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别的了?难道整个案子里就没有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你不能再拍个电报吗?”
葛莱森生气地说:“我在电报上把我要说的都说了?”
福尔摩斯笑了一笑,正要说些什么,这时雷斯垂德又来了,洋洋得意地搓着双手。我们和葛莱森在大厅里谈话的时候,他在前屋里。
“葛莱森先生,”他说,“我刚才发现了一件最重要的事情。要不是我仔细地检查了墙壁,就会把它漏过去了。”
这个小个子说话时,眼睛闪闪有光,显然是因为他胜过了他的同事而自鸣得意。
“到这里来。”跟着他我们又回到了前屋。由于尸体已经抬走,房里的空气似乎清新了许多。“现在请站在那里!”
他在靴子上划燃了一根火柴,举起来照着墙壁。
“看看那个!”他洋洋得地说。
我前面说过,墙上的花纸已经有许多地方剥落了下来。就在这个墙角有一大片花纸剥落了的地方,露出一块粗糙的黄色粉墙。在这处没有花纸的墙上,有一个用鲜血潦草写成的字:
瑞琪(RACHE)
“你怎样理解这个词?”这个侦探像展览馆的老板展示自己的作品一样大声尖叫着,“因为这个字是在屋中最黑暗的角落里,所以它被人忽略,谁也没有想起到那里看看。这是凶手蘸着他或者是她自己的血写的。瞧,还有血顺墙往下流的痕迹呢!从这点就可以看出这绝非自杀。为什么要选择在这个角落写呢?我来告诉你,你看壁炉上的那段蜡烛。当时它是点着的,如果是点着的,那么这个墙角就是最亮而不是最黑的地方了。”
葛莱森轻蔑地说:“你只发现了这个字迹,又有什么意义呢?”
“意义?哦,这说明写字的人是要写一个女人的名字‘瑞琪儿’(Rachel),但是在他或者是她还没有来得及写完时,有什么事打搅了他。记住我的话,等到全案弄清楚以后,你一定能够发现一个名叫‘瑞琪儿’的女人和这个案子有关系。你现在尽可以笑话我。福尔摩斯先生,你也许是非常聪明能干的,但归根结底,姜还是老的辣。”
听了他的意见后,我的同伴不禁失声大笑起来,这样就激怒了这个小个子。福尔摩斯说:“实在对不起!你的确是我们三个人中第一个发现这个字迹的,自然应当归功于你。而且正如你所说的一样,由此可以充分看出,这字是昨夜惨案中留下的。我还没来得及检查这间屋子,如果你允许的话,我现在就要进行检查。”
说着,他很快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很大的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样工具,在屋里悄无声息地有时疾走,有时站住,有时跪下,有一次竟趴在地上了。他全神贯注地工作着,似乎把我们全都忘掉了;他一直在低声地自言自语,一会儿惊呼,一会儿叹息,有时吹起口哨,有时又像充满希望、受到鼓舞似地小声叫了起来。我在一旁观察他的时候,不禁想起了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犬,在丛林中跑来跑去,一直到它嗅出猎物的踪迹才肯罢休的样子。他检查了20分钟,小心翼翼地测量了那些我一点也看不出来的痕迹之间的距离。偶尔他也令人不可思议地用卷尺测量墙壁。后来他非常小心地从地板上什么地方捏起一小撮灰色尘土,并且把它放进一个信封里。接着,他用放大镜检查了墙壁上的血字,非常仔细地观察了每个字母。做完这些,他似乎感到很满意了才把卷尺和放大镜放进袋中去。
他微笑着说:“有人说‘天才’就是要有无止境地吃苦耐劳的本领。这个定义很不恰当,但是在侦探工作上倒还适用。”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十分好奇地、带着几分轻蔑地一直看着这位私家侦探的动作。他们分明还没有明白我现在已经渐渐理会了的事实——福尔摩斯的每个最细微的动作都具有它明确的目的。
他们异口同声地问道:“先生,你怎么看?”
我的同伴说:“假如我真帮起你们来,我就会抢夺两位在这一案件上所拥有的荣誉了。你们现在进行得如此顺利,任何人都不便从中插手。”他满带讥讽地说道,“如果你们能把侦查的进行情况告诉我,我也会尽力帮忙。现在我还想和发现这个尸体的巡警谈一谈。你们可以把他的姓名、住址告诉我吗?”
雷斯垂德看了看他的记事本说:“他叫约翰?栾斯,现在下班了。你可以到肯宁顿花园路,奥德利大院46号去找他。”
福尔摩斯把地址记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