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谷寿夫头戴礼帽,身穿日本军服,戴着白手套。他在被押出看守所之前,由军事法庭法官验明正身,检查官宣读了执行令,然后问谷寿夫还有什么最后陈述。谷寿夫拿出一只事先缝好的白绸小袋,说袋中装有他的头发与指甲,请求军事法庭转寄给他在日本东京的家属,说是身体发肤,要寄回祖国。接着,他又从衣袋里取出一首自己写的诗,内容大意是:在樱花盛开的季节,他伏罪在异国;他希望自己的死,能消弭一点中国人民对日本的仇恨。法官令谷寿夫在笔录上签字后,宪兵便将他押上了停在看守所外的红色刑车。
押解谷寿夫的刑车开至山东路和中华门一带,沿途市民如堵如潮,争睹战犯的末日。刑车只能在人巷中缓缓行驶。
到了雨花台,已经浑身瘫软发抖的谷寿夫被两名宪兵架下刑车,押入刑场。随后,一名行刑宪兵上前几步,在他身后举起了驳壳枪。枪声响后,两名架着谷寿夫的宪兵将手一松,谷寿夫便仰脸倒地,一命呜呼。
继谷寿夫之后,又有三名战犯被判处死刑。这三名战犯是日军第十六师团桐部队富山大队副官野田岩、富山大队炮兵小队长向井敏明和日军第六师团第四十五联队上尉中队长田中军吉。
日军于1937年12月占领南京后,野山岩和向井明敏在紫金山下挥舞滴血的军刀进行杀人比赛,分别砍杀105与106名中国难民。当时,东京的《日日新闻》曾报道了他们骇人听闻的杀人比赛,并配以杀人现场的大幅照片。田中军吉在日军占领南京后,用“助广”军刀斩杀了300多个中国平民。日军军官山中峰太郎所编《皇军》一书,刊登了他用以屠杀中国人的军刀的图片,并注有“曾杀300人之队长(指田中军吉)爱刀助广”的图片说明。
这三人于1947年9月从日本引渡到南京,关进南京小营战犯拘留所,后被南京军事法庭判处死刑,于12月18日被押往雨花台,于正午12时执行枪决。
1947年12月18日,是5万南京军民被日军集体屠杀于草鞋峡10周年的祭日,南京军事法庭特意把三个杀人魔王定在这一天被执行枪决,以慰被日军屠杀的5万中国军民的在天之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