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兔

本人属相是兔,自然从小对兔颇多好感。

我曾喂养过一只大白兔。那是从下放的小学老师家要来的。兔子的性情十分温顺,这有时让我很是不满。我有一个比我大一岁的堂兄,老爱欺负我,有时我被欺负过后,便回家将我的那只兔子打一顿,直打得它发出“吱吱吱”的叫声才罢手。那时在我看来,堂兄之所以能欺负我,是因为他属老虎,而老虎是凶猛的动物;我之所以被欺负,是因为我属兔子,而兔子太温顺了。所以我被欺负后便去打我的兔子,怪它怎么不也凶猛一点,也好让我不受欺负。

我养的那只兔子,虽然没少挨我的打,但更多的时候我是很喜欢它的。它那一身雪白的茸毛,两只红红的眼睛,吃起草来动来动去的小嘴巴,还有那肥嘟嘟的样子和那永远胆小怕事的神态,真是十分的讨人喜欢又惹人怜爱。我每天挑猪草时,总要把最鲜嫩的青草留给它,因此,尽管我常常打它,但它一点儿也不怕我,相反,它只要一看到我,就会连蹦带跳地迎过来,在我脚下撒娇嬉闹。

老家古称中山,古书上有“中山多狡兔”的话;后来又知道了一个成语“狡兔三窟”——似乎兔子是很狡猾的动物。可在我看来,不要说像我养的这只兔子,即使是野兔,不但不狡猾,相反倒十分厚道,甚至有点儿傻。我曾跟邻居海子一道在夜里去打野兔,野兔躲在草丛中,只要被我们用手电射出的光束照到,一般情况下它不但不跑,反而瞪着两只红红的眼睛傻傻地看着我们——看我们向它瞄准、射击,有时甚至迎着我们的手电光一跳一跳地跑过来,我们为了不至于一枪把它打得稀巴烂,不得不将它赶得远一点再开枪。你说兔子傻不傻?兔子背上个狡猾的恶名,实在可算是人类在动物界制造的冤假错案之一。不仅如此,正因为兔子背上了个恶名,所以它在人眼中的形象就可想而知了:什么“兔子的尾巴——长不了”了,什么“兔死狐悲”了,还有兔子与乌龟赛跑,失败的永远是兔子,甚至谁家媳妇生了个豁嘴的孩子,也要把罪过算在兔子身上,说这个媳妇一定是吃过太多的兔肉,所以生出的孩子才长个“兔唇”……这一切曾让我愤愤不平,于是我更加精心地养着我的那只兔子。

我的这只兔子从春天养到了秋后,便成了家里的负担,因为秋后野外没青草了,它就要与家里的猪羊争吃饲料。父亲说:“把它宰了吧!”我抱着它哭了半天,说什么也不答应。父亲答应留着它,可是有一天,我放学一回家就闻到了从厨房里难得散发出的香味,我的脚也没有踢到那毛茸茸的一团,便立刻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在堂屋中央愣站了老半天,眼泪也流了老半天。晚饭时,任凭父母说兔肉多么多么好吃,任凭姐妹们用夸张的吃相怎么来引诱我,我硬是一口没吃我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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