、高耗能产业,除督促整改外,还应加大经济赔偿额度或行政处罚力度。加大对环保投资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努力把环保产业打造成为新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2)加快“碳交易”体制机制建设,扶持低碳经济发展。把碳排放作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的“硬指标”,建立完善的“碳源(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碳汇(从大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监测及调控机制。建立碳基金和生态补偿机制。在全国31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碳源—碳汇”的平衡账户,收取、支付碳基金和生态补偿金。若某地区碳源总量高于碳汇总量,须按照超出部分的比例支付现金,用于补偿碳汇贡献大的地区和国家推行清洁能源计划、节能减排技术等;若某地区碳源总量低于碳汇总量,则可获得生态补偿金贾靖峰环境税正推进专家吁建碳排放交易[OL]中新网,2008-11-05。

(3)尽快建立全国范围的碳交易市场体制及交易所。尽快设立实体性的交易市场,为各会员和参与者提供交易场所;扩大交易范围,将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物、六氟化硫等六种温室气体都纳入减排对象;从环境保护的中长期目标出发,在碳现货交易的基础上,可以考虑把碳交易逐步列入期货交易品种中,建立并完善市场在碳交易中的价格发现机制。

3加快建立鼓励低碳技术创新的体制机制

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低碳经济”,一个重要的支撑就是“低碳技术”。为此,需要尽快建立起低碳技术创新体系,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科技支撑。

加大科技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重点着眼于中长期战略技术的储备;整合市场现有的低碳技术,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加大低碳技术的研发,大力开发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如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海洋能、地热能利用技术以及二氧化碳收集储存技术、超低二氧化碳炼钢技术等;加快核能、水电等低碳特征能源的开发利用,协调推进传统产业技术升级与污染减排,持续提高生态系统碳汇功能;以现有的新能源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平台为依托,加强国际间交流与合作,促进发达国家的技术转让。

4推进“绿色金融”体系建设

(1)成立专门的环保基金。可以通过设立环境税或财政收入划拨或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的方式,成立一个国家级的“环保专项基金”,专门用于环境保护事业以及对环境污染重大事件的受害人进行赔偿。各级地方政府也应同样设立类似的绿色专项基金。

(2)建立“绿色信贷体系”。近年来,发达国家的一些银行已经将环境因素纳入其贷款、投资和风险评估程序之中,环境报告已经从会计报表的可有可无的边缘内容变为必不可少的主流内容,绿色会计报表得到推广应用。不仅环保产品生产企业、节能减排服务公司可以从银行得到优惠贷款,而且拥有良好环保记录的普通企业也可以从银行得到优惠贷款。对于那些造成环境污染而又因种种原因暂时无法关闭的企业,在贷款时征收惩罚性高利率或贷款后提前收回贷款。2007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和银监会已经推出“绿色信贷”计划,对环境违法企业实行限制贷款。但进一步落实尚需尽快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评估标准和“绿色信贷”指导目录,并建立长效的信息共享机制。

(3)发行“绿色证券”。可考虑鼓励企业发行“绿色企业债券”或“绿色金融债券”,对于节能减排企业、环保项目和生态工程在发行债券方面提供“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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