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1)

次贷危机的爆发,让全世界开始重新审视金融风险,金融安全也成为关注的焦点。这里的金融安全既包括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也包括每个金融机构的安全(实际上,后者是前者的基础),但如何才能保障金融安全呢?

在宏观层面,各国都设立了金融监管机构,包括中央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并力图通过各种金融法案来规范金融机构的运作,防范金融风险。

在微观层面,现代金融业在经济学基础上发展出了各种复杂的风险计量模型,包括VAR、久期、资产负债匹配以及各种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型。

但是,随着现代金融创新的速度不断加快,宏观层面的金融监管和金融立法已经远远滞后于金融机构与金融业务的发展,而微观层面的计量模型虽然在不断革新,但再精巧的模型都必须依赖于历史的数据,而这些数据同样无法反映创新业务的风险。于是,在有着最发达金融体系的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了,并迅速传染给整个欧洲金融世界。金融风险的防范面临着新的挑战。

其实在历史上,金融创新已经不止一次地惹祸,从垃圾债券,到组合保险策略引发的黑色星期五,再到长期资本管理公司的过度套利 金融创新本身就意味着风险,而且是那种平常看上去很安全,但由于人们对它的认识不足、准备不足,所以一旦爆发就会导致巨额损失的风险,我们将这种风险称为“长尾”风险。

不过即使如此,金融创新一路跌跌撞撞走来,却从未停止过。发明垃圾债券的米尔肯入狱了,但垃圾债券和整个金融系统仍在发展;长期资本管理公司倒闭了,但套利模式和金融系统也仍在延续 但这次次贷危机的祸惹大了,它已经从次贷危机演化成金融危机、经济危机,而随着危机的深化,倒掉的也不仅仅是那些发放次级抵押贷款的银行,还有雷曼、富通 甚至还波及到了远在大洋这边的许多中资机构。

金融创新的风险难以避免,但如何才能将创新的风险控制在局部?本书研究了雷曼、AIG、富通、巴克莱、苏格兰皇家银行、UBS、花旗等大型金融集团的危机起源与危机蔓延路径,结果显示,金融创新过程中越来越复杂的业务结构和传统业务对新兴业务的过度信用支持是导致次贷危机演化为金融危机的根源。

近年来,在金融创新过程中,各家金融机构为了能够提高自己发行产品的信用等级、降低资本金和保证金要求,都在用集团公司的信用为子公司担保 雷曼为旗下所有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AIG为金融产品部门的所有借款和表外负债提供无条件担保 结果当局部发生危机时,集团公司也被拖下水,想甩也甩不掉。

更重要的是,创新产品在集团公司的信用担保下,难以获得独立、准确的风险评价,从而弱化了创新业务的风险,使其没能得到评级机构、监管机构和交易对手足够的重视。于是在不经意间,CDS已经发展到美国GDP的4倍,再强大的金融机构也无力为这样庞大的风险资产担保了。

次贷危机再次证明了全能银行并非“无所不能”,自花旗并购旅行者以来就屡遭厄运,“一站式服务”、“金融超市”、“交叉销售”的“概念”显然敌不过危机中“长尾风险”的蔓延,盲目的混业并不能够分散风险,反而可能导致风险的扩散。

今天的金融集团已陷入了成长的悖论,规模越大,业务结构越复杂,风险控制的难度就越大,于是嫁接在传统金融集团架构上的金融创新就长成了一个风险的“黑箱”,而整个金融集团也就变成了一个风险已经失控、却“Too Big To Fail”的“庞然怪物” 显然,现代金融集团必须进行业务结构的重新梳理。

不仅欧美的金融集团如此,中国的金融集团也是如此。如今,中国平安、工商银行、中信集团等都在打造金融控股集团,但在规模扩张的同时,风险也在累积。不断引进的创新业务,不仅增加了单一业务的风险控制难度,也增加了协同运作的风险监控复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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