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五刑章第十一(1)

五刑章第十一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亡上,非圣人者亡法,非孝者亡亲。此大乱之道也。"

--砚池堂本《孝经》第十一章

【释要】

在前一章"纪孝行"里,孔子提到每个人面前都摆着两条道:敬、乐、忧、哀、严,是正面能量的孝行;骄、乱、争,则是负面能量的逆道。本章孔子接着上章所讲的道理再告诉曾子,违反孝行是最大的罪恶,必及刑辟。以规劝世人知所警惕,行孝道,走正道。不要无法无天,害人害己,严重的还会造成天下大乱。

【通解】

孔子说:"属于五刑的犯罪条款多达三千,而其中最大的罪名便是不孝。要挟君主的人,是目无长上;诋毁圣人的人,是目无法纪;非议孝道的人,是目无双亲。这三种人的行径,都是导致天下大乱的根源。"

【砚池堂夜话】

用唐诗围观"醉吏"

2007年10月,我作为香港《大公报》的驻京记者采访了当年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十七大"的一项重要议程就是党的领导人换届。香港总部要求我们对新当选的九常委逐一作整版的人物报道。我领到的任务是采写时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公安部长的周永康。在那篇见报的《"铁人"部长,从严治警》一文中,我特别提到了周永康整顿公安队伍作风的"四要"和"五条禁令"。"四要"指的是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而"五条禁令"则是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严禁携带枪支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参与赌博。民警违规者将被辞退或开除,对其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要追究领导责任。周永康在公安部的全国公安系统内部会议上誓称:"我们发布的禁令、做出的规定,都是对民警最基本的、最起码的要求,也是每一位民警必须要做到的。""如果你做不到,那么你就脱下警服,离开警察队伍;当领导的做不到,就没有资格当领导……"这个动真格的"五条禁令",在全国公安民警中引发了极大的震撼。我有一个大学同学就在公安部工作,我从未见过他敢在中午的餐会上喝酒。他总是说:"各位理解,我下午还要上班。"如果遇到不明事理硬劝的,他就会很严肃地说:"你是不是不想让我脱警服啊?不要害我下岗。"据知情人说,周永康从政以来,痛恨公门内公仆喝酒误事。在公安部长任上,提出的"五条禁令"中有三条与饮酒直接相关,实在是因为警察如果喝酒成风的话,社会观感极差,警力也会大受影响,执勤巡逻势必不能正常,一旦出事,就是大事。高调铁腕的禁酒令,看似无情,实则是对警察的爱护,也是对公共安全的负责。有公安干警说:"'五条禁令'是法宝,整饬警队形象好。每个民警都受益了,要始终不渝地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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