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节:第三章 无心插柳(6)

鹏润家园于1997年动工,因为资金极度紧缺,黄光裕曾经准备孤注一掷,把手中10多家国美电器连锁店全部抛售掉,然后拿这笔钱投入到地产项目的开发中来。但最后因为种种原因未能遂愿。

想尽种种办法,鹏润家园第一期工程“豪苑”总算竣工。但屋漏偏遭连夜雨,因为鹏润家园在初期设计时没有摸准市场脉搏,导致“豪苑”户型偏大而严重影响后期的销售,加上与业主产生的纠纷,指望首期销售资金回笼以便进行后期开发的黄光裕,一度濒临资金链断裂的危险境地。

情急之下,黄光裕只得使出险招。据《财经》杂志报道:黄光裕与北京中行内部人员商量,以挪借来的大批身份证办理虚假个人按揭贷款,从北京中行成功贷出3亿余元。但奇怪的是,好不容易到手的3亿多元现金,黄光裕并未将它投入对资金如饥似渴的房地产项目,而是采取声东击西的手法,将鹏润家园部分后续工程转手某合作者开发经营,由后者负责偿还虚假个人按揭,而贷出的3亿余元现金则转作他用。至于是投入了国美电器,还是用于其他更为刺激、更具风险的其他投资,外人就不得而知了。但毫无疑问的是,这笔3亿余元的巨款,对当时有资金饥渴症的黄光裕来说,无疑是一次极为重要的“输血”。

在黄光裕借贷这笔款项时,牛忠光已经于1998年调离了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参与此项贷款的主要负责人,是当时任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的李宝光,以及该行的零售业务处副处长徐维联。几年后,徐维联又卷入了对北京森豪公寓的虚假房贷案。

但黄光裕却对此发表声明进行了否认。国美事后发表的声明称:“鹏润地产出售住宅给第三方,由第三方办理的住房按揭业务受到相关部门调查,我方正在配合协助调查。该笔房产业务属正常销售业务。我方作为该笔按揭的信用担保方,对此笔业务审核不严,我方将视调查结果依法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上海证券报》当时对违规房贷疑云进行了跟踪报道。据报道得知,发生问题贷款的鹏润家园豪苑大厦,确实已经由鹏润地产转让给北京建业投资,当时豪苑大厦产权方为北京建业投资。资料显示,北京建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16日,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法人代表阎玮玺。出资比例为阎玮玺680万元,冯子辰320万元。此前一年的1998年4月29日,一家从事汽车贸易和贷款担保的公司安盛嘉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安盛担保前身)注册成立,法人代表名为冯辉。

表面上,上述两家企业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在2001年10月8日,阎玮玺、冯子辰与冯丽、冯辉姐弟仅出资50万元,注册成立了第三家企业——北京鹏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资料称,该公司专门负责管理黄光裕首个开发楼盘鹏润家园中单列出来的豪苑大厦,法人代表为冯辉。至此,鹏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安盛嘉业同时成为北京建业投资的子公司。

豪苑大厦A、B两幢楼虽然都为办公用途,但租售情况并不同,且分别由两家物业公司管理。其中豪苑A座只售,与其他物业一起,物业管理方为北京万盛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黄光裕;豪苑B座只租,租赁管理方则为北京鹏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冯辉。

但据《上海证券报》记者向北京建业投资公司求证得知:该大厦产权虽已转让,但集团老板一直为黄光裕,甚至“租约合同只能与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即便所谓问题贷款的发生是在北京建业投资受让豪苑大厦之后,目前的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此事与黄光裕的关系并不那么简单,该项目一直没有脱离黄光裕的直接掌控。有分析人士称:“曾经曝光的虚假按揭骗贷案例中,常常会出现独立第三方可能只是悬空的产权人,产权过渡只是一种掩饰融资的手段而已。”

不过,此事后来似乎不了了之。2007年1月16日,国美电器在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表示,公安部针对黄光裕及其间接持有的鹏润房地产公司的协助调查已经正式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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