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和平时期的邪恶(8)

 

当我们读到占据在这张邪恶量表里,对较高级别的男女犯人的描述时,精神变态,或者至少是精神变态的主要特征会一次又一次地出现,有些最严重的犯人——就是那些让大家不约而同地说出邪恶一词的犯人——还表现出“虐待”特征。英文中,表示虐待的sadism和sadistic这两个词源自十八世纪臭名昭著的萨德侯爵的著作和生活。他的作品比他的实际生活更加残忍。他小时候上私立学校那会儿就被棍棒和鞭子抽打过无数次,后来他在跟一些“放荡的”女性交往时也采用过鞭打的方式。可是他从来没杀过一个人,我想他要是看到当今的那些连环杀手一定会恶心得呕吐。我们现在所说的“施虐狂”这个词的意思是指在炙烤别人时享受乐趣,而“施虐狂”的另外两个重要特点就是羞辱和控制——而且都要达到极致。通常的情况是,一个人可以精神变态,但却没有施虐性(就像那些卖假劳力士的人对妻子儿女都很好一样),也可以有施虐性而没有精神变态。以上第二种类型在家庭里比较常见,就像是有的父母可能对家人口头上或者心理上极尽打击,可是在工作或其他社交场合中却谦逊有礼。比如前面提到的罗伯特·杨克就是一个例子:他对全家人肆意妄为,可是他在工作单位国税局却是个出了名的老实人。他最多就是有点精神变态的特征,还没有到完全精神变态的地步。

从第九级到二十二级之间共同的一个特征就是存在恶意的因素,或者叫“主观故意”的问题。虽然第十三级里有些鲁莽冲动型的杀人犯并没有主观选择要杀人,他们事先也不知道他们要杀谁——但是他们已经决心要杀死任何敢于在他们抢劫时抵抗的人。理查德·斯佩克是个酒鬼,他闯进芝加哥医院的宿舍企图抢钱,结果杀死了那里的八名护士。当时是想把她们绑在一起置于自己的枪口之下,但是当其中几个开始反抗时,他就杀死了他看得见的八名护士,只有一名躲在床底下得以逃生。

以上这个等级量表因为只是基于已经公开出版的传记制作的,所以它只能代表谋杀犯中的一部分人的情况。而在我研究过的这些男女杀手当中,美国人占了89%,可是跟美国每年发生的谋杀案相比,只有不到千分之一的臭名昭著的刑事案会吸引人来为他们立传。这就意味着这些“传记团体”的成员是很特殊的:要么是他们的谋杀在某方面引人注目,要么是他们隐瞒犯罪事实的手段很有欺骗性,或者就是他们的案子实在是骇人听闻或者受害人数众多(就像是大屠杀)。而大多数的杀人犯在这个邪恶量表上等级都会比较低,因为他们通常是一时冲动,比如在酒吧里争吵过火了,夫妻吵架一时失手了之类的。后者常常发生在当妻子收拾行李要离开,宣布要和丈夫离婚的时候,结果就成了泪流满面的丈夫报警说自己干了件可怕的事。所以,在“日常”谋杀案中,常常是没有恶意蓄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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