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啦!阿暗。”他挠挠头,虽然这个动作加深了“孩子气”三个字在我心中占有的比例,“长了一张学生脸抢了很多人的生意也不是我愿意的啊!”
没有带眼镜当然上演不了大跌眼镜的戏码,隐形眼镜自然不会因为震惊而脱落。这个男生,或许是男孩也或许是男人。仔细观察,或许没那么孩子气。他站直的时候足够高大,让人有安全感;他的手并非粗糙,看上去像好好呵护过;他的脸上没有染上岁月的色彩,纯净如水;他的眼睛深邃望不到尽头,如大海广阔。
是的,这是爱情,这是爱情。不是幻想中的任何一种成熟,而是这样的美好。我感到自己陷入一块沼泽地,却没有想过要逃脱,当我想要逃脱的时候,已经太晚。
那天我过得很快乐,他对我说他的一切,我对他说我的一切。
我曾以为,这就是爱,永恒的爱。
05
后来眼睛就变得更差了。
可能是真的也不需要看什么了吧。
用手机的时候大部分戴着耳机,手机里放着嘈杂的摇滚乐,然后在自己的整个世界安静的时候狠狠抓起手机看短信。那时候的短信很多,偶尔听到了短信看到不是你的便会把手机扔回桌上。而现在,手机每次都会跌落在同一个地方,毫无悬念,因为扔了无数次。更多的时候会无缘无故戴着耳机,没有音乐,只是怕在手机响起那一声“蜂鸣”声时自己听不见。耳机把那个轻轻的“叮”无限倍放大,在我耳朵里无数次回转。我知道幻听这样东西,因为自己也常常会在没有短信的时候听到那声音而抓起手机,惘然若失。
习惯,真的是一件好可怕的事情。
偶尔会在起床的时候,朦朦胧胧地从枕头边摸索着找到手机,看看有没有你发来的问候。我看不清那些字,只好仔细分辨那一点点颜色。刻意把背景设置成紫色,这样黄色的短信图标会明显得多。如果没有你的短信,我会开始写新短信。收件人这一栏摁三下就可以发给你,因为早就把你设成了首选联系人。设置的时候没有丝毫犹豫,这个首选联系人你当得完满,无论哪一天你发给我的短信都是最多的,而我回得简单,你也不生气,继续发给我你的长篇大论。
是,我不习惯。
同桌说我好像变了一个人,不论在做什么的时候都会想到拿出手机去看一下。我的手机放在钱包里,我会不厌其烦把钱包从书包里拿出,拿出手机,摁一下键让屏幕亮起,放回手机,将钱包放回书包。这一个动作做了无数无数遍,甚至同桌看到我转头的时候就会说,代萱,他不会来短信的,他把你甩了,你要清醒一点啊,不要再沉迷进去了。
是啊,他甩了我,他毫不留情地把我甩了,不顾我的感受。我还在他的沼泽里慢慢挣扎,慢慢沦陷的时候,他居然走了。
06
我不是一个好女孩,所以才会离家出走。
离家出走,对你们来说是多么深奥的字眼,对我来说,已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我称之为——独立。
房东太太是个四十多岁的妇人,据说本来过得挺好,不过后来离婚了,主要收入来源就是这栋房子的房租。没有儿女也毫无牵挂,她也过得挺清闲。这间房子是合租的,屋里还有其他一些人。阿囡喜欢花花草草,屋子里就多了仙人掌、向日葵、太阳花;小亚喜欢书,屋子里就多了两个大书柜,好多世界名著;阿烈喜欢写作,屋里就多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房东太太人很好,房租也不是特别高,大家过得也很温馨,像个小家。
在去过酒吧之后不久,我就搬出了家里。搬出来的时候有点愧疚,因为毕竟是养了我十几年的家。我选择悄声无息地走,把一切都办妥了。留了一张纸条,爸妈也不急,他们知道我有能力去赚钱,或许他们知道我为什么离家出走。
我想过去酒吧打一份零工之类的,这样可以有更多时间看见阿暗。我是这么叫他。我记得我问他是哪个暗的时候,他在我手心里一笔一画写下这个黑暗的暗。
暗,背光,孤寂。
那一瞬间想到的词语其实并不多,但是好像没有一个褒义词。
阿暗全力阻止我去酒吧打工,大概是怕我每天奔波忙碌吧,我是这么想的。酒吧素雅,也总有些闹事的人,事情不好处理。偶尔我去酒吧也会看见忙得焦头烂额的阿暗,我不打扰他,静静坐在一边。我不希望成为他的负担。忙完之后他会走过来和我面对面坐着,聊聊天。
我曾以为,这是幸福,甜蜜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