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王阳明的知行思想(7)

儒家圣道照西东一体仁心万物通

檀岛与今湧活水乾元太极运天风

事后,又成一律云:

圣学无分隔心同理亦同

渊泉湧活水太极运天风

寂感通神妙阴阳起化功

良知原不昧大道贵时中

这两首诗,正已显示儒学义理的普遍性与时宜性。

五、结论:兼为金泰昌教授“新儒美学”进一解

知行本体(良知本心)的全体大用,自应通达于“全副的价值世界”。凡是人类文化中一切“真的、美的、善的”价值内容,都是良知所肯定的。譬如:

国家政治上的“民王、法治”;

社会人间的“富裕、教养”;

生活品质方面的“环保条件、消弭犯罪”;

世界区域方面的“国际和平、互助合作”;

人格精神方面的“善化、美化……”;

凡此等等,都是良知所欣悦、所愿欲、所期求的。既已欲之,乃能进而为之。这也是“由知之而行之”的知行一贯之义。人能即知即行,则新时代新社会的诸项问题,皆可以本乎良知,依乎天理,而“因时、因地、因事、因人”而“制其宜”。天下事事物物“各得其宜”,也就是一种“美好”的境界了。

说到这里,乃可以对金泰昌教授在台北座谈时所提揭的“新儒美学”作一回应。也许有人以为儒家所讲的,多为原则性的抽象的道理,实践的具体步骤似乎很少提到。其实,这是不成问题的。因为“理”与“事”的配合,原本就是自然而必然的。大小之事皆顺应理而进行,而其具体步骤则必须顺事宜而随时制定,很难事先虚拟。大致说来,儒家是“即事明理,依理行事”,应然之理是动力,实然之事则随宜而为。如果良知决定的事情一日未完成,良知本心就一日不能安,不能忍,而继续要求贯彻,必待它所决定之事确实完成而后止。如此,方能“致”良知,方能良知致于事,致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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