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北平式的解放”(4)

邓宝珊表示完全可以照办,并提出:“要求我派代表同其入城,我乃同意派东总野司一处长苏静与之同去。提出和平解决后,傅以去何地为宜,以试探我对傅之处理。我答傅之位置有二:一去台湾,一留北平。并以吴化文为例说明只要傅真能站到人民方面来以赎前罪,我们不会亏他的。”

17日,苏静随邓宝珊进入北平,和傅方人员于19日一起草拟了《关于北平和平解决问题的协议书》,由东北野战军前线司令部代表苏静和华北总部代表王克俊、崔载之在协议书上签了字。《协议书》共18项,附件4项,共22项。经双方商定,22日正式公布了《北平和平协议》,公布时只13条,有关军事细节被全部删略。这个协议是基本点,北平的国民党军,按解放军指定地点开出城外,接受改编,使解放军不战而解放北平,成为一种方式,即“北平方式”。

北平宣告和平解放。至此,历时64天的平津战役胜利结束。古都北平从此翻开了历史上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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