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马雅
离开“新兵”之后,我心急如焚,就和刚被艺术学校赶出来时一样,被现实纠结得很头疼。但很快我就恢复了平静,我表扬了自己对原则的坚持,即使我也不确定自己的原则到底是什么。《为了你的爱》很快成了一首大热门歌曲,外界都不理解我为什么选择这个时机离开,要知道,乐队正处在上升期。但我觉得,对于很有潜力成为伟大布鲁斯摇滚乐队的“新兵”来说,现在的路子是种可怕的浪费。我搬回了雷普利,感到又羞又怕;而音乐行业的快速商业化,乐手们对音乐本身的忽视,唱片公司经理们的利欲熏心,又无不让我心灰意懒。我和外祖父母又一起住了一阵,让我欣慰的是,他们两个都很支持我。他们已经发现,我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有着极其认真严肃的态度,所以他们决定做我坚实的后盾。
那段时间,我交了一个来自西印度群岛的女朋友,她叫玛姬,是电视节目《顶尖流行》里的舞蹈演员。一天晚上,我俩去“罗妮·斯考特”俱乐部见我的朋友托尼·加兰。托尼是个布鲁斯“铁托”,我们是在“华盖”认识的。他可是我见过的第一个穿喇叭裤的人,那条裤子是他自己用一条李维斯牛仔裤改的。那个晚上,托尼带了个大美妞,名叫琼恩·查尔德,人很伶俐,而且非常、非常地有幽默感。我和她又说又笑,她学托尼的样子来找乐子,不断称他为“打飞机者加兰”,我也开始加入她,一起对托尼善意捉弄。玛姬很不高兴,她更习惯于得到我全部的注意力。那天晚上的最后结果是,我和托尼换了伴儿。
琼恩和我一起离开了俱乐部,她很快就成了最好的朋友之一。我们并没有发展为恋人,因为我真的很享受她做我的朋友,我觉得如果越雷池一步就会破坏这一切。她很想和我再进一步,这一点我心知肚明,但我那时总觉得和她有了性后就没法再做朋友了。性,是一种征服,而不是爱情关系的结果。对那时的我来说,如果跟这种智慧型的女孩睡了觉,就无法再与她们进行智性的交流了。回想起来,我很后悔没有跟她恋爱过,否则我们肯定一起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浪漫时光。
琼恩不仅成了我的好友,在我学会开车之前,她还是我的专职司机。一天,我让她载我去牛津见前“公鸡”乐队的键盘手本·帕尔默。帕尔默是个很有魅力的家伙,风趣又聪明,他老成练达、充满智慧,长着一张孔武有力、棱角分明、有贵族气质的脸,看起来像是个十八世纪的男人。这家伙有着深厚的创造功力,而且是个多面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