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爷买去了我的双手(2)

老张踢了我一脚:“你上吧。”

“上”这个词是男人的黑话,内容暧昧,和深圳的“搞”是同义词。

“上就上,谁怕谁。”

“关原唱关原唱。”

“已经关了?”

毛葳一开唱,把我们都震住了。她的嗓音又脆又甜,如果不是现场直播,还以为“七仙女”严凤英下到了凡间。

望着这个单眼皮的湖南妹子,我这个写诗的董永眼里泛起万般柔情。不知不觉,俩人的肩膀凑到一块儿。

那会儿,那位姓张的朋友后悔得牙痛,是他一脚把我踢到葳葳身边的。

不久,韩野组织地下摇滚乐队,正缺一位女主唱,我就拍着胸脯,力荐葳葳入伙。

毛葳也不简单,在花芗公寓的“摇滚之夜”音乐会上,一曲《爱我你就干我吧》,震得北京唱摇滚的眼珠子发绿。

当时,著名乐评人黄了源也在场,当即一拍桌子,盛赞她为“用身体唱歌的美女歌手”,当即决定个别谈话。不过,当时他还没成名,葳葳没拿正眼瞧他。

人永远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有时候人就像提线木偶,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所操纵,没法把握自己。

和葳葳在一起,注定了我一生的悲哀;和葳葳在一起,注定了我人生经历的离奇。

和葳葳经过几个月的热恋,我们就正式进入临战状态。

当时,我们有了一笔积蓄,在亚运村租了一间单身公寓。在那个如水的晚上,葳葳就像一团温暖的棉花,听凭我这台打包机折叠挤压。

她没有大声呻吟,像孩子一般吮着指头,鼻孔轻轻哼着《爱我你就干我吧》的曲调,给我粗鲁笨拙的呼吸伴奏。

当葳葳哼出最后一个音符的时候,我们同时进入痉挛状态,相互撕扯着皮肤,企图钻进对方的体内。

那天晚上,葳葳这团雪白的棉花,染成了猩红色。

一连数天,我俩就像一对连体婴儿那样,将门反锁,赤裸裸地黏在一起。饿了,用开水煮方便面。一只碗,两双筷子,互相给对方喂食。

有时候,我们吃饭,底下也不闲着:摩擦,呻吟,滚烫的汤水顺着喉管往下流。

葳葳演出的日子里,我们同时出现在酒吧,演出一结束,就急不可耐地回到两个人的世界,我们共同的小爱巢。

但是,这种日子没有维持多久。我们不是神仙,需要钱来生活。就这样,两个人开始了分离。

当时,葳葳所在的摇滚乐队在酒吧唱火了,租了辆军用吉普,满北京城转悠;在这儿演出结束后,又赶那个场子。我呢,从书商那儿领选题,在家里当枪手,写一些署别人名字的文章。

6月20日,那是我生命中最难忘的时刻,一个黑色的日子。那天,葳葳一出门,我的眼皮就跳个不停,整个心就像铅做的,坠得我直想哭。

晚上11点29分,韩野敲我的门,告诉我,毛葳死了。

他们从三里屯出发,去赶香山的场子,吉普车开得太急,轮子一滑,撞到路碑上。当时,司机反应快,车刹住了,只碰掉一小块漆。大家虚惊一场,叫着骂着继续赶路。

乐队的贝司手是个姐妹儿,大男人捏着嗓子,一路上向葳葳推销避孕知识,滔滔不绝,从阴道的黏湿度到药物的使用,无所不包。好像他是妇科专家。

葳葳怀里搂着吉他,倚在后座上很安静,似乎在闭目养神。

等到了目的地,贝司手摇她的肩膀,叫她醒来,才发觉她的脸颊冰凉,心脏已停止跳动。

葳葳的死,到现在都是个谜,除了左边太阳穴一片淤血,身上没有一丝伤痕。

当然,也没发现任何疾病。

可是,她就死了,事先连个招呼都没打。

我终于体验到生命的无常,人迅速堕落。半夜去敲大学女生宿舍的门,领着一帮单纯浪漫的女孩子,在圆明园废墟里点燃一圈蜡烛,和她们一起跳舞,朗诵诗歌……

疯狂疯狂!我用疯狂诊治内心的忧伤;

疯狂疯狂!我用疯狂把爱人遗忘。

我堕落,我;我享受堕落!

我不平,我;我享受不平!

一年之后的一个晚上,雪像盐一样铺撒在大地上;在京郊一个地下赌场的小院里,十几个彪形大汉在殴打一个青年。用皮靴、棍棒、石头……血溅到地上犹如朵朵梅花。

那个青年就是我。

我趴在雪中,也不反抗,一遍遍念着葳葳的名字。数一朵梅花,念一声;数一朵梅花,念一声。

那时候我突然发现,雪并不是冰冷的,它柔软舒服,从天上落到地上溅起一朵朵小火焰。

像这种情形,你们体验不到。因为没有人无缘无故脸贴屁股,平静地观看雪花落地。

大汉们打得棍棒折了,累得脱下棉袄呼呼直喘,可是那青年不哭不叫,仿佛打的是根木头。

大汉们很失望。

“奶奶的,有种!”一个胖子在叫;

“跪下,磕头认个错。”有人扯我的脖领子;

“出老千让你出老千。”又有人踢我。

我像只死狗瘫在那儿,看不见也听不见。因为我不想看见也不想听见!这世界关我屁事。

那帮人从未见过如此无赖的老千,心里有些发毛,骂了几声,回头向屋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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