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是死的,而人是活的,活的人若是叫死的经验捆住了,那不是笑话吗?活,就要“活”出个样儿来!灵活运用经验,死的经验也会变得活起来,也才能真正发挥出经验应有的作用。
我曾在《广告定位》一文中提及定位失误的三大症状:贪大求全;盲目出击;眼睛长在额角上,脚踩在云端里。
可是忽然有一天,我发现居然有一种产品“贪大求全”成功了,不仅救活了一只老牌子,并且创造了一个新品牌,不能不叫人惊奇。
这是一位熟知该产品生产及策划内幕的人士告诉我的:某饮料企业将一种产品分别注册成两个牌子,以成年人为目标消费对象的叫“乐××”,以儿童为目标消费对象的叫“华××”。一种产品,两种定位,并且都在广告及销售上取得了极大的成功。这种手法,确实出人意料,令人拍案叫绝。
叫绝之余,不由陷入沉思:广告到底有没有规则?
大卫·奥格威曾对攻击他制定规则的人说:我讨厌规则!
香港著名广告人林俊明也说:广告无真理,只有喜欢不喜欢!
在广告的上古时代,科学尚不甚发达,广告基本上着重于对产品本身及人的心理研究,表现手法更多地依赖一种形式上的花巧和创意性的思维。随着现代科学的迅速发展,电子技术应用进入广告领域,给市场分析、广告效果评估都带来了准确、具体的可靠结论。广告领域开始越来越多地使用科学方法与技术,近年来市场调查的日渐盛行就是最显著的一个现象。
到了现代,广告则更多地倾向于科学与灵感的结合。广告不纯是科学,科学是有规则的;广告也不纯是灵感,灵感完全是不可捉摸、来无影去无踪的。或者,说得准确一点,广告就是广告,它是科学与灵感的混血儿。适当运用科学方法,有助于引导灵感的出现;灵感的画龙点睛,又提升突破了广告的科学。就像“乐××”与“华××”的定位,便是科学与灵感共同的成功作品。
“乐××”与“华××”,分别定位在不同的目标消费群,这本身是符合科学的;而一种产品以两种定位出现,则完全非规则的,只能是灵感的凸现。于是这才有了“乐××”与“华××”的家喻户晓,有了老牌子的再度辉煌,新品牌的大放异彩。
确实,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情。我们从广告理论角度而言,适合所有人的产品是不存在的,而且也不可想象、不可相信。但事实上也许就有产品是适合所有人的(至少是某一范畴内),不分男女老少,不分春夏秋冬。最典型的产品莫过于米饭了,世界上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一生皆以其为主食。但按人的一般思维,虽然很多人都希望有灵丹妙药,却很少有人相信灵丹妙药,那实在是超出了人的常识和想象力。尤其现代人,教育程度高,知识丰富,自主意识与判断力都很强。一个产品,真正的优势不仅仅在于其本身的品质优势,也不仅仅在于其相对于其他同类产品的优势,而在于品质优势、市场优势和针对消费者需求的优势这三者的融合。所以,产品的定位就要参照品质、市场、消费者三方面来进行。或者,将广告理论中关于定位的理论阐述得更全面一点:在市场上,或消费者的心目中,适合所有人的产品是不存在的。
仍以“乐××”、“华××”来说,“乐××”与“华××”实质上是同一种产品,但若宣传时就直接说有这么一种产品,它既营养丰富,又美味可口;既适合老人、成人,又适合儿童。消费者或许就会有疑惑:老人、成人和小孩的生理机能与需求就没有分别了吗?但是若因为这个疑惑,就将产品的好处削去一半,将产品的市场放弃一半,岂不是太可惜了?“乐××”、“华××”就非常巧妙地解决了这个问题,绝对是创意性的一种定位方法,在心理上给消费者以专业对口的感觉,也省却了其面临众多选择难以决断的麻烦,消费者自然更乐意接受,更易于接受。在这里,策划者只是运用了一种小小的却不无善意的伎俩,从而轻而易举地攻入了消费者的心里,获得了最大的市场。
由此,我们是不是可以得出结论:
经验本身不是规则,总结经验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制定规则。说到底,经验是死的,而人是活的,活的人若是叫死的经验捆住了,那不是笑话吗?活,就要活出个“活”样儿来!灵活运用经验,死的经验也会变活起来,也才能真正发挥出经验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