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照例是要到某个娱乐场所消耗过剩的时间和精力,这是我们从上大学那会儿就养成的习惯。虽然那些地方早就不能吸引我们了,我们这些老骨头在舞池里也实在蹦不动了,可时不时地还是要去一趟,否则就像丢了什么东西似的,无边的黑夜也跟着一块拉长。毛球提议去乐巢,那是一个除了她,我们仨都没听说过的地方。
乐巢挺好玩的,蜿蜒曲折的甬道特别适合让第一次到这里的人迷路。最有意思的还是那里的卫生间,透过玻璃外墙,我看到一个女孩非常严肃地冲着我提裤子。走进去一看才知道,里面被漆了一层水银,女孩对着的物体从她的角度看来是一面大镜子。真不知道这是谁设计的,反正够王八的。吧台上坐着一圈妙龄少女,毛球说,那些女孩是这里的“暖场” ———是“小姐” 的别名吗?眼看着女孩们不停地被各色男人带走,数量慢慢地减少,感觉那个吧台真像超市里的货物架,摆明了“花开堪折直须折”、“愿君多采撷”。唉,这个世界变得对男人越来越有利了。
夜店里的音乐太吵,根本没办法聊天,只好不停地喝酒。笑容开始在小米粒的脸上荡漾,我感觉有一丝不妙。她总是这样,我们刚感觉润了润喉咙,她已经很隆重地喝挂了,而只要发现她不见了,散场时去卫生间找就可以了,她一准在那抱着马桶睡觉呢。千万不要过早地叫醒她,她醒来后会上演更为惊悚的场面,不是冲着我们大喊“我喜欢你们”,就是趴在墙上扮演壁虎。当然,我的意思就是说,一般女性绝不可能像小米粒那样身体和墙壁结合得如此严丝合缝。她的优势和劣势都是发育得太晚。
我在乐巢静静地坐着,大口大口地喝酒,和这个喧闹的氛围极不相称,有点装逼。眼前偶尔晃过一个中等身材的短发男子,我的眼睛总要追过去,然后悻悻地发现那人根本不是苏涵。我想,我真是一个笨蛋,假如在这里看到他和一个漂亮女孩手拉手、肩并肩,相互依偎着诉说蜜语甜言,我那可怜的谎言不但会被揭穿,心也会跟着再次发抖。
没什么人是真正快乐的,也没什么人不是在假装快乐,日子总得过,假的快乐也比真的悲伤强,这似乎就是我们都在遵守的“人生潜规则”。小的时候,成天像个怨妇似的把手支在窗台上,托着腮帮子扮演多愁善感;长大了,又得掩藏起不愉快,没心没肺乐得像个混蛋。搞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可总是情不自禁地活成这样,好像这是脑袋里的芯片设计的程序,只要活着,就得活成这副德行,真他娘的!
酒,迅速减少。我们四个———连自己都不敢承认的作家、未遂版女强人、貌似一直在祸害男人的伪花花公主、口头淫乱的处女———都在混乱的人群和吵闹的音乐中,慢慢变得喜笑颜开。酒真的很温暖,酒真是个好东西。去年,活在现实中的那一年,热恋中的那一年,我经常表演酒醉,酒醉后的我比清醒时的我更值得期待。
可是今年,我一次都没醉过,弄得我特别郁闷,观众也异常失望。
以前,我总以为,只有不快乐的人才会喝醉;现在我才明白,酒精能够拯救的只是一次失恋,它没办法拯救永恒的心碎。
心碎———哈,真矫情!心怎么那么容易就碎了,别再恶心自己了!
估计是因为我对自己的酒量太过自信,连那么忙碌的上帝都开始眷顾我。突然间,一口气发给我三个醉得像塑料模特一样的人———她们竟然集体醉倒,全军覆没,我想把自己灌醉已经晚了。
请相信我那时有多么后悔我下嘴不够及时呀!我没机会变成塑料人,就被迫面对凌晨两点三具“尸体” 相伴的惨状。
小米粒在我的注视下深情地呕吐,瓶子和毛球相互依偎着吐了个肝肠寸断。她们倒在沙发上的角落里和春天约会去了,我在感激她们对我的信任之余,不禁感慨我的人生怎么就沦落到这个地步?
我实在没办法带着三个完全不省人事的人,一边饱览城市旖旎的夜景,一边把她们逐个送回家,只能等着她们自己醒来。幸好,经过我的恐吓———我威胁瓶子,我要给骆驼打电话,她立刻惊醒,凭借自己的实力挣扎着回了家。小米粒在我不屈不挠的谩骂侮辱下也醒了,扫了一眼比死掉还要沉静的毛球,在我开口要她带上毛球之前,毅然决然地闪身离去。我深情地看着即使地球毁灭也绝不肯醒来的毛球,一股悲壮之情涌上心头……最后,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我和毛球上了出租车,奔赴最近的酒店。更为郁闷的事情在此时发生了,登记入住———以前标准间只需一个人的身份证,现在住几个人就得登记几个人的身份证,并且所有酒店都遵循这个新规定。估计是因为世博会秉承了奥运会的风格,并将“管理规范” 一直坚持了下去。我带了身份证,毛球的没找着。我对前台小姐说: “我们好得跟一个人一样!你就让我们住吧……” 我实在没勇气在那个时候还跟服务员吵,只因彼时已是凌晨三点。我这剽悍的人生也因此略有一点不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