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为雄县农民王汉秋鸣冤(1)

王汉秋是河北雄县昝岗乡东河岗村的一位农民。

他的父亲靠卖麻绳,挣了一些钱,置了些地。父亲死后,他继承了这些地,也就成了一个小地主。可他花钱大手大脚,从不把心思放在发家致富上。用媳妇的话讲,他一当家后,日子就没的过了。

他好交朋友,仗义疏财。看见村里有人没粮食吃,就主动把自己粮食送去。他对长工宽厚仁义,曾把一支鸟枪送给长工。长工的孙子到现在还喃喃不休地说这件事。

他是独子,念过私塾,看了不少书,特别喜欢读鲁迅的作品,并深受其影响。

1939年10月,霸县抗日民主政府举办了抗日积极分子训练班,从各区、村选拔一批优秀分子进行培训。王汉秋及女儿王以云都参加了,并认识了当时的霸县县长马建民。从此以后,王汉秋父女俩积极参加抗日活动,他的家成了堡垒户。马建民杨沫夫妇来东河岗村时,经常住在他家。

王汉秋响应抗日民主政府号召当上了小学老师,教儿童团的孩子们抗日道理。那时,离村2里地的昝岗就驻有日本鬼子和伪军,干这个工作要冒很大危险。

后来王汉秋成为了八路军联络员,经常为我党干部传送情报。他多次掏空窝瓜,将文件藏在里面,把情报送到宫岗。他还给路过此地的干部们画地图,标明敌人岗楼的位置,介绍同志们如何通过敌人的封锁圈。

除了掩护我父母外,雄县的张田县长和陈瑞科长以及区妇救会主任李子奇等等也都经常在他家居住,受到了很好的保护。

1943年王汉秋看见本村农民生活困苦,就把自己的大部分土地无偿贡献出来,交村公所统一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当个别人对他这么做的动机有所怀疑时,他一时愤激,把自己的左手小指剁下两节儿,写了血书“致函马建民”,面送给父亲。慷慨陈词,表明了自己坚决抗日,坚决拥护共产党的决心。

他是在自家用小片镐砍下的手指头。当他送到父亲住处时,母亲也在现场,亲眼目睹了这么一封血淋淋的信和血淋淋的手指头,内心为之一震。

父亲把这封血书和手指头保存了好几年,舍不得扔。曾多次对人说:我一看这个就很难受,王汉秋是个抗日爱国的好典型,真心跟共产党走的开明人士。

1945年抗战胜利,父母赶赴新的工作岗位,这以后即与王汉秋失去了联系。

1984年已离休的父亲准备写回忆录,就给雄县昝岗公社写了一封信,打听王汉秋的情况,没有回音。父亲不甘心,又写了一封,还是没有回音。父亲感到蹊跷,虽然已过去39年,王汉秋本人可能不在世,但他的孩子还应该在呀!父亲又写了第三封信。

河北省雄县昝岗乡东河岗村 村级干部负责同志:

你们好!

我叫马建民,又叫程业,抗战时期在你们那里工作过。先作政权工作,后来负责分区抗联工作,除经常和你们村干部联系外,也经常和王汉秋同志联系。我们当时吸收王汉秋同志参加反攻建国同盟会。他表现不错。记得他有儿有女,可是忘记了他们的姓名。现在组织上号召写回忆录,我想打听一下,他儿女的姓名和地址,麻烦你们来信告诉一下。我解放后一直在北京工作,目前已离休,估计王汉秋同志可能不在了,只好打听打听他儿女。

附上邮票八分,请费心回信吧。

祝你们安好。

我住北京柳荫街29号

马建民

1985.

这第三封信寄到了大队,有人偷偷转给了王以云。她立即带着女儿前往北京,向父亲详细叙述了这些年的遭遇:

我爹1960年死在监狱里啦!

虽然他抗战胜利前就把土地全献了出来,可1947年土改时还斗争他,说他是地主。他想不通,对干部们说,我不能算地主。你们这样对待我,不符合共产党的政策。

村干部硬说他贡献土地是“畏罪交公”。

他不服气,据理力争,村干部嫌他不老实,给他吊在树上打。村里就两户地主,但土改时主要打我爹,因为他嘴硬,不承认自己是地主。天天斗,不让洗脸,寒碜他,还拿砖头砸,给他腿上的迎面骨砸了个窟窿。不止打他,还打我娘,说她是地主婆。见她是小脚,就叫她踩小砖。

后来,国民党打过来了,我爹也没因为挨斗,受了委屈,就投靠国民党。他的腿给打坏,拄着棍子跑了,他从没有给国民党办过事,没有反攻倒算过。

我爹想不通,自己早把土地交了出去,为何还定成地主?他不断向干部们反映,结果说他顽抗,一次一次把他往区公所送,送一回,打一路,可区里每次都给退了回来。直到1951年镇反那次,送走后再没回来,这次给判了,被雄县法院判处死刑。听瞅见过他的人讲,在县看守所里整天给他戴着三大件:脚镣、手铐、铁砣子。

后来保定地区给改判成死缓,送到石家庄第二监狱服刑。

1958年大跃进时,我爹他们到徐水大炼钢铁,累坏了身体,一天比一天虚弱。最后给家里的明信片上说,我现在连10斤重的东西都提不起来,病得很重,你们来看看我吧。可当时家里很穷,哪有路费去看他,连五分钱都没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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