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3)

故事和作者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塑造者认为自己作为作家在其他领域也有建树,甚至自认为比侦探小说领域更高。阿瑟柯南道尔后来成了阿瑟爵士,他属于全能选手,不仅从事文学创作,而且活力充沛,如今已经十分少见了。他最看重的是历史小说家的身份,《四签名》发表后不久,他完成了一部作品,便把笔扔过房间,喊道“写完了!”他指的不是哪篇福尔摩斯小说而是历史小说《白衣纵队》,这部作品连同《米卡克拉克》堪称他在这方面的代表作。他坚信,《白衣纵队》“会流传千古,代表了我们与生俱来的传统”,但没有如愿。他的历史小说没有受到评论家的积极重视,因为他的优点,比如表达清晰、表现力强,仅仅体现在情节和事件上,对于人物刻画却不够深入。这种组织能力甚至体现在那些昙花一现的作品中,比如有关布尔战争的历史作品。他调查奥斯卡斯莱特案和爱德杰案,表现出了分析能力,但是都没有辅以丰富的想象力。书中人物以及发生在人物身上的事件仅仅停留在儿童冒险小说的水平。只有在主角是超人且置身事外的故事中,这位聪明的中产阶级分子才可以自由发挥他的想象力,而福尔摩斯故事的优点也在于此。

道尔是讲故事的高手。福尔摩斯故事流传至今仍然不衰,而很多追随者的作品已经销声匿迹,这无非是因为福尔摩斯的故事非常精彩。这些小说中不太会仅仅出现一个谜团,而是将需要解决的疑难问题与简单生动的人物形象结合在一起。《斑点带子案》算得上一个的典型例子,塑造了一个极具威胁性的人物——格里姆斯比罗伊洛特医生。虽然有关他的描述只有一页半,但是侦探小说中很少有比他更让人信服的人物。我们分析故事结构会发现,对于罗伊洛特的第一印象来自海伦斯托纳,她不情愿地说,她的继父是一个强悍、凶残的人。接着是罗伊洛特来访以及弄弯拨火棍的事件,最后是福尔摩斯和华生去斯托克莫兰,假铃绳、牛奶托盘、通气孔营造出了凶兆氛围,这些让我们对罗伊洛特的本性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福尔摩斯系列的佳作往往具备这样出色的写作技巧,不少名篇也很接近道尔喜欢的冒险小说,比如《马斯格雷夫典礼》。故事一开始往往是遇到麻烦的委托人来访,经常有某些桥段表现福尔摩斯智慧的闪光点。《住院的病人》让人好奇的地方是,布莱星顿积极地促成珀西特里维廉医生开设自己的诊所,《红发会》则是有关“身体健康,智力健全的所有红发之男子”的社团这一想法,《失踪的中卫》是那份送来的电报,上面说:“万分不幸。右中尉失踪。”每一位专业的犯罪小说作家都应该用这种方式掳获读者的心,但是尝试之后便会知道,这不比设计一个让人满意的谜团轻松简单。

故事开头有时候出现一桩已经犯下或还在预谋中的犯罪,有时候是一段冒险故事,有时候是回忆往事,由来访者将真相一一道来。华生偶尔会因为在故事中发挥的作用微不足道而羞愧,这突出了道尔对于冒险和推理都关心。部分故事重复了之前的主题。在《红发会》中,设骗局的目的是让当铺老板杰贝兹威尔逊每天离开铺子几小时。同样地,在《证券经纪人的书记》中,霍尔派克罗夫特先生被要求将商业目录中所有巴黎的五金商抄下来,这个奇怪的任务的动机与前者类似:他离开了伦敦,坏人就能顶替派克罗夫特刚刚获得的工作。《三个同姓人》又重复了这个主题,借助内森加里德布罕见的姓氏让他离开屋子,因为他除了乘车到索斯比或者克里斯蒂拍卖行从不出门。许多故事都有一种特殊的格调,完全是道尔个人的格调,比如《红发会》中设计让那个蠢货把《大英百科全书》全部抄下来,《三个同姓人》中福尔摩斯编了一个名字以证明那个自称翰加里德布的人是个冒牌货。虽然骗局的手法很老套,但是编的名字——莱桑德斯塔尔博士——却相当巧妙1。这些细节上的东西都是原创的,给读者带来了很多乐趣。

1可能作者暗示“斯塔尔”这个名字取自利安德斯塔尔詹森(1853—1917),英属开普殖民地总理塞西尔罗得斯的好友。一八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他带领五百名南非公司的警察及几挺机关枪,企图远征南非德兰士瓦,推翻德兰士瓦的保罗克鲁格政权(史称“詹森远征”)。一八九六年一月二日,詹森武装在克鲁格斯多普被南非警察部队包围,除一百三十四人被击毙外,其余的人,包括詹森在内全部被俘虏。詹森及其同伙被移交给英国,以“企图对友邦进行军事远征”的罪名判处十五个月监禁。

2参见《身分案》。

3参见《歪唇男人》。

4参见《贵族单身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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