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就业效应
在传统的收入决定理论中,政府要么是创造就业机会(比如,雇用员工或者购买商品或劳务),要么是提供收入(比如社会保险),或者是为公共服务支出(比如,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同时,政府还通过税收和费用从人民那里获得收入。通常我们认为,政府雇用劳动者就意味着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服务。同样地,当政府购买某种商品或劳务(比如,从军工企业那里购买的物品)时,就等于生产了某种有用的商品。另一方面,政府给人民的转移支付对就业和产出不产生直接的影响。因为,此时收入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只有当接受转移支付的人将所获得的转移支付花费出去的时候才会对经济产生影响。
对于政府如何影响经济,标准理论认为,政府对商品和劳务的支出与消费和投资一起,共同构成总需求的一部分,但是政府转移支付则不属于总需求。消费支出是可支配收入、用不同方式计算的财富或净财富以及由金融资产而获得的收入(比如利息)之函数。转移支付以及社会保险税和个人所得税经由可支配收入间接进入分析并对消费支出发生影响。
根据这种对总需求的计算方法,用于雇用劳动者的1美元对GNP的影响要大于用于增加福利或失业救济的1美元所产生的影响。1975年,美国政府将800亿美元用于社会保险支出。如果将这800亿美元中的50%用于实施各种就业计划,那么GNP的增长将大于400亿美元。很明显,对于一个国家是通过就业(通过私人企业或创造就业计划的方式)提供收入,还是通过转移支付提供收入,两者方式哪种更优,是一个规范的经济和社会问题。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即军事支出也属于GNP的一部分。
事实上,当且仅当我们将所有与财富相关的概念都从GNP的计量中彻底剔除,并且将其看做一种纯粹的产出概念(转变成一种当期劳动需求,比如转变成就业)时,区分转移支付、税收和政府对商品和劳务的支出才是有意义的。政府对商品的购买(比如对炮弹和纸夹的购买)以及对劳务(不管是对官员、士兵、参议员或者是工程师)的购买都与就业直接相关,因为雇用了工人,并且生产了商品和劳务。此外,当被雇用的工人、企业主和利润接受者(profit receiver)在消费品和投资品上支出时,政府对商品和劳务的支出还通过消费者的可支配收入间接地与就业相关。当转移支付向家庭提供更多的可支配收入以及向商业提供额外的总利润时,转移支付也会间接地影响就业。因此,政府对就业简单直接的影响方式是整个经济蓝图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政府支出,尤其是超过税收的那部分支出,是收入的决定性因素。如表所示,战后时期政府对个人的转移支付以及对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补助金支出大量增加。1950年,二战后早期,大政府的总支出是408亿美元(差不多相当于GNP的14%);其中给个人的转移支付为108亿美元(相当于政府支出的24%)。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1975年,大政府的总支出为3569亿美元(差不多相当于GNP的24%);转移支付为1461亿美元(为政府总支出的40%)。政府支出中另外一块增长迅速的是对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补助金。这部分的支出从1950年的23亿美元增长到1975年的542亿美元(从政府支出的5%增长到15%)。
表 联邦政府支出,1950年和1969—1975年(1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