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爱人民,人民也不傻,也谈不上爱政府。麦天枢在其《昨天--中英鸦片战争纪实》里是这样说的:"如果以为沿海和长江的炮声与白旗,已经在国民中掀起了多么巨大的精神波澜和情绪风涛,那便是属于今人想当然的自作多情。"事实上,英国殖民者也发现了这一点,1841年的鸦片战争中,英国舰队突破虎门要塞,沿江北上开向乌涌的时候,江两岸聚集了数以万计的当地居民,平静地观看着自己的朝廷与外夷的战事,好似在观看两个不相干的别人争斗。
如果说中国的执政者只爱自己的龙墩的话,那么老百姓也不含糊,只爱自己家的门槛。陈独秀在其《我们究竟应当不应当爱国》中说:国家不过是人民集合对外抵抗别人压迫的组织,对内调解人民纷争的机关,善人利用它可以抵抗外族压迫,恶人利用它可以外而压迫异族,内而压迫人民,我们中国是贫弱受人压迫的国家,对内固然造了许多罪恶,"爱国 "两字往往可以用作搜刮民财压迫个人的利器。陈独秀说了这么多,无非是一个意思:警惕恶政下的爱国主义。说白了,爱国本是一件简单的事,但那是对于现代意义上的公民而言,对于奴隶,爱国就复杂化了。真正的爱国英雄袁崇焕被政府当做卖国贼凌迟处死,北京城的老百姓自发形成的爱国义举则是疯狂地一人一片肉把袁的肉块生吃了;岳飞死了,真正的卖国贼端坐龙墩依旧当他的万民之父皇,卖国贼的经纪人秦桧则在死后被百姓弄得长跪不起;秋瑾等爱国志士喋血菜市口,贫农华老栓则用烈士的鲜血沾成人血馒头给他儿子治肺结核!阿 Q更是踮着脚后跟喊:"杀头?好看!" "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的龚自珍,如果知道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时领路的恰是他的亲生儿子龚孝拱的话,他老先生一定会害羞的。
血与火的洗礼中,中国有了辛亥革命,有了五四运动,但是文化启蒙并没有完成,奴隶也没有变成公民,伟人尚且没有完全接收现代文化的洗礼,没有拥有现代国家观念,更遑论一般的民众?了解了这一点,对于抗日战争中中国汉奸之多(光伪军就 280万),我们就不会感到吃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