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孔子(7)

宗子世卿已不能专擅国政。权势重于门阀,实力可压族姓。况君子可以不仁,贵族每多淫侈。势替之由,半属自取。门阀之统治阶级渐趋消失,则政权应操诸何人,必因传统之标准已归无效,而成为严重之问题。如一听角力斗智者之“逐鹿”,必至秩序荡然,纷紊无已。孔子殆有见于此,故设为以德致位之教,传弟子以治平之术,使得登庸行道,代世卿而执政。故孔子之理想君子,德成位高,非宗子之徒资贵荫,更非权臣之仅凭实力。前者合法而未必合理,后者则兼背理法。孔子所言之君子取位虽不必合于宗法,而其德性则为一合理之标准。吾人如谓孔子于此欲为封建天下重新创造其统治阶级,似非大误。抑又有进者,孔子虽事实上已承认宗法之失败,而并未明白加以攻击。且孔子所认为失败者亦只宗法之阶级制度。至于家国一体之根本原则,则仍服膺勿失。孔子所以袭用“君子”之旧名者,似欲在不显明违反传统制度之范围内,实行其改进政治之主张。以宗法身份之旧名,寓修德取位之新意。譬若移花接木,其操术至妙而用心良苦。所可惜者,世卿固鲜有德,仁人更难得位。季氏富于周公,颜回贫死陋巷。天子不为明扬, “仲尼不有天下”。孔子之新统治阶级终身未能出现。“君子德位兼全之最高理想乃降而为用行舍藏之持身原则。”(参看《论语》)蘧伯玉“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孔子亦称之为“君子”,则与子产所以称“君子”者大异其趣矣。

吾人于此可附论孔于思想中个人与政治之关系。宋以后之儒者每以臣下致忠君国为绝对之义务,而谓其说本原于孔子。吾人加以复按,即可知其非孔子之教。孔子论君臣关系之精义尽于“以道事君,不可则止”之一语。盖“君子”以爱人之心,行仁者之政。此为要君取位之真正目的。合于此而不仕,则为废“君臣之义”。不合于此而躁进,则为“干禄”,为“志于毂”。

二者皆孔子所不取。故孔子讥荷禁丈人为洁身乱伦,而复叹仕为家臣者之无耻。孔子自谓其“无可无不可”,正足见孔子不拘执于必仕必隐,而一以能“行道”与否为出处之标准。出处既以行道为标准,是个人对于君国之本身无绝对之义务,而“君臣大义无所逃于天地间”(继子》讥孔子语)之语为非确矣。孔子一生虽尽力于得君求售,因此间或受人之揶揄,然此不过欲求行

道于万一可逢之机会,非自贬于小人之儒。观其对避世高蹈之流多加称许,而对不义之仕绝无恕辞,则可知孔子真意之所在。不仅此也。孔子谓臣下不受君主之乱命,是否认绝对服从之义务也。孔子去鲁而求仕于卫,是未立不事二君之“名节”也。后人以专制天下之眼光论封建天下之孔子,宜其张冠李戴,厚诬古人矣。

孔子屡言“君子”之第二目的为救周政尚文之弊。此即其“人治”思想之直接表现。周政有法令滋彰之倾向,上节已略明之。夫以周礼之美备,行之数百年而卒不免于君微政衰,则国家不能徒赖完善之制度以为治,诚为至明显而不可逃避之结论。孔子深观古学,通习周礼,于此盛衰之故,自当灼见明知。矧孔子所立“仁治”之教,固必以个人之心不违仁为政治之起点。

《大学》著孔门之言谓“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足见“人治”思想实与“仁治”思想有不容分离之关系。

孔子人治思想最明白之陈述见于《中庸》第二十章之首段,“哀公问政,子日: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人道敏政,地道敏树。夫政也者,蒲卢也。故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其言至显,无待诠析。然吾人应注意,孔子虽谓为政在人,非即谓为政不必有制。孔子欲救周政之弊,非欲并方策而毁弃之。综观其政治思想之全体,“从周”与尚仁之两层主张,相互为用,不可偏废。吾人相信孔子于周制之郁郁乎文实中心赞美,而其从周之说亦出于至诚,非以欺世惑俗。,睢其爱惜周道之伤,故亟图以人治救方策之弊。故孔子之注重“君子”,非以人治代替法治,乃寓人治于法治之中,二者如辅车之相依,如心身之共运。后人以人治与法治对举,视为不相容之二术,则是谓孔子有舍制度而专任人伦道德之意,非确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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