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酒吧的柜台上方,挂着一幅被烟熏得变色的版画。实在百无聊赖的时候,我便不厌其烦地盯住那幅画,一盯就是好几个钟头。那俨然用来进行罗沙哈测验的图案,活像两只同我对坐的绿毛猴在相互传递着两个漏完了气的网球。”
这是故事发生的主要场景——一个叫做杰的中国男人,开的一家小酒吧。这个酒吧非常简陋,“我”经常用脊背顶开爵士酒吧沉重的门扇,这个小酒吧里惯常混杂着香烟味儿、威士忌味儿、炸马铃薯味儿,以及腋窝味儿、下水道味儿,如同年轮状西餐点心那样重重叠叠沉淀在一起。而在盛夏的晚上,里面空调机凉飕飕的冷气让“我”感到非常舒服。“我”通常坐在吧台前喝啤酒,一杯一杯地喝。
1974年,二十五岁的村上在国分寺开爵士酒吧,五年后,《且听风吟》横空出世。那时村上每晚在自己开设的酒吧里,在餐桌上挥笔不止,不难看出,这部小说中的很多情绪是村上自己的。
说回故事。
故事是从第三部分真正开始的。小说的笔调倒回八年前的那个盛夏,在杰的酒吧。
“我”和鼠是在一次醉酒后认识的。喝得醉醺醺的“我”和鼠把车开到海边,我们从自动售货机里面买了六听罐装啤酒,走到海边,歪在沙滩上一喝而光,那时已经快是夏天了,之后我和鼠成为了好朋友。后来,“啤酒”、“沙滩”在这部小说中多次出现,在夏天,八年前,“我”还很年轻。
“我”小时候非常地沉默寡言。父母便领着“我”去精神病医生家里看病。而医生的家可以看得见大海,客厅里“阳光朗朗”。我的沉默到了十四岁那年的春天突然又如河堤决口般地说了起来。说了三个月后,7月中旬,又一个夏天,我便成了一个既不口讷又不饶舌的普通平常的少年。
“我”有一次在酒吧喝酒的时候碰到一个酒醉的女孩,喝醉倒在卫生间,于是“我”把女孩送回了家。女孩醒来时看见自己赤身裸体躺在床上,于是对“我”有了敌意。
之后,“我”仍然每天去杰的酒吧喝酒,听沙滩男孩乐队的《加利福尼亚少女》,喝啤酒。“我”有一次去买唱片的时候,碰到那个女孩,放松地聊天,女孩对“我”的敌意渐渐减退了。
在“我”和女孩交往期间,还间隙穿插回忆了我之前的三个女友。第一个女孩在高中毕业后和我分道扬镳;第二个是嬉皮士女孩,她和“我”住了一个星期之后突然消失,并留下字条“讨厌的家伙”;而第三个女孩则在认识“我”第二年的春天吊死在杂木林里,尸体在风中摇摆了两个星期。
在“我”和女孩的交谈中“我”了解到,她的父亲死于五年前的脑肿,把家中的钱折腾得一分不剩后离开,母亲则生活在不知何处的地方,一个双胞胎妹妹也住在“三万光年之遥”的地方。然而女孩在说起这一切的时候都是轻描淡写的,不时笑笑吸一口烟。
没有大的悲伤,即使有也是淡淡地说出来,这是村上从他的第一部小说就定下的基调。
正当“我”和女孩的交往渐入佳境的时候,鼠却显示出一种焦躁不安。他常常喝大量的威士忌,一个人坐在角落里不说话。这时“我”对鼠的异样只能消极地揣测:“这个——我也莫名其妙。莫不是因为夏天快要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