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的名义分手(2)

我是写东西的,所以从某些方面来看,我以“讲道理” 为生,哪怕讲的是歪理。我知道,只要是分手,就没有一种是美味的。无论什么方式,都会带来心痛;无论因为什么样的理由分手,都不能被接受。因为不想分手,于是我安慰自己,不要想失去了什么,要想曾经拥有过什么。乖,就这么想哦!怎么样,有没有好受一点儿?

这种换个角度看“半杯水” 的方法其实没什么用,说别人时都可以说得天花乱坠,但只要轮到自己当主角,便全都无效。可就算明知无效也得强迫自己这么想,不然还能怎样?是以死相逼,还是谎称怀孕?

别幻想自己的痛苦可以让离开的那个人也感到痛苦,别幻想他会因此内疚、不舍、难忘什么的。恰恰相反,除非你妨碍到他的生活,否则你过得越惨,他越觉得离开你是正确的,还可以顺便满足他那不可告人的虚荣心。所以,哪怕是假装的,也要过得快乐一点。

因为,当眼泪没有杀伤力时,快乐就会成为利箭。

七个月零二十一天前的那个上午十点,我突然醒了,一种很恐怖的感觉笼罩着我,我感到苏涵正在离我而去。于是我慌忙上线,看到他还在我的MSN上,那个亮着的绿色的小人影让我稍感心安,可我还是无法战胜内心不可名状的恐惧。我等着,我等着,我等着他来和我说话,这期间我抽的烟可以毒死五百头阿凡提的坐骑———苏涵没有这样的坐骑。我就这样等啊等啊,一直等了七个月零二十一天,他都没有再和我说过一句话、一个词、一个字、一个标点……这样算是分手了吗?这样就算是分手了吧。这样能算是分手吗?

我们只是突然不再联络的恋人,如今关系暧昧不清。我们谁都没有说过“分手”。

这种结局真是诡异,让我想起来就想笑,可刚一笑,就红了眼眶。在此之前,我们一直惊心动魄地恋着,一副鱼死网破玉石俱焚的架势,以至于在小米粒那个仍残留着上世纪八十年代婚恋模式的脑袋瓜里留下了这样的印象:地球是圆的,盐是咸的,布布和苏涵是一辈子不会分开的。

后来———当然还得有“后来”,人生必须得有“后来”,不然我他娘的现在就是一具尸体———我努力忘掉苏涵。如果那三个祸害不是每次见面都要提起他的名字,也许我的遗忘速度会更快一点。

阿达说我完全用不着对她们隐瞒,更没有必要编织还在热恋的谎言,因为她们是我的朋友,她们会理解的。就算和苏涵没有理由莫名其妙地分开了又怎样?怕被问理由,就照实说———没有理由,怎么就说不出口呢?活着,不要给自己太多压力。

“你怕什么?你们是什么关系?从上大学那会儿……” 阿达说。

阿达真笨,完全不懂女人的心思,难怪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他。

我不说不是因为我顾及面子难以启齿,而是因为……因为……因为我还在潜意识里默默地、偷偷地、自欺欺人地幻想、祈祷、渴望,我和苏涵的分手只是一场噩梦,醒了就没事了,我们还在一起一如既往地相亲相爱。

“不过,话说回来,你们这样能算是分手吗?离婚还得办个离婚证呢,分手怎么也得说一声吧?要不,按《民法通则》上说的办,‘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死亡’,这样你们就算彻底分手了。你算他的利害关系人吗?你现在还找得到他吗……” 阿达不死心地追问着注定要挨骂的问题, “你们到底是因为什么分手的呢?没有任何先兆,没有一丁点儿迹象,突然某一天,两个人就那么不约而同地谁也不理谁了?你们也太一致了吧?可以去参加双人跳水了!”

“你是当过东道主的人吗?跳水压根就没有男女混合项目!”我说。

有时,我能够让自己相信,我和苏涵已经分手,从此天各一方,过着彼此不相干的生活,像两条从没有相交过的直线,生活在不同的立体空间。

有时,我会放纵自己的想象,让自己相信分手只是一个误会,某天,随便哪一天,说不定哪天,苏涵就会向我走来,或者,我会向他走去,我们会再续前缘。之前的七个月零二十一天,只是上帝对我们的爱情进行了一次无聊的考验。

有时,我知道我们真的已经分手,只有过去,没有未来,我最好对着芙蓉姐姐常照的那面镜子让自己相信,苏涵已乘他的白马而去,新一任“唐僧”,正开着宝马朝我奔来。

有时,我知道苏涵正想念着我,一如我想念着他这般,他的手已经伸向了电话,按下他最熟悉的号码,一秒,最多一秒,我就会听到他在电话里问我, “小丫头,够倔的哈,我不给你打电话,你就不给我打电话,是吗?”

……

我时常幻想,某一天,我和苏涵不期而遇,我们会是什么样?

我们会望着对方凝视吗?我们会笑吗?我们会交谈吗?我们会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聊天吗?说一说,分手后因思念而变得生不如死的日子……还是,我们都会假装没有看到对方,进行无聊无谓的躲闪,即使有人介绍我们相识,我们也只是匆匆地客套,然后以豹的速度消失在对方的视野之中?要么,我们就是漠然的,心中早就没了对方,所以一切都表现得很自然?要么就是我对他痴痴地看,而他悄悄地问旁边的人,看他的那个女人是谁?要么就是他悔不该当初,向我温柔地走来,而我却毅然转身,用背影告诉他,一切免谈?

……

事实是,我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即使有万分之一重逢的可能性,我都会避开。我就是这么做的!因为,我深知,第二次,我还是会义无反顾地爱上他,然后,不可逆转地让心,再一次,碎掉。

幸亏我迟到了,才得以把砂锅晚宴结束的时间往后拖延了一下,即使这样,一看表,还是不到九点。十一点之后的夜店才显得朝气蓬勃,而九点就到夜店去的人,会被误会成工作人员。夜生活开始的时间越来越晚了,曼妙的黑夜平白无故地也跟着一起缩短了。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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