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求天求地不如仇和”(1)

面对沭阳这个“大染缸”,有人曾经预测,仇和面前只有两条路可走: 一是同流合污,走其前任黄登仁的老路;一是清者自清,但不被沭阳的环境所容,最后只能黯然离场。

仇和能走出独立的第三条路吗?他能处污泥而不染吗?他能彻底砸碎这个“大染缸”吗?第三章“求天求地不如仇和”千人会场怒斥“警匪一家”

一个县委副书记的表妹不堪上司的骚扰怎么办?她既没有让表哥用权力去干涉,也没有想过通过司法途径去维权,而是和表哥商议该找哪个黑社会老大去摆平。20世纪90年代沭阳之乱,由此可见一斑。

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沭阳,怎一个“乱”字了得。官纵奸而犯科,民怨声以载道。一个极端却千真万确的案例即能充分反映沭阳乱象之一斑。

“治安问题的根本就是警匪一家!”

一位县委副书记的表妹不堪单位领导的骚扰,一般而言,常态的处理方式无外乎两种: 一是请求作为县委副书记的表哥出面,通过行政途径干预此事,效果会立竿见影,且可以控制影响的范围;二是选择司法途径,依法维权。在一个官威胜于法威的县城,权力的效率会远远高于法律的效率,所以,县委副书记的表妹如果选择第一种方式自卫,天经地义。但出人意料的是,她竟然与表哥商量,找该县城的黑社会头头去摆平这事。

“我是县委常委,要找你去找,别跟我说。”县委副书记对表妹说。这种处事方法在当时县城老百姓中相当普遍,一则说明老百姓对政府、对司法已不抱希望,人们处置纠纷的最优选择竟然不是司法救济而是以暴制暴;二则反映了治安混乱的客观事实,那时县城里就有三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一个在城东,一个在城西,一个在城中。抢劫、强奸、拐卖妇女儿童和其他暴力犯罪时有发生,城乡团伙重大盗窃案比重大,伤害案件多。

“形势严峻”——县委机关报这样定性当地的治安状况。1996年,全县发生刑事、治安案件1600多起,其中抢劫、强奸、杀人、重特大盗窃案件186起。而全县批捕在逃犯多达273人,在全省各县(区)市最多,重大案件侦破率全省最低。5年不到的时间里,全县保外就医和取保候审人员达到1884人,10年来法院判而未决案件达5136例。

“那时候,警方不作为在当地是路人皆知的事。”一位政法系统退休的同志说,派出所管什么用?乡政府下乡收费时跟去壮壮胆,收收杂费;平时也就是查嫖赌积极,因为可以大把罚款;至于治安,报案登记,办案收钱,破案丢一边。哪个乡哪个村,哪个是地痞,哪个是黑帮,你知我知就是公安不知。当然,偶尔也会弄出个“本县成功破获一个黑帮团伙”来宣传一番——其实,那不过是立功的需要,“这种案子还需要去破吗?三岁小孩都知道谁是坏蛋”。

让仇和震惊的是,在1997年初的“严打”中,县里上午刚开会部署工作,下午就有人通风报信,收网时只抓了几个“小蟊贼”抵任务,真正的“大哥”级人物都适时地出外“避风”了——“黑大哥”竟然都有人“罩着”!

仇和震怒了!“治安问题的根本就是警匪一家!”在全县政法系统千人大会上,仇和公开表明自己的态度:“社会治安为什么会混乱到如此地步?看看那些所谓‘取保候审’、‘保外就医’的一串串名单中,有多少人是公安局保的?公安局和黑恶势力是不是沆瀣一气?邪气怎能不压倒正气?!”

台上台下两个公安

作为一贯目空一切的沭阳官场实力派,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姜正成顿觉颜面无光。对此,有媒体报道说,坐在主席台上的姜正成恼羞成怒,面对台下近千名干部当众和仇和顶了起来。经我们调查核实,这一报道与事实不符,实际上姜正成那时还没有胆量当众顶撞仇和。

“这是一棍子撂倒一群人,是对我们公安系统的公然侮辱,仇书记必须收回他说的话!”姜正成尽管当时忍了下来,但会后立即找到县委组织部长张建欧,强烈要求他出面转告仇和,让仇和给公安局挽回面子。

“老姜,要说你自己去找他说,我不能说。”张建欧当即拒绝了姜正成。

一不做二不休,姜正成气急败坏,径自找到仇和,向仇和叫板:“说‘警匪一家’是对我们公安局的侮辱,你必须收回这句话,挽回影响。”

“是不是‘警匪一家’,让事实来说话!”仇和拂袖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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