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回(2)

“联办”的老板公司出了问题

1989年8月16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对康华、中信、光大、工商经济开发和中农信5大公司在经营中存在违反行政法规问题,被处以罚款和补交税金共5 133万元。年底,康华公司更在一片喊打声中被关闭。这令“联办”不寒而栗:5大公司中有4大是“联办”的老板。而当时,“联办”的户口问题、法人地位问题越来越要命了。

当年成立“联办”时的设计是非营利性机构,这就和工商管理局挂不上钩,属于社团管理法的问题。“六四”事件以后,加上东欧发生的变化,社团管理的地位提高了,也敏感了。“联办”成立时,许多领导都表示赞同。但法人地位问题,将来没有人问起则已,一旦有人问起,“你是哪儿注册的、哪儿批准的、挂靠单位是谁,按社团管理法,你的登记手续怎么样”,就要命了,还谈什么开国际研讨会,参与建立证券交易所?

高西庆说:“我们同民政部社团管理司联系过,利用原来社团登记中的办法是可以没有挂靠单位的,可事实上,无上级单位是批不下来的,那么一定要有上级单位,而且必须是一家上级单位。我们说8家公司(康华被关闭了)都是我们的上级单位,他们说,不行,因为出了事还是找不到人。一定要登记,但又没有办法用8家公司的名义去登记,所以比较麻烦。我跟中国人民银行金建栋司长讲这个问题,希望金司长支持,金司长说,‘联办’可以归他们管,但我们现在是非营利性单位,是应该受社团管理法来管,还没有转给中国人民银行。”

其后就出现了李青原左突右奔把“联办”挂靠上体改委的壮举。1991年12月25日,国家人事部批复国家体改委称:“你委《关于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补办事业单位审批手续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核准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事业编制60人,经费自理。”——虽然不给钱,但好歹有个事业单位的名分。至此,王波明们终于正式找到了组织。这与王石摆脱组织的关怀正相反。

如果没有组织,当时“联办”连辆汽车连台彩电都买不了,有钱也不卖,要控办批。

1990年,一本叫做BILLION的杂志刊登了高西庆和王波明的照片,文章的大标题是《偏向虎山行》,提示道:两位活力充沛的年轻人被赋予了建立中国证券交易市场的艰巨使命,其实建立股票市场的设想并不符合中国一直以来对资本主义和西方概念的攻击,但矛盾的地方在于,股份制很可能是中国领导层摆脱经济不振的一剂良方。

老外就是天真,什么都敢扯——谁给了年轻人使命?谁是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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