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泉就心之主宰义与流行义而言性命,乃是他自己的转解,并不合《中庸》、《易传》之原义。他说“性妙于无为”,故须“首出庶物以立其体”,以达于“常知不落念”;而“命杂于有质”,故须“随时运化以致其用”,以达于“常运不成念”。“性”以无思无为、无声无臭、不容言说以成其妙,故只可说“悟”;“命”之流行不离气,与气相杂故有质,有质则不免随时成滞,成滞故须运化以致其用,运化即是“修”也。此“悟性修命”之说,是他“极探而得”,只因在为学过程中为“见在良知”所误,至今方表而出之。据师泉此言,他亦不信“见在良知”(良知本有,随时呈现)。此眼前呈现的“知善知恶、知是知非”的良知若犹不信,又将如何“常知不落念”以“立其体”?同时,既以“心之流行”说“命”,又说“命有质”,谓心体流行有质,亦是不谛之词。
师泉又尝以金矿喻良知,亦嫌粗略失当。牟先生特加订正,以金矿中之金喻良知,改以金矿喻生命,使之成为一个可以表述义理的说法:
金矿,比喻众人之生命。众人之“生命”不免纯阴无阳,唯良知乃为纯阴生命中之真阳。众人生命中之“良知”,犹如金矿中之“金”。必须矿中有金,方能锻炼出金子;同理,必须生命中有良知,乃能致良知以使之朗现。是故,良知乃本有者(良知见在)。致吾本有之良知,即所以立体;致知诚意以格物,即所以致用。按,牟先生《从陆象山到刘蕺山》,414、415页。
经过如此订改,即可以回归于致良知教。师泉虽亦如双江念庵以知善知恶之良知为已发,但虽属已发,却“并非不足恃”。其义旨可作如此之简述:
1既属已发,则须有“未发无为”之“密体妙体”(性体)以范域之,故“以性命为首出”。
2既非不足恃,则亦可由之以立体,故以“常知不落念”为立体之功。
如此,即可走上“以心著性”之路。因为心“常知、常运”,即表示心之“觉照、感通”,而可以形著那“未发、无为”之性体。但师泉之讲论,并未达到如此明彻的境地。所以终须有刘蕺山出来,才能完成“以心著性”一系之义理。(刘蕺山与胡五峰,实乃不谋而合。不谋而能合,表示心性之学的义理有必然性;义理当有之论旨与间架,迟早必出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