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政策为什么执行不力(3)

在我国,不按规则出牌已经形成了一种社会风气。有一个故事可以说明:一个中国小伙子在美国交了个美国女友,有一次两人步行过马路的时候遇上红灯,小伙子一看四下无车,拉着女友就冲了过去。结果直接导致了女友与他分手,理由是:一个连红灯都敢闯的人,还有什么不敢做?小伙子追悔莫及,于是牢记这个教训,再不敢造次。回国后新交一中国女友,又是过马路遇上红灯,小伙子习惯性地止步。谁知女友又提出分手,理由是:一个连红灯都不敢闯的人,还能在中国干成什么事?

不按规则出牌的社会风气也包含着一些政府干部不按规则出牌的做法,并且它们之间互相影响,互相“促进”和强化。在政府工作中,主要表现为对地方血缘和小团体权益的得失关注重于对国家权益、法律法规的关注。从总体上看,这妨碍了市场规则的建立施行,侵蚀着市场规则的作用,使法律作用大打折扣。比如:福州黑帮头目陈凯,用数千万元行贿当地干部,使他们成为自己的保护伞,并违反制度、法律法规,成功垄断福州的赌博业,又经营酒店、电动游戏机、夜总会、房地产等行业,涉及资金超过一亿六千万元。安徽南陵县公安局招录11名干警,其中竟有8人是在局领导的安排下,通过突击编造假工作简历蒙混过关的,他们大部分是有关领导的亲朋好友……

在有的部门和地方,权力范围的私产化和权力行使的无规则性,使掌权者把自己的治理区域视为私产或封建领地,任意使用其权力,不受任何制度与规则的约束,权力者个人的意志就是制度,就是法律法规。于是,制度、法律法规在这些部门和地方政府干部那里就变成了“关系”、“人情”、“金钱”和“美色”,变成了自己肆意妄为的手段。而由于政府干部在社会中的示范作用,又进一步引发了社会行为的无规则性。

(三)权钱交易

在中国古代,权钱交易现象尤为突出。最明目张胆、合法合理化的莫过于“捐官”,就是士民向国家捐资纳粟以取得官职。史书记载:“秦得天下,始令民纳粟,赐以爵之。”此后,汉朝以下唐、宋、元、明都有捐纳,到清朝捐纳成为制度。清朝捐纳之风如此猖獗,以致清朝后期官场内几无净身士人,前期正牌子进士、同进士出身的“正途”干部是不与纳捐的“异途”干部一起排班站立的,但到了后期自然而然就没有这种禁忌了,原因就是拿钱买官的人太多了,一眼看去密密麻麻几乎都是花钱买来的顶戴。这样久而久之,必然会腐蚀朝纲。

当今中国,这种“捐官”早已杜绝,但是,权钱交易在一些地方政府并未终止,买官卖官的新闻时有所闻。从应然的角度来说,政府干部应该是公共权益的代表者和人民的公仆,是不应该在权益的博弈中与民争利的。然而,在这个全社会的权益大博弈尤甚的氛围中,政府干部手中掌握着能够支配社会各种资源和干预市场的巨大权力,在社会权益博弈中属于强势群体,他们也要生存,也要追求自己和家人的幸福,也要不断地提高生活的质量。然而,这与我国长期实行低工资制度是相矛盾的,过去的低工资是由低物价来保证的。改革开放以后,物价不断上涨,虽然在此期间工资也在不断地调整,但基本上没有改变低工资状况所造成的矛盾,从而使工资收入者陷入相对贫困之中。在工资收入者中除政府干部之外的其他人,例如教师、企业职工等,还可以利用其他的途径与方法来“创收”,从而能在不同程度上摆脱相对贫困的状况。而政府干部却没有任何合理、合法的“创收”的途径和方法。这种由低收入所造成的生活入不敷出的状况,对广大的政府干部及其家庭造成了极大的压力。在人际关系商品化的影响下,一些干部便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与一些有经济实力的市场主体结合起来,接受他们各种形式的、公开的或隐蔽的所谓“公关费用”,从而使一些政府干部陷入了畸形的社会权益竞争之中,成为社会权益大博弈中的主角,产生了大量的、普遍的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严重地影响了政府执行力的提高。

三、“关系”的羁绊——政府执行力的隐忧之三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崇拜权力、崇尚社会关系,以‘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熟人好办事’为生活准则的社会,是一个权力重于规则、人情重于法理、关系重于秩序的社会”。费孝通先生在上世纪提出“差序格局”的概念,用以说明中国传统社会中社会关系的特点。他认为在中国传统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像石头丢入水中,在水面形成的一圈一圈的波纹,被波纹所推及的就产生关系。人与人通过这种关系互相联系起来,构成以人为中心及其血缘关系、地缘关系为纽带的一张张关系网。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为了实际上的功利性,突破了血缘关系,将非亲属也纳入自己的交往范围和圈子。这就形成了所谓的“熟人社会”、“关系社会”、“后门社会”,里面纵横交错着老乡关系、亲戚关系、同学关系、下级与老领导的关系、朋友关系等,强调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办事大多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生熟程度、感情深浅程度,关系越亲密就越有可能被中心成员用来实现其实利目标,在这里责、权、利的界线较为模糊,他人的权利容易被侵犯,在公共事务中则容易发生论资排辈、任人唯亲、徇私舞弊等。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虽然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推进和人们法治意识的增强,这种情况已经有所改变,但是,办事不重规则、不重事实而重人际关系的观念仍然广泛地存在于社会之中。热衷于在党政机关找人际关系的不但有个人和企业,更有不少地方的党政机关本身。各地在北京设立成千上万个驻京办向中央国家机关进行公关工作,搞所谓“跑部钱进”,就是这种观念的产物。一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精心编织自己的关系网,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而对于中央的决策和上级的命令不管不问或变通执行,也是这种观念的产物。“关系”规则的盛行使广大干部把很大一部分精力用在了“请客”、“送礼”,拉关系、走后门上。既滋生了腐败,又浪费了精力,成为弱化政府执行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关系”决定干部的升迁

中国有个“兔死狗烹”的典故,比喻事情成功后,把出过力的人抛弃或杀死。在中国古代,文臣武将,被圣上用过之后,就像不幸的女人一样,成了一件随手被扔的衣服,这着实让人心寒。然而,这就是流行至今的为某些人所推崇的为官之道、官场政治传统。

今天,虽然皇帝没了,但与皇帝处于同等重要地位、握有升贬大权的上级领导依然存在。一些领导干部就把或才能、或声誉、或功劳高过自己的下属看做自己的“眼中钉”、“肉中刺”,伺机找借口“除”之而后快。而只要干事,难免会出现一些偏差,也会把自己的一些弱点暴露出来,也就容易招惹是非,也许还会得罪一些人。不“甘于平庸”,想扎扎实实干点力所能及的工作,就要承受来自周围各个方面的风凉话、是非闲话和非议,就要耐住寂寞,就要被人说“不成熟”,就要眼看着周围那些不干事的“精明”同事,一个一个成为你的上级。  到头来,久经“官场”的干部们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光靠苦干是没有什么好结果的,关系决定干部的升迁,因为决定升迁的往往是上级领导特别是决定升迁部门领导的“好印象”。

俗话说,“不请不送,原地不动;会请会送,提拔重用”。于是,一些干部上任以后明着就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暗地里就“请客”、“送礼”,拉关系、走门子。而如果这些干部整天琢磨着这种“为官之道”,他还能顾得上听中央的话吗?他还能顾得上管百姓之事吗?一些县长甚至反映,自己日常80%的精力用于接待上级领导、应付检查、拉关系等活动,只有20%的精力用于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只要不是上级部门特别是与关系自己升迁部门领导的命令,一些干部就可以一概不管不问甚至横加干涉,使一些本该做成的事情也做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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