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帮崛起的四大气象
创富,在古代是一个沉重的字眼儿。士、农、工、商的排序,让“商”这个阶层在历史上一直处于卑微的地位。整个社会都弥漫着对这个阶层的不屑与偏见,商人生活在社会的夹缝之中。直到明朝之后,社会氛围中才开始流露出对这一阶层更多的包容和较为公允的认识,商人才逐渐以一个群体的身份登上历史舞台。在中国创富史上,有4个方面的现象表明了商人势力的崛起脉络:
第一,经商氛围深厚,商人敢跟官僚叫板。从山西民谚“有儿开商店,强过做知县”到徽州“商居四民之末,徽俗殊不然”都表明了,在商人比较强势的地区,已经出现了商人地位排序居首的现象。
到明朝中期,北方的山西盐商已经敢跟当时的财政部长(时称户部尚书)叫板,他们试图发出自己的声音。在南方,时任副都御史兼江浙两省巡抚的苏州人朱纨虽然取得了事关东南沿海安定的平定海盗商人通番及抗倭斗争的胜利,却遭到了来自福建籍官员的群起攻击。
明朝时沿海海盗倭寇横行,与当时政府的闭关政策阻止海上贸易有关。更重要的是,闭关也让沿海居民丧失了海上谋生之道。是单纯的用军事剿灭,还是从根本上解决边贸开放的问题,让正直而极具操守的朱纨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另外,明末的东林党就是一个士绅商人集团,其首领人物顾宪成是商人家庭出身。在明朝,宦官专权及低薪制度让整个文官集团也有代言商人的倾向。
第二,名士为商人写碑记、墓志铭和立传。在中国相当长的历史区间内,给商人写墓志铭都不是一件体面的事情,到了明朝,这种现象大为改观。1441年,曾任河南知府的萧元吉适以宦游入闽,听闻富甲泉州府的李五好义乐施,就撰文《李五重修洛阳桥碑记》,并陈文请旨予以表彰,英宗钦赐李五“乐善好施”金匾。
1523年,王阳明也干了一件相当出格的事情,那就是为商人方麟撰写墓志铭,这是中国士人为商人所作的破天荒之举。王阳明与周敦颐、朱熹并称中国哲学史乃至中国思想史上三颗璀璨的明珠,他身兼理学大师与官员的身份,风头地位一时无两。
在之前,义与利、士与商向来是格格不入、泾渭分明的。不过,大师毕竟是大师,王阳明想得很清楚,他一针见血地评论说:“士好利,比商贾有过之而无不及,只不过是异其名而已。”
之后,晚明名士、曾经官至南京礼部尚书兼太子太保的湖北人李维桢,也为浙江衢州府龙游商人李汝衡立传。《明史·文苑传》将李维桢与唐寅、文征明、徐渭、王世贞、董其昌等同列。李维桢为什么要为李汝衡立传?李汝衡家族世代经商,靠长途贩卖丝绸和四方珍奇而致富,几乎垄断了湖北一省的丝绸市场,拥有舟车百余,他虽然拥资巨万,却乐善好施,且极为慷慨,所以为李维桢所崇尚,并通过立传的方式对其予以表彰。
第三,商人开始主动为政府和朝廷所用。从1571年后王崇古在张家口等地招徕山西商民前来茶马互市,到1619年在两淮盐场推行的可以世袭的总商制,再到1686年广东巡抚李士祯颁布一纸告示,宣布凡是“身家殷实”之人,只要每年缴纳一定数量的白银,就可作为“官商”包揽对外贸易。尽管商人在政府和朝廷眼中仍处于被奴役的地位,但以上这些举措都让商人的历史地位更进了一步。
到鸦片战争前,十三行商人甚至充当起了连接清政府与外来贸易商人之间的中介角色。当时清政府在广州画了一个圈,这个圈是外来的贸易商人可以逗留广州的合法居所。这一时期,作为政府授权的商人——十三行行商尤其是公行总商——代表清政府行使着集大清国的外交、税务、治安、民政等诸多事务于一身的事务,这是清政府试图阻止西方公使入京的产物。
在这一过程中,商人原来鸡肋一般的不明不白的社会地位开始发生改变。到清朝洋务运动时期,在政府财力不逮的情况下,以李鸿章、张之洞等为首的洋务派大臣,倾力招徕民间买办及其他来自船、丝、茶等行业的商人入股办理近代工业事宜,这也是前无古人之事。
让当时的大清子民头一遭听说且更具新闻效应的新鲜事儿是大清状元举办实业。他们是来自苏州府的陆润庠和常州府的张謇。陆后来又回去做了高官,多少有点像现在的“下海”挂职锻炼。不过,他的“下海”没有成为惊鸿一瞥。随后的张謇于1896年在无锡一隅的创业史,让其成为中国人创富史上一位符号式和教父级的人物。不过,需要说明的是,不是张謇主动要求办厂的。首先是他具有这方面的思想主张,之后被当时署理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的张之洞看中,奏派去做实业的,这一奏派很具叛逆和示范意义。当然,不可抹灭的是,张謇的实践让这种奏派充满着自由经济时期个人奋斗的强烈印记。
1904年,当摇摇欲坠的大清帝国决定试办户部银行时,户部尚书鹿钟霖最先想到的便是邀请山西票号入股,并请山西票商出人组织银行。直隶总督、北洋大臣袁世凯也曾邀请山西票号加入天津官银号。但面对这一切,虽然山西票商分布在北京、武汉、营口等各地的分号热议非凡,积极向总号主张,无奈以平遥、太谷、介休为大本营的票号总部无动于衷,让这千载难逢的机遇与山西票商擦肩而过。
现代银行崛起之日,就是山西票商每况愈下之时。近代金融业成就了宁波商人在上海滩的历史地位。当时有很多行业对商人开放,商人的社会地位在这一过程中被无限放大。
第四,全国性商会组织的成立。在中国历史上,商人的势力一直是以地缘性的血缘关系和乡情为支撑点的。无论是闽浙官员对朱纨的口诛笔伐,还是山西官员对茶马互市的支持,都是以局部家族乃至一方商民的利益为出发点的。更有甚者,区域官商通过姻亲来延续和巩固势力,商赖官势,官为商谋,并左右时政,但在此过程中,代表不同地域商人利益的官僚并没有形成合力。
一直到清末民初,在代表中国社会精英阶层的士绅逐渐瓦解之时,才从士绅中孕育出了绅商。1904年,不同地域的商人打破陈现,成立上海商务总会。尽管这是一个以浙江宁波商人为班底的商会,但以此为标志,中国商人第一次以一个阶层的方式出现,这也是传统商人组织向现代商人组织的一次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