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做是为你好”
还有些虐待者并不为自己的行为抱怨他人,而是尽力辩解说这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许多父母仍然认为体罚是让孩子明白道德或行为原则的唯一有效方法。给孩子的许多“教训”往往是打着宗教的旗号进行的。还没有一本书像《圣经》那样被可悲地滥用,为自己毒打孩子辩护。
安·兰德斯主持的联合专栏内的一封信使我惊呆了:
亲爱的安·兰德斯:
我对你向一个常遭母亲抽打的女孩做出的回复深表遗憾。体操教师注意到了她腿上和背部的伤,称之为“虐待儿童”。为什么你要反对抽打孩子?《圣经》以明确无误的语言阐明这是父母应当做的。《箴言》第23章13节说:“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于死。”《箴言》第23章14节说:“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灵魂免下阴间。”
正是这些家长常常认为孩子天性邪恶,他们相信严厉的责打可以防止孩子变坏。他们是这样讲的,“我就是在胡桃木做的鞭子下长大的,不时地挨点儿打对他没有什么损害”,或者“我要让他敬畏上帝”,或者“她得知道谁说了算”,再或者“他得知道自己的身份,得守规矩”。
还有的家长则为打孩子开脱,认为这是成长道路上的礼仪,是使孩子变得更顽强、更勇敢、更有能力而必需的磨难。乔的父亲使乔这样认为:
我父亲14岁时失去了他的母亲。他一直放不下这事,他现在快64岁了,还是欲罢不能。最近他对我说,他对我严苛是因为不想让我多愁善感。尽管他的话很荒谬,但他却振振有词。那意思是说,如果你自己感觉不到,在生活中就不会经受痛苦。我向上帝发誓,我相信他当时真的认为在保护我免受伤害。他不想让我经历他自己因母亲的去世而经历的痛苦。
毒打非但未能使乔坚强勇敢一些,反而让他满心恐惧、疑虑重重,远远不能适应为人处世的要求。认为严酷的体罚会对孩子产生积极的影响是荒谬的。
事实上,研究表明,体罚式的训诫甚至对具体的不良行为也不是特别有效。业界已证明,打孩子只有短暂的威慑作用,在孩子身上产生的是强烈的愤怒情绪,想入非非的复仇心理和自我怨恨。十分清楚,身体虐待造成的精神、情感以及经常性的身体伤害远远大于一时的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