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有事没事都找警察

“你现在有权不说话,但是你说的所有话,都将作为呈堂证供。”警察对我说。

从一个环境换到另一个环境,有一个适应过程。我来迈阿密的时候连沃尔玛、道奇是什么都不知道,其他很多东西自然就没有办法明白了。有时候,一个问题要问别人很多遍,别人回答很多遍,才能够弄明白。当然还要对比一下,在中国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对应的东西。如果找不到一个跟中国的东西相对应的,就只好干着急,或等以后慢慢再去理解。我知道,遇到的有些东西,一辈子都是理解不了的;也就只好抱憾终身,死不瞑目。

工作上,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也一样,有一个适应过程。例如,在国内的时候,那时还没有手机,在街上办事打电话,我们公检法单位的要不就是到民警的交通岗(现在连交通岗都没有了),要不就是到派出所。反正是有事就找警察。

刚到迈阿密的那天,律师朋友拉里刚好有事到加州去了。他给我留了一个条子,说要过几天才回来。这几天如何安顿?那时候出国不像现在,现在出国的都腰缠万贯,那时候总共带的就那么几百块钱。要不先找警察问一问,看他们有些什么好的建议?下飞机的时候,我已经把行李寄存在机场的行李寄存处了。现在是轻装,习惯性地,我截了一辆警车,是一个女警察。我把我的情况跟她说了一遍,我说我是中国人,主要是带的钱不多,不想住太好的旅馆,看有什么别的地方好去住几天?首先,她建议我去难民营,说这里有一个难民营,正住着一拨从泰国来的难民。我问她还有没有别的什么更好一点的选择?她想了一想,说:要不去中国餐馆?我说:行!她用警车里的电话跟警察局汇报了一下,便让我坐上警车,带我去了附近的一家中国餐馆。中国餐馆的经理对警察说:“就把他交给我们吧!”警察走后,中国餐馆的经理就把我带到迈阿密大学的中国学生宿舍。

当然,在美国,警察不是随便能找的。大多数情况是警察来找你。要是警察真来找你了,多半不是什么好事。

妻子来了以后,我们住进了迈阿密大学的宿舍。晚上从餐馆打工回来,学校停车场都泊满了,总找不到泊车的位置。我总是泊在停车场的边上,车子有一大半在停车场,却有两个轮子压到了停车场边的草地。我总觉得这不算什么,因为我们是买了准许泊车的许可证的。你学校收了钱,总得让我有个泊车的地方吧?

有一阵,警察每天来给我一张罚单,说我压草地了。那天星期天,我正要上班去餐馆打工,看到车前玻璃的雨拨上,警察又罚了我一张新的罚单。一想到一天打工的工钱就让警察罚没有了,气就不打一处来。我开着车就去追那辆警车,要找警察评一评理。警察没注意我来找她,在另外一个停车场停下来,女警察下了车,一扭头,看到我怒气冲冲地开着车向她冲来,马上就呼叫了增援。很快很多警车就围了过来,我还手里拿着罚单,要跟他们评理。他们要抓我。几个警察商量了老半天,然后一个警察走过来说要逮捕我,罪名是袭警,刑事重罪Felony。

我还要争辩:“这是在校园停车场呀!”他们帮我带上手铐。

“你现在有权不说话,但是你说的所有话,都将作为呈堂证供。”警察对我说。

在把我带到警察局的路上,警察问我是什么签证?是不是E签证,有没有外交豁免?那天是星期天,警察局拘留所没人上班。警察对我说,对不起,今天你运气不好,认栽吧!今天这里没人,我们要把你关到迈阿密县的监狱去。警察还对我说:“这不是我要这么做,是上头的意思。”警察还说,“我会叫县监狱的人对你好一点的。”

迈阿密县监狱是大监狱。还关过巴拿马总统诺列加。国内的监狱,我去过几次,是带外国司法代表团去参观我们的模范监狱。没想到,我也有机会蹲一蹲监狱。还是蹲美国的大狱。

监狱的门卫并没有想象的那么森严壁垒。跟着警察进了里门,一条走廊,边上长条的木凳上放着包装好的三明治,进来的不管什么人都可以拿来吃。进到里面,办入狱手续,把身上所有的东西交给监狱保管处,然后要被关到一个临时大间。我跟带我来的警察说,我是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能不能让我给我的律师朋友打个电话。警察跟监狱里的看守说了一下,便把我带去打电话;然后,警察就走了。我的律师朋友拉里在电话上一听我蹲了大狱,他笑了,说他以前看球赛后跟球迷闹事,也蹲过大狱。先蹲着,他会把我弄出来的。

我又给很多地方打电话,给妻子啦,给餐馆啦,给学生会啦。一转眼,晚饭时间到了。看守端来了一个很大的黄色的塑料盒子,打开里面有四格,一格放的是牛肉饼,一格是奶酪通心粉,一格是玉米粒红萝卜,还有一格是水果。量大,起码够两个人的份。难怪街上这么多的人想进监狱。吃完饭,看守要我进里面的临时大间。

里面都是今天刚抓进来的人。除了衣衫不整的黑人、南美人以外,有一位老人是跟他的老太太一块被抓进来的,进临时大间以前,把他们俩分开了。女的另有一区。他们俩是在高级商场偷东西给抓的。里面还有一位西装革履的白人青年。他在大喊大叫,要放他出去。不知他犯了什么事。天黑以后,看守把我们带出临时大间,去换囚衣,洗澡,然后是分牢房。这时,保我出去的人来了。他把我领出监狱,送回了家。

我的律师朋友拉里没有直接来保我,而是花钱请专门做这一行的人来保我出狱。原来美国专门有人吃这一行饭,专门保人出去的。他们的收费是法定担保费里面的一个百分比。那天他收了律师行10%或150美元。我的保释金是1500美元。中文叫“取保侯审”。也就是说,在法庭传唤的时候,我要按时出庭。不出庭应诉,1500美元就没有了。

第二天,我回到学校的警署取回被扣下的车,那个送我去监狱的警察一脸歉意。你们一脸歉意,我以后麻烦事就多了。

律师行先派人帮我出庭。带我上庭应诉的那位律师与审案的法官过去是同事,法庭上互相问好,聊了几句以前的事,控方警察也没来人,法官便把“袭警重罪”打成“交通纠纷”,发配到交通庭。过了两个月,又去交通庭打成“无罪”。从此以后,什么搞绿卡,入籍,申请政府工作“安全清查”都要把这个“无罪”的法庭记录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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