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产品服务的提供市场,从而形成一个自创产品/服务的系统。
一个值得注意的范畴便是衍生工具市场,预期这一市场的增长将会通过提供综合和结构精密的产品(即股票相关证券、认股权证及基于指数的交易产品)以及其他衍生工具而超越资金市场。组合及衍生工具产品的交易将会为中国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流通量。以未来中国证券市场的庞大规模,中国资本市场与其他国际性及地区性市场正面竞争并非难事,以下尖端技术产品/服务意念的例子可能适用于中国市场。
自动申请上市过程:电子上市申请系统以及电子汇报系统将会大幅提高效率,削减成本以及处理的时间,因而得到各股票交易所的广泛欢迎。
认股权证产品:提供海外指数期权交易、单一或众多海外股票的认股权证交易。这一巨大商机,尚未为国内任何一家交易所完全实现。
地区性指数期货产品:目前市场并无MSCI日本以外的亚洲指数。中国正好可以填补这个空间,以满足客户需求,从而把握由此而来的增长。
9.结算结构高效快速的结算和清算系统可提高资本市场的稳定性,并大大减少其既有的风险。这些系统也可减少与证券发行有关的波动。
1989年,多个金融服务行业的成员组成了“三十国集团”(简称G30),目的是审查全球现有的结算和清算系统。G30就这些系统的规范化提出建议,同时为行业设定标准及目标。
目前上海和深圳交易所仍未符合其中几个标准,特别是与T+1结算有关的标准1、与证券借贷有关的标准8以及建议采用ISIN数字的标准9。
中国可以考虑建立符合国际证券服务协会(ISSA)建议的结算和清算系统,内容应包括几个方面:
(1)证券系统需要对其用户和其股东负责,以及必须提供有效的低成本处理服务。服务的价格必须公平。
(2)允许选择采用互动的网络接入。这样可以应付高峰业务量而不会降低服务素质,而且必须有充足的容量,能于每一个工作日在短时间内恢复运作。
(3)遵从“国际证券序号编排过程”(ISO6166)及统一采用ISO15022标准发放所有证券信息,从而实现高效、迅速的结算操作。应用系统和程式的结构应能便利所有参与方之间的公开交流。
(4)中国的资本市场应旨在通过保障参与方免受因结算未奏效而带来的金融风险,并确保上市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和股东权利等政策,确保建立清晰的规则,保障投资者利益。
(5)采取措施降低中国证券系统的主要风险,包括:
实行在付款后即发送证券。
采用交易日期加上一个结算周期的形式,降低运作风险。
通过允许适量的股票借贷、交叉抵押及股票回购和对销,尽量降低对资金和流通性的限制。
执行无实物证券的结算。
设立强制性交易配对和结算措施。
(6)鼓励中国证券系统的融合(不仅是在中国境内,也包括与其他地区),以消除营运风险、降低成本和提高市场效率。
(7)投资者必须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管条例,这是构成证监会尽职调查程序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投资者亦应受到公平的待遇,特别是在股东权利及双重税务协议的优惠安排上。
(8)中国的法律和监管条例应能确保客户的资产与交易商及其托管人的主要资产进行分隔。在后两者发生破产或类似事件时,不可用客户的资产来清偿。
(9)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投资者的保障,证监会和各市场应致力于以下几方面:
确保所有跨境项目适用的法例清晰明确。
寻求就证券交易纠纷的裁定权达成国际协议。
确保法律对权益拥有人的全面保障。
加强证券法例,既保障被抵押人的权益,也保障有关客户的资产。2001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是迈向上述目标的重要一步。
10.会计及披露中国公司的会计标准和披露状况普遍欠佳,以致国内和国外的投资者皆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