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开始接到许多电话,然后对这个小镇上的人员作一步步的筛查,调查范围越来越小,最后,我们把嫌疑犯锁定在一个叫博比?阿洛特的人身上。
博比?阿洛特,43岁,离异,家住在西格仑街。从地理位置上分析,他假如选择在克利尔湖和佩什蒂戈湖一带作案,很容易被人察觉,如果选择和住处相反方向的达卢塞恩湖边作案,那就不大容易被人怀疑。
但是,博比?阿洛特是如何接近达卢塞恩湖边那个小女孩的呢?有人说博比是湖边的常客,也有人说他是湖边这一带的清道夫。据我们掌握的另一个情况,博比?阿洛特和妻子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他对妻子有过暴力行为,特别是在性生活的过程中,这种行为变得更为明显,致使他的妻子不堪忍受,才和他分离。
我和法夸尔对资料中的这些细节特别关注,这些细节行为和我们在现场发现的一些线索存在着相似的东西,那就是暴力中所凸现出来的愤恨特征。人的性格中并不是天生就具有暴力的因子,施虐也不是人的本能。暴力实际上是人的心理受到环境过度刺激的结果。暴力行为之所以发生,是由于罪犯在某种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对一些来自于外界和内心的刺激作出过激的反应。他们为了维持心理的平衡,在没有其他有效手段时就只能将产生的愤恨付诸于暴力。精神大师弗洛姆认为,人有自由生长、发挥其生命潜能的需要,如果这种需要遭到扼杀的时候,它就会转化成破坏性。也就是说,人的攻击性实际上是生命潜能成长受阻的结果。
我和法夸尔对罪犯的分析还包括了精神疾病推断,在一定程度上,人的本性无法适应现存的人类生存环境。每个人似乎都可以适应环境这种的说法看来还是有点欠缺的。如果这种环境违反了他的本性,就会迫使他付出得病的代价。
于是,我们反复查阅了有关博比的资料,在所有的资料中至今还保留着他的前妻塔尼娅?安德鲁斯对他那些虐待行为的控诉。在字里行间,塔尼娅把博比描绘成一个极其变态和残忍的性虐狂,他完全把自己对性爱的乐趣建立在伴侣的痛苦和惨叫上。
从这些材料中,我们知道了,博比喜欢把女人的三角裤还有丝袜用力撕成片状或条状,撕的时候咬紧牙关,而且全身会颤抖不已,相当恐怖。塔尼娅甚至说,和博比做爱,就像是到了地狱一般。
当然我们还不清楚博比是怎样实施犯罪的,法夸尔在这个问题上有他自己独到的见解,让我听了很受启发,他说:“博比从制定犯罪计划、选择犯罪目标到进入犯罪状态,然后撤离犯罪现场,都已经做到了环环相扣,几乎是滴水不漏,但是他还是露出了一点破绽,那就是在现场他遗留下了一块手帕,这块手帕他是用来堵凯迪嘴的。”
弄清楚博比撤离匆忙的原因对我们破案会有更大的帮助,因为博比的撤离并不在他的整个犯罪计划中,是他完全没有想到的,这个因素会是什么呢?
我们作这样的推理,完全没有异想天开的因素在其中,而是我们觉得罪犯的计划是疏而不漏的,不会把造成自己恐慌的因素遗漏在计划之外。
这一天,我和法夸尔又来到了案发的小树林,我们想模拟一下当时的情况,法夸尔在树林中由里向外观察,我则站在树林的外围向树林里面仔细查探。因为在这个时候,发现和抓获罪犯是我们侦破凯迪被杀一案关键的环节,而对于博比,我们可以大致从五个方面去了解和掌握情况。
第一,博比具有作案时间。博比无法提供发案时自己不在发案现场的证据,但我们需要用补充证据的方法,证明我们并没有抓错人。我们的补充证据就是那块手帕,但它具不具有很强的说服力还有待验证。
第二,我们还知道,博比具有犯罪的动机,从他的前妻对他的控诉中完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博比在与妻子离婚后,很有可能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内没有性生活,这有可能造成他在心理上的压抑和裂变,从而实施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