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 礼仪与展示(2)

然而,自欺欺人终究不过是自欺欺人,“至高无上”也终究不是人力所能设计出来的。崇尚法家的秦始皇用尽全身力气烧书杀人,却不料“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暴君肆虐失尽人心,暴民窥见有机可乘揭竿而起,斗转星移,秦亡汉兴。表面上,汉代统治者们先后以道家、儒家来替代名声已大大坏掉的法家的官方学说的地位,但实际上秦始皇却始终阴魂未散,它从骊山那座至今未被发掘的大坟墓里不断弥散出来,充满着两千多年的历史空间,所谓“外儒内法”“百代皆沿秦制度”等都很说明问题,这种制度、文化上一脉相承的超强稳定性,也在相当程度上导致了中国古代木结构建筑体系的“三千年不变”。这又是文化与建筑的关系问题,我们在第四讲已专门谈过,此处不再赘述。

我们以一件汉初往事为例,来谈一下中国古代建筑的营造目的。西汉王朝刚刚建立,丞相萧何等便大兴土木,开始为皇帝营造雄伟壮丽的未央宫,刘邦见了很是顾虑,认为多年战乱致使天下元气大伤,如今四海初平,不应该为了一己之住处再度劳民。萧何却说:“天子以四海为家,非壮丽无以重威,且无令后世有以加也。”[. 参见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

可见,在古代中国,宫殿建筑并不只是为了帝王家居停之用,更重要的是衬托皇权的至高无上,令天下人去景仰、敬畏与膜拜,实为一种礼仪性的存在。

官方建筑是如此,民间百姓日常生活的居所也不遑多让,同样体现着极强的礼仪性。如以北京四合院为典范的中国北方民居建筑,便十分形象地反映着中国传统家族人与人之间的那种伦理关系。

先民在这种四合院中居住,必须按各自的身份、辈分选择房间,如长辈住正房、晚辈住厢房、仆役住倒厦等,一切都有严格的规矩,不能“逾制”。这种四合院建筑的空间格局实质上就是将血缘亲情、尊卑长幼秩序等一系列抽象的儒家礼仪人伦给物质化、空间化了,从而成为礼制的一种工具。

梁思成在《中国建筑史》中说:

古之政治典章制度,至儒教兴盛,尤重礼仪。故先秦两汉传记所载建筑,率重其名称方位,部署归制,鲜涉殿堂之结构。嗣后建筑之见于史籍者,多见于“五行志”及“礼仪志”中。

我们从中可见,古代中国对建筑礼仪性的重视到了一个什么程度。李允鉌先生指出[. 参见李允鉌:《华夏意匠》,100页,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5。],在中国传统观念中,除了将建筑这种物质对象完全看作是礼制的一个组成要素以外,还产生了一系列由“礼”的要求而来的特定的“礼制建筑”。所谓礼制建筑即指礼仪上所需的各种特殊建筑物,这种建筑物完全没有任何使用功能,纯粹为“礼”而设,如为祭祀(祈祷、纪念)而设的郊丘、宗庙、社稷,和为教化(宣传教育)而设的明堂、辟雍、学校等。

早在史前蒙昧时代人类就有了祖先崇拜与自然神崇拜,进入文明时代以后,各种原始崇拜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大多被保留了下来,中国作为一个过于早熟的文明体系,远在周初,对天地、祖宗和各种神灵的崇拜和祭祀便已形成了一整套的礼仪制度。

如许倬云先生所言,儒学的创始人孔子最大的功劳不是在创作,而是如他自己所说的“述而不作”,就是对西周时代旧的典章制度、礼仪规范予以新的阐释,把周公所制的旧的贵族价值观做了一番新的界定,使一些可以作为普世价值的观念真正变成一般人都可以遵循的行为法则。孔子所界定的这一套普世价值观与行为法则就叫做“礼”,此为儒学之灵魂。这也就是为什么历史上称儒家思想为“礼教”。周公、孔子之“礼”到后来衍生为一系列规定社会行为的法则、规范与仪式。如最为孔子所推崇的德行—— 孝,便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道德标准,什么“圣朝以孝治天下”、“求忠臣于孝子之门”、“万恶淫为首,百德孝为先”等等,在中国古代那样一个带有浓厚血亲性质的农业宗法社会中很行得通,对维持社会的稳定也确曾起过积极的作用。但关于“孔子为何如此提倡孝道”这个问题却历来众说纷纭,吴经熊先生曾有过一个有趣的说法[. 参见何文:《中国名人论中国》,139页,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95。],他说原因就在于孔子出世时没有父亲。《甜蜜的家庭》(Home,Sweet Home)一歌的作者一生没有家庭,这种心理上的原因大体相同。林语堂先生也认为,如果孔子小时候有父亲的话,他的父权观念一定不会含着那么浓厚的传奇浪漫色彩;如果他的父亲在他成人的时候还活着,孔子恐怕还会有更不幸的结论。他一定会看出他父亲的缺点,因此也许会觉得那种绝对顺从父母的所谓孝的观念有点不易实行。但无论如何,孔子出生的时候,他的父亲已经去世了,对父母的孝道便成了这个从来没有机会实践它的孩子成年之后所创学说中的一项重要道德标准,他的学说后来成为古代中国的官方哲学。从那以后,经“孝道”的光环进一步美化了的原始祖先崇拜,便与对天地诸神的祭祀崇拜一起,成为了古代中国礼法条规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

在古代中国,奉祀祖先、神佛或前代先贤的活动多在室内进行,奉祀用的建筑称为庙,如太庙、家庙、寺庙、孔庙、关帝庙等,也常称为祠;而祭祀自然神(如天、地、日、月)的典礼则多于露天高台上举行,此类高台便称为坛,如天坛、地坛、社稷坛等。正因为中国古代的这些礼制建筑经常采用坛与庙的形式,因此又称为坛庙建筑。坛庙建筑在古代中国的地位远远超过了实用性建筑。礼仪性之于古代建筑的重要意义可见一斑。

上述这些,还只是从空间结构的层面来谈的,若从时间结构上说,建筑的历史又可以表述为一种从膜拜到展示的过程。本雅明指出,从某种意义上说,艺术史可以被描述为艺术作品本身的一种两极运动,我们可以将它的演变史视为交互地从对艺术品这一极的推崇转向对另一极的推崇。这两极就是艺术品的膜拜价值与展示价值。[. 参见胡志毅:《世界艺术史·建筑卷》,14页,北京,东方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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