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餐馆

由于没有车,上班是走1公里,坐公共汽车5公里,然后再走2公里。打佯回来的时候,餐馆的人会送我回来。星期五,上午在律师事务所上班,下午跑到餐馆当打杂。工资是餐馆老板给2美元一个小时,其余的由企枱分给我小费的10%。那个餐馆周末是打“共产”的,也就是把所有小费放到一块,最后才按比例分的。

如果有人问,哪一份算是你来美国以后的第一份工作?我肯定会说是餐馆的那一份。因为,中国餐馆的工作,是真真正正能让我自己养活自己,加上能赚钱交学费的工作。中国餐馆真正让我感到,在迈阿密这个外国的外国、这个西班牙语的环境里,有我的一个栖身之地。就如同当民工修水库那年的那一个树顶上的巢棚,那个巢棚虽然四面透风,它还有一个用沥青纸做的顶,能管点用,还能栖身。

来迈阿密的第二天,一个中国留学生把我带去了一家中国餐馆找工作。餐馆是台湾来的于老板开的。于老板是山东人,国民党老兵,1949年跟部队去了台湾。38岁的时候移民来了美国。在迈阿密开了一个中国餐馆。他对我说他们餐馆周末三天比较忙,需要一个打杂的,工作时间是下午4点到晚上10点,我什么时候安顿好了,周末就来上班。

到学校注册完了,住进学生宿舍以后,周末我就去上班了。由于没有车,上班是走1公里,坐公共汽车5公里,然后再走2公里。打佯回来的时候,餐馆的人会送我回来。星期五,上午在律师事务所上班,下午跑到餐馆当打杂。工资是餐馆老板给2美元一个小时,其余的由企枱分给我小费的10%。那个餐馆周末是打“共产”的,也就是把所有小费放到一块,最后才按比例分的。

虽然工作是洗厕所,递茶送水,收拾桌子,周末有个地方去,与周日的上课调节一下,工作生活都还凑合。

于老板常常教导我们,要努力工作,总能在美国安身。他说美国是一个好国家,兼容性大,基本上只要来美国了,就总能搞到美国合法身份。他说他是过河的卒子,有来无回,断了后路。他刚来美国的时候,也是夫妻俩一块在一个餐馆干打杂和洗碗。熬过来了,挣了钱才开了餐馆。餐馆原来是在购物中心的一个角落,后来扩大了,又搞了敞开式厨房。餐馆非常干净高雅,成了当地最好的中餐馆。

我的几份工作的反差有点大。学校注册办公室的工作是公务员,平铺直叙。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出的场面比较多,接待客户、代表团。上班的时候,西装革履,穿戴整齐。律师事务所的客户什么人都有,有一天,来了一伙人,说自己是深海探险家。他们在加勒比海某处海底发现了18世纪的一艘满载黄金的沉船。他们要请律师代表他们处理打捞上来的黄金所有权的归属问题。脱了律师事务所的西装,穿上餐馆的工作服,洗厕所,收拾桌子。我从来没有告诉于老板或其他人我的心理反差。但是老板还是看出来了。有一天,律师事务所下班以后,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同事把我送到了餐馆,接着打餐馆工。进门以后,于老板说,“小邓,你的朋友开这么好的车呀?”

过了一个星期,老板让一个同事企枱阿洲来我宿舍告诉我,我不用上班了。说是老板台湾来亲戚了,把我的工作给顶了。这是我第一次给“炒鱿鱼”了。

过了几年,再见到了于老板,是在台湾驻迈阿密的经济文化代表处的宴会上。他问我:“小邓,你怎么也来了?”他看到我也拿着请帖。

出外靠朋友。有些人的朋友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义气,使我一辈子都感到汗颜。餐馆企枱阿洲受老板之托来告诉我不用再去餐馆上班了。他为我平白无故被“炒鱿鱼”而忿忿不平。当即,把他那天的全部小费掏出来给了我。我说我还有其他工作,还有其他收入,钱我不能要。他马上说,第二天带我去考驾照。因为没有车,我不能去远一点的餐馆打工。有车就好办了。他带着我连续折腾了3天,终于把驾照考了下来。这样来迈阿密3个月以后,我用800美元买了一辆三手车,是一辆“道奇”,然后就上路了。

有了车,到第二个餐馆找工作,工作是backupbusboy,是打杂的后备。打杂都不是。

义气世仔阿洲见我如此落魄,介绍我去了第三个餐馆当企枱。

在餐馆当企枱的工作,与老板们的关系体现在:第一,老板安排企枱的工作时间表;第二,老板带客人位置,把好的客人带给哪个企枱等事情上。由于要上学等原因,一周我只能工作8个单位时间,也就是4个整天。餐馆一直都对我比较迁就。迁就不过来的,我也会知趣地到别的餐馆兼职。带位的事情上也比较公平,在两年内,没有争吵过,没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

在餐馆当企枱的工作,与工友们的关系体现在开店前的准备工作和收工后关门前的收尾工作上。两年下来,跟工友同事没有发生过争执。餐馆的那拨工友同事,真的可以称得上朋友。为了这拨朋友,我觉得一直在餐馆里面干也行。后来他们都出来做了自己的生意,开餐馆,开杂货铺,开花店啦,等等。

在餐馆工作的最大收获是学到了在美国生存的基本知识,如维修汽车、进入华人社区、华人团体、保险、医疗、人身安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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