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小胖姐遇害(1)

小胖离婚回到北京后,工作不理想。每天得早早起床到石景山苹果园上班,早出晚归,非常辛苦。她感情生活孤寂,碰了一个又一个钉子。

当时要离开教育系统,非常困难。为达到目的,小胖琢磨了一个办法,想通过唱歌调到专业文艺团体。她从小喜欢声乐,为此,她天天早上叽里哇啦大叫,练发音,还对母亲说朱逢博就是半路出家的,她要步朱的后尘。

母亲看她心诚,1973年4月19日写信为她设法联系上一个著名的歌唱演员。小胖前夫得悉后,还认为是好事(见1975年6月29日小胖前夫给父亲的信)。这唱歌的曾演过话剧《青春之歌》里的余永泽。当时因为唱“我为祖国献……”,而非常有名。

小胖很快就对这个人动了真情。与朋友聊天,嘴不离这人的名字,张口闭口总是他。她对一女友讲,老师说声音要从这儿出来,就用手轻轻摸她的胸脯,给他摸得心荡神怡。女友劝她留心,这人太流氓。她哪里听得进去。那家伙比小胖大10岁,小胖还亲切地称呼他为叔叔。

在小胖的不断恳求下,母亲支援她数百块钱,帮她买了一架钢琴,这样她的老师就可以在家里教她了。不久他们就上了床,那唱歌的还有我们家大门钥匙。

1974年是她与唱歌的来往频繁的一年,小胖多次怀孕。陷入爱河后,小胖的工资根本不够花,常变卖东西,给情人买这买那。因为小胖白吃白喝家里的,父亲总想让她搬到学校去住,但小胖说单位没地方,拒绝离开。父亲就逼她交饭费,否则不让她吃饭。小胖没钱交,父亲就把家里所有粮食及吃的东西,包括剩饭剩菜全都锁在柜里。

她为了省钱,给情人多买点东西,忍辱负重,能蹭父亲就蹭父亲,惹得父亲对她极其反感。以下是她在激怒之中给母亲写的一封信,从中可看出她与父亲的矛盾多么深。

妈妈:

我以万万分愤怒的心情向你控诉马建民虐待我的暴行。我劳累一天回家,要炒点咸菜准备第二天带到学校当菜吃(这也是为了省钱,因为我已经没有钱了),可是姑姑急于回家,还非得锁门不可,不让我用炉子。我觉得即使是邻居,也不会不肯借用一下炉子,何况我们是一家人呢?所以我依然用那炉子。于是这位媚上欺下的黄脸婆就去向她的主子求援,马建民于是亲临炉子旁,杀气腾腾,耀武扬威地为他的妹妹助威打气,当她的面对我大肆攻击,极尽诬蔑打击之能事。仅仅为我用了一下炉子,就做了极大的文章。尤其可恨的是,三句话不离本行,他迫不及待地又要赶我,说什么限我在五一之前搬走,他的怒吼如虎狼一般的凶恶,他的黑心如豺狼一般狠毒……

妈妈,希望你分清是非,听毛主席的话,对我关心、帮助、爱护,不要和马无赖、黄脸婆为伍,他们的灵魂是丑恶的!和他们站在一起,就是站在非正义方面去了,而非正义不管一时多么强大,最后终要可耻失败。

请你帮助小禾买一个小自行车和几斤白糖给我,我好给他寄去。

我将向赵英阿姨、张晶心、赵文彬等人控诉马建民压迫我的暴行,并向他们要钱度过暂时困难,她们一定会给我,并看透马无赖的本性,我就是要到处让马无赖丢脸!

小胖

1974年4月20日

这封动不动就上纲,充满文革语言的信,反映出了小胖意气用事,好走极端的毛病。她说话毫无顾忌,怎么解恨怎么骂,尖酸刻薄,狠毒之级,夸大其词,全然不计后果。

就是这张嘴巴,为她招来了杀身之祸。

小胖把自己的工资全用来款待那唱歌的了。一起看电影,听音乐会,下饭馆……每逢到月底,总是亏空。她还多次堕胎。有一次,小胖在新街口打电话给父亲老战友的女儿飞莎说我现在无家可归,生活费也没有,你快借我一些钱吧。飞莎赶快找到她,把身上所有的26块钱借给她,自己只剩下几毛钱。小胖见了也把几毛零钱要走。

她为了讨好那个唱歌的,倾尽了自己所有财物,甚至还曾把我给母亲寄的买衣服的20元钱,私自冒领走。连乳罩、裤衩都不买,偷母亲的。实在穷得没法时就向母亲要。母亲最后一次见小胖,就是来要钱的。她大冬天,没穿袜子,光着脚,趿拉着大棉鞋,一脸蜡黄。

母亲推说自己看病吃药,开销很大,没有钱。

小胖说,我这么大老远来找你,你怎么也得给我一点,不能让我空手回去。

母亲说:不行,我不能给你了。你成了无底洞,没个够。

小胖可怜巴巴说,那起码给我来香山的车钱吧。

母亲就给了她5块钱。

母亲知道小胖把钱全花在了唱歌的身上,自然不情愿给。她常对家人说,小胖在家里逮什么偷什么,偷了就拿到委托商店卖了,孝敬那个唱歌的。1974年11月12日在给父亲的一封信中,母亲特地叮嘱:

又:我新买的写字台及小圆桌请你拿到小屋里锁好,以免被小胖卖了。

母亲感叹:小胖一点不会料理生活,住房乱得像狗窝。自己什么家务也不干,却给那家伙织毛衣。

小胖也似乎有某种预感。她对家人和朋友都说过好友赵玉娥被丈夫割掉头颅的事,不无忧虑地表示:我弄不好将来也是这个下场;我嘴巴厉害,没轻没重,容易得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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