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量的代价:负责
选择做参与者不是没有代价。接受自由,需要你对自己的选择负责。自由和责任的关系就如同硬币的正反面。如果是一个恶魔驱使你去做某事,你就不需要解释为什么要那样做。因为事实上不是你做的,而是恶魔。如果你做了什么事,就必须能够解释你的行为,并对其产生的后果负责。力量是对负责任的奖赏;负责任则是力量的代价。
自由要求你承认对所遇到的问题是有影响的。有影响并不是责怪。事实上,参与者的反应能力和受害者的推诿能力刚好相反。受害者努力通过责怪他人来证明自己受害了,因为没有作恶之人就没有受害者之说。而参与者则会认识到,他对事态的发展也是有责任的,认为自己本来可以更高效或更高尚地去行事。受害者惯于用“应该”一词,以指出别人的责任、评价别人的行为;参与者喜欢用“可以”一词,来指明各种可能性与获得经验。我的一个客户,说了一句很精辟的话,来描述“有影响”一词:“问题来了,”他说道,颇具洞见,“一定少不了我。”
当自尊岌岌可危时,指责别人的不是就像在天堂那样安全。因此指责别人来保护自己,是相当有诱惑力的。你可以注意看一下,当事情变得棘手时,你情绪一下波动不已,各种诸如此类的问题冒了出来,“是谁搞砸了?”“是谁不好?”“谁出错了?”“谁应该为此付出代价?”我有一次在孩子面前出丑,才体会到推卸责任是天性使然。当时我正在客厅,突然楼上的电话响了,我立刻往楼上跑去,当上到最高一步楼梯的时候,我踢倒了放在楼梯上的杯子。我当时生气极了,不仅没有接到电话,紫色的葡萄汁洒满了地毯。于是我走进小孩的房间,自以为是地责问道:“是谁将杯子放到楼梯最上面的?”我听到一个怯生生的声音传来,“是谁踢倒杯子的?”
责备他人可以掩盖事情发生的原因及解决问题的办法。当双方产生了不愉快,造成现在这个局面,应该说双方都有问题,但是我们通常不这么认为。正如有句谚语所说,“成功有很多母亲,但失败是孤儿。”往往就是把责任完全推给对方。而事实是双方的原因导致了当前的问题。两个人都有责任想办法解决问题。尽管你有可能不顾对方的态度如何,承担整个问题的责任,但如果对方也承认自己是有责任的,那么问题解决起来会容易得多。除了首先承担起自己应负的责任外,你还可以引导对方也去接受自己也造成了问题的事实。如果对方足够开明的话,你可以直接说明事实,强调指出对方因为做了什么或者没有做什么造成了现在的问题。
明白了自己对问题产生所负的责任后,是参与者就会找到自己的力量所在,甚至在他并没有错的情况下。我们来看一个例子,2005年,新奥尔良一个居民,因为卡特里娜飓风引起的洪水失去了家园。很显然,他并不是自己给自己带来的这个灾难。但如果从参与者的角度来看,他应该明白自己的选择对他现在的困境也是有责任的。例如选择居住在新奥尔良或者没有购买水灾险。他的选择本身是无所谓对错的,但是这些选择也造成了他现在的损失。认识到这一点,不仅会使他容易克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时产生的愤恨和屈从感,也可以使他在计划未来行动时,做一些改变,将类似事件发生的几率降到最低。
主张受问题影响的人都和问题的产生有关,并不是像下行政命令一样去要求你,那样是不正确的。因为那听起来似乎有点不近人情,像是在“责怪受害者”。再重申一遍,和问题产生有关,并不是责怪受害者。那些责怪受害者的人通常会说:“你自己造成了今天的局面!”他们振振有词:“如果你尝到苦头了,那是你自作自受!如果发生了什么不幸,那你活该!”这太荒谬了。没有人可以独自造成他当时所处的局面。同样,也没有人可以推卸共同造成问题产生的责任。遇到问题能够承担责任也是对自己的未来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