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电子技术革命的浪潮

如果说IBM在上一次的机械革命中不过是一个幸运的追随者,它在从二战结束开始的电子技术革命中完全是一位领导者。电子计算机和IBM的名字是分不开的,就如同电话和AT&T分不开一样。一方面,IBM因为有了计算机得以持续发展了半个世纪,另一方面,计算机因为有IBM的推广,才从科学计算应用到商业领域和人们的日常生活。

在我们谈论IBM和计算机的关系时,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电子计算机发明的背景和过程。

有一位先哲说过,社会的需求对科技进步的作用要超过十所大学。计算机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被发明的。美国研制计算机的直接目的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为军方计算弹道的轨迹。在流体力学中,计算量常常大到手工的计算尺无法计算的地步,因此,对通用计算机的需求就产生了。在计算机的研制过程中有无数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但是最主要的三个人应当是冯·诺伊曼(Von Neumann,看过美国电影《美丽人生》和中国电视剧《暗算》的人应该对他有印象,见图2-3)、约翰·莫奇利(John Mauchly)和埃克特(Eckert),应该讲冯·诺伊曼是今天运行程序的电子计算机系统结构的主要提出者,这个被称为冯·诺伊曼的系统结构影响至今。穆克利和埃克特是世界上第一台电子计算机ENIAC研制的总负责人(很遗憾,它其实并不是今天计算机的祖先,因为它不能加载程序,指令要重复地输入进去)。在研制世界上第一台现代计算机ENIAC的设计方案时,他们三个人共同参与了,最后由冯·诺伊曼起草并交给了军方,军方的负责人拿到方案后随手在上面写上了冯·诺伊曼的名字,从此穆克利和埃克特的贡献就被淡忘了。后来,穆克利和埃克特认为计算机的发明权应该属于他们自己而不是他们所在的单位宾西法尼亚大学。两个人和大学闹翻了,出来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计算机公司—埃克特–穆克利公司。该公司研制出一种叫UNIVAC的计算机,提供给美国统计局和军方使用。但是,因为埃克特和穆克利都是不会经营的学者,很快他们的公司就因赔钱关门了。

IBM的小沃森看到了计算机在今后社会中将扮演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他决定投资发展计算机,并请来冯·诺伊曼做顾问。IBM还请来了很多工程师,并且把麻省理工学院作为它强大的技术支持。小沃森将IBM的研发经费从他父亲时代公司营业额的3%增加到9%。到上个世纪60年代,IBM生产出著名的IBM360为止,IBM在计算机研制和生产上的总投入高达50亿美元,相当于整个马歇尔计划的1/3。小沃森上台后短短5年,就将IBM的营业额提高了3倍。在小沃森执掌IBM的20年里,IBM的平均年增长率高达30%,这在世界上可能是绝无仅有的,他的父亲也没有做到这一点。

在我个人看来,小沃森对世界最大的贡献不是将IBM变成一个非常成功的公司,而是将计算机从政府部门和军方推广到民间,将它的功能由科学计算变成商用。这两条使得计算机得以在公司、学校和各种组织机构中普及起来。十几年前,当计算机在中国还不很普及时,如果做一次民意调查计算机是干什么的?我想,八九成的被调查者都会认为计算机是用于科学计算的。而实际上,世界上并没有那么多的题目需要计算。如果将计算机局限于科学计算,它就不会像今天这样普及。当然,今天我们知道计算机可以单纯用于存储信息、处理表格和文字、编辑和打印文章。但是在50年前就能够看到这一点是非常了不起的。小沃森看到了这一点,这一方面是他的天分,另一方面是由于IBM长期制造表格处理机械的公司,了解这方面的需求。

IBM从它开始做计算机起,基本上遵循性能优先于价格和集中式服务的原则。高性能、服务于多用户的主机一直是IBM硬件制造的重点,直到近十年来才略有转变。IBM的许多大型机,成为计算机系统结构设计的经典之作,而且生命期特别长,有点像波音公司的客机。其中最著名的有上世纪60年代的IBM360/370系列和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IBM4300系列。当时的售价都在百万美元以上,而性能还不如现在一台个人电脑。但是,这些计算机的设计思想,仍然是计算机设计的精髓。

由于计算机50年前的造价高得惊人,除了政府部门和军方,只有大的银行和跨国公司才用得起。银行里有大量的简单计算,主要是账目上的加加减减,不需要复杂的函数功能,比如三角函数、指数对数函数等。因此,就需要有一种专门处理大量数据而运算简单的程序语言。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主流高级程序语言COBOL就在这个背景下诞生了。COBOL的全名为面向商业的通用语言(Common Business Oriented Language)。顾名思义,它是针对商业数据进行处理的程序语言。虽然COBOL不是由IBM制定的,但是,IBM对它的影响是巨大的,因为制定它的6人委员会中,有两个是IBM的人。COBOL语言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是世界上最流行的程序语言,但是会写COBOL程序的人很少,因此他们的收入远比今天的软件工程师要高得多。这在某种程度上鼓励了年轻人进入计算机软件领域。IBM的研究水平很高,还参与了很多标准的制定,因此,它在商业竞争中,同时扮演着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角色。从上个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初,IBM在计算机领域基本上是独孤求败。

在计算机发展史的前30年里,IBM在商业上只有一个轻量级的竞争对手—数字设备公司(Digital Equipment Corporation,简称DEC)。由于IBM的大型机实在太贵,中小公司和学校根本用不起,市场就有了对相对廉价、低性能小型计算机的需求,DEC公司应运而生。在很长时间里,虽然两家公司在竞争,但是基本上井水不犯河水,因为计算机市场远没有饱和,完全可以容纳两个竞争者。在这30年里,两家公司发展得如鱼得水。基本上可以说是IBM领导着浪潮,DEC随浪前行。

IBM如果说还有什么对手的话,那就是美国政府司法部。在美国从来没有过国王,美国人也不允许在一个商业领域出现一个国王。在垄断产生以后,司法部就会出面以反垄断的名义起诉那家垄断公司。从上世纪70年代初到80年代初,美国司法部和IBM打了10年的反垄断官司,两家最终于1982年和解。一般认为,这是IBM的胜利。但是,IBM也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我认为主要有两方面:第一,IBM分出了一部分服务部门,让它们成为独立的公司;第二,IBM必须公开一些技术,从而导致了后来无数IBM–PC兼容机公司的出现。

应该讲,IBM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功地领导了计算机技术的革命。它使得计算机从政府走向社会,从单纯的科学计算走向商业。它顺应着计算机革命的大潮一漂就是30年。由于有高额的垄断利润,IBM给员工的薪水、福利和退休金都很丰厚。在二战后很长时间里,它是人们找工作时最向往的公司之一。它甚至有从不裁员的神话,直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它陷入困境时才不得不第一次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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