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么复杂的社会,谁会第一次见面就对你推心置腹?她又没说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为什么不能推心置腹?既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那就不叫推心置腹啊!难道心和腹装的就是见不得人的东西?如果不是见不得人的东西,干吗装在心和腹里?摆脸上得了!
是啊,是啊,云珠对他说什么了?都是些可以对任何人说的话,没什么特别之处,她妈妈的故事,多么光荣浪漫,又多么遥远,对谁不能讲?完全应该写成一本书,拿去出版。还有关于卡布奇诺的那番话,写本书是太单薄了点儿,但可以拿到《知音》杂志上去发表,说不定就是从《知音》杂志上看来的。
天知道她那些话对多少人说过!搞旅游的人,不健谈能行吗?再说,他还一次又一次地问人家“为什么不说话”,那人家有什么办法?只好说话。可人家并没说自己,只说了老妈和卡布奇诺。老妈和卡布奇诺,永恒的话题,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题,只有他这个老土才以为人家是在对他推心置腹。
他越想越沮丧,越想越绝望,很想把这事永久性搁置算了,反正也快走了,就算两个人真能发展点儿什么,过不了几个月也会被大洋隔断,还不如根本不发展为好。但他发现,这事越想搁置越搁置不了,特别是他现在出国手续都办了,也无心向学,更没心思干别的,想找个事转移一下注意力都不行。原来还雄心万丈,准备暑假期间回老家陪陪父母,顺便帮家里干点儿活,现在好像谁把他的魂魄钉在了B市一样,生怕回了老家会错过什么。
他又进入了他那著名的“卢梭死循环”,开始写自己的《忏悔录》了:从“星巴克”回来,我就应该给她发个电邮,表达一下感激之情,然后定个下次见面的时间地点,就算她拒绝,至少也能死了心,老老实实回老家去了。也许等到回来再写电邮不是上上策,电邮这种东西,多被动啊!你写过去,人家看不看都成问题,更不能指望人家一定会回复,还是应该在分别的时候就问清楚云珠的意思,看她愿意不愿继续交往。也许等到分别时再问还是太晚了,应该在席间相谈甚欢的时候就含蓄地提到下一次的。
就这样,他一路忏悔过去,一直忏悔到应该待在娘肚子里不出来了,才猛击自己一掌,他妈的!光在这里胡思乱想有什么用?倒是拿个行动方案出来呀!
他把那篇所谓伯格曼教授遗忘的论文找出来看了一下,希望论文对伯格曼教授至关重要,遗失了就可能葬送一个诺贝尔奖,那样他就有理由以伯格曼教授的同行的曾经的学生的名义设宴感谢云珠了。但结果很令人失望,那篇文章根本就不是伯格曼教授的研究方向,只能算沾点儿边,完全不值得兴师动众寄给伯格曼教授,更没理由为此设宴答谢云珠,总不能邀请她出来,专门告诉她这文章没什么用,不必寄给伯格曼教授吧?
想来想去,都没想到一个接触云珠的借口,最后他想烦了,干吗非得找个借口不可?难道不能大大方方地追她?就对她说,我喜欢你,想跟你交往。她说行就行,不行就拉倒,何必遮遮掩掩?这点儿担当都没有,还算什么男子汉大豆腐?
真是心有灵犀一邮通啊!他正准备给云珠发电邮,就看见了云珠的来信,标题为“Hi,阿Sir!”他来不及细想为什么叫他“阿Sir”,就慌忙点开来看,只一句:“这几天忙吗?”
他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放松,甚至能听到一坨什么东西从嗓子眼落到肚子里去的声音:哈哈,终于来了,我还以为你再也不理我了呢!
他立即回信:“忙,你呢?”然后把千言万语都掐掉了。他按了“发送”键后就开始后悔,就这么几个字?不提提下次见面的事,不是白白浪费了一个机会吗?
还好,云珠那边来信了:“我也很忙,带团出去了一趟,刚回来。你在忙啥?忙签证?”
“不是,证已经签了。”
“那还能忙啥?”
“瞎忙。”
“那篇论文仔细看了没有?重要不重要?”
他字斟句酌地写了封回邮:“论文我仔细看了,还是很重要的,不过不用扫描后传给他,因为从网上就能找到。”
“你问你导师拿到伯格曼先生的通讯地址没有?”
“还没,应该不用问吧,实在需要的话,从网上就能查到。”
“网上能查到?怎么查?”
“就查他的名字,肯定能查到。”
“我试了的,不行,同名同姓的很多,我点开了几个,都不是他。”
“那就查他的学校,查到学校的网页,再查他们系。”
“如果他们系没这么个人呢?”
“不会吧?”
“我查过的,他们系没有姓伯格曼的。我还查过他们学校的黄页,也没有这么个人。会不会是个骗子?”
这个他倒不敢确定了:“应该不会是骗子吧?他来访问讲学,是我们这边出的钱,我想学校发邀请函之前,总要先调查落实一下吧?”
“那怎么在他们学校网页上查不到他呢?”
“也许他不想把自己的信息放在网上?”
“嗯,有可能,还是问问你导师吧。”
“你等等,让我到他们学校网页上查一下。不是不相信你哈,只是好奇,说不定真是个骗子。”
他上网一查,一下就查到了伯格曼的网页,埋得比较深,同名同姓的也多,但从学校主页查到系的主页,点击“教师”链接就能找到伯格曼教授的网页。他从上面拷贝了伯格曼教授的电子邮件地址,粘贴到电邮里,写上一句“这就是伯格曼教授的电邮地址”,然后给云珠发了过去。
那边很快回了信:“哇,谢谢!你怎么找到的?”
“就在他们学校找到的呀。”
“我为什么没找到呢?”
“你是不是跑别的学校找去了?”
“不是F州立大学吗?”
“是啊,但是F州好几个州立大学的,有一个叫F State University,还有一个叫University of F State……”
“哦!原来如此!受教了。orc. ”
他一看到那个匍匐在地向他道谢的小人儿“orc”,心就慌了,大概云珠又要跟他“再见”了。情急之中,他快速发了封信过去:“这是我的手机号:XXX-XXXXXXXX,可以把你的手机号给我吗?也许我能通过我导师联系上伯格曼教授。”
他也不知道自己提伯格曼干啥,但他没别的诱饵,只好用这个了。但云珠没回信,没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给他,也没给他打电话。他彻底泄气了,转来转去,还是当了人家的上马石,人家云珠是冲着伯格曼教授来的,他还当人家是冲他来的,真是没有自知之明!
这个年代原本就是个只认钱不认人的年代,况且他这人也没什么值得认的,难道他有什么地方超过伯格曼的吗?身高?体重?风度?学识?一样都比不上伯格曼,凭什么说人家云珠是只认钱不认人呢?如果要说他有什么优势,那就是他比伯格曼年轻一点儿,但现今的女孩子找丈夫,谁还管年纪大小?云珠大概二十五岁,而伯格曼教授顶多五十五岁,只相差三十岁,那算个什么?人家翁帆不是以二十八岁的妙龄嫁给了八十二岁的杨振宁吗?那中间相差多少?不做算术也知道比云珠和伯格曼相差大。他想起网络上那些人对杨翁恋的议论,说老杨这把年纪,怎么满足自己的娇妻呢?话虽然说得龌龊,但也是事实啊。但伯格曼肯定没这个问题,瞧那身肌肉,那抖擞的精神,最少是个“一夜三次郎”。
他的初恋林芳菲早就谆谆教导过他:爱情和金钱不是仇敌。
现在他的末恋欧阳云珠用实际行动告诉他:爱情和国籍不是仇敌。
他将初恋和末恋的教训结合起来,得出结论:爱情和谁都不是仇敌——除了他宇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